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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易成新能股票代码30008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常兴华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20 号海联大厦
传真0371-89988673
电话0371-89988671
电子信箱zqb@ycne.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新能源业务

(1)高效单晶硅电池片

高效单晶硅电池片是以高纯的单晶硅片为原料,经过生产加工而成的一种太阳能电池片。该业务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运营,平煤隆基是一家专注于生产和销售高效单晶硅电池片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规划产能4GW,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项目分别于2017年3月、2020年8月建成投产。截至2023年底,公司共有20条M10生产线,经过不断的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实际产能达到10GW。光电转换效率由投产之初的19.8%提升至接近PERC电池24.18%的理论极限,达到全球行业量产领先水平。

平煤隆基全资子公司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00万套光伏组件金属加工项目,二期项目正在规划中,建成后公司年产量达到6600万套。目前公司三大车间,挤压车间共20条线、氧化车间有直行线与U行线、深加工车间有9组自动线。经过不断的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实际产能已具备满产条件。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铝边框,主用于太阳能铝型材边框、太阳能光伏支架、太阳能光伏瓦扣件等。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产品为SE+PERC单双面高效电池M10(182mm)大尺寸电池等。其用途为光伏组件制造原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地面光伏电站。

经营模式:平煤隆基采购原材料硅片主要通过议价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于每月签订采购订单;采购生产用辅料主要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相关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平煤隆基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公司主营业务定价模式采用直接销售模式,根据市场情况定价,以月订单的形式进行议价销售,结算方式根据客户分为多种,一是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销售框架协议,于每月签订销售订单,并给予一个月账期;二是其他客户一般都为固定账期发货或预付款发货。

市场地位:平煤隆基电池片量产转换效率高,成品率稳定,产品质量好且稳定,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2023年,中国晶硅电池片产能达到545GW,按照公司目前产能,占全国市场份额1.83%。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受原材料价格影响。2023年以来,硅片等主材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光伏产业链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终端产品价格同样波动加剧,受制于光伏产业链上游硅片价格波动过大及下游终端电站平价上网影响,电价片价格难以迅速响应,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盈利水平不稳定。二是技术驱动。平煤隆基拥有单晶硅电池片相关专利53项,采用行业先进的PERC工艺技术,生产的高效单晶硅电池片转换效率已接近24.18%的理论极限,光电转换效率行业领先。鉴于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升级速度不断加快,根据对市场调研情况和技术发展方向研判,为紧跟行业发展步伐,提升竞争力,平煤隆基公司拟投资建设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技改项目。

(2)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是利用晶硅板产生的光生伏特效应,将产生的直流电通过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通过升压变压站升压后输送至电网,通过电网输电线路将电能传输到用电端。该业务在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及其下属公司运营,中原金太阳专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设计、建设和运维,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应用,向市场提供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完整解决方案、项目建设总承包和合同能源管理,以获得项目建设系统集成收入和电力销售收入为主要盈利模式。中原金太阳充分利用中国平煤神马现有屋顶、工业空地、荒山荒地、铁路沿线等场地资源;依托以中国平煤神马在省内地市企业为主体,利用渠道资源,全方位开发河南省内市场,在河南具有较大影响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原金太阳装机容量227.62MWP,2023年光伏电站发电量17,351.93万KWH。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以投资开发光伏电站业务为主。集中式光伏电站主要应用于山地、水面、荒漠等较为宽阔的地域,规模普遍较大;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应用于建筑物表面,工商业屋顶分布式电站居多,一般装机规模小,安装较为灵活。

经营模式: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一般均在20MW以上,以“全额上网”方式为主,指企业直接上网发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分布式光伏电站一般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自发自用”指发电优先销售给屋顶所属工商企业,价格在工商企业所在地大工业用电电价的基础上打折,可与企业协商确定。“余电上网”指企业未消纳部分销售给国家电网。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市场驱动。2023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中,光伏发电集中式、分布式与户用三足并举的发展趋势明显。分布式、户用光伏已经成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是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战略发展方向。二是产能驱动。中原金太阳规划十四五期间建设3GW风光清洁能源电站目标,达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3)锂离子电池

锂电池具有电压高、体积小、质量轻、比能量高、无记忆效应、无污染、自放电小、寿命长等优点。该业务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易成阳光运营,建设有年产1.5GWh锂电池项目,主要生产18650和21700圆柱形锂离子电池,产品拥有四个方面优势:更高的充放电倍率、更低的放电温升、更高的安全性能、更长的使用寿命、支持2C、3C大倍率快充。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产品有18650和21700圆柱形锂离子电池。其应用已经渗透到民用以及军事应用的多个领域,包括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等轻薄短小、多功能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应用上迅速普及。经营模式:易成阳光基于两条18650、21700锂电池生产线,依据自主研发的产品配方,自主采购物料,生产制造锂电池并向下游市场销售从而获取收入利润。其采购模式分为两种:招标采购和议价采购。采购原材料主要通过招标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于每月签订采购订单。采购生产用辅料主要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相关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在流标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会采用议价采购。易成阳光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销售计划进行分解并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采取直销制和代理制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由公司招聘业务员直接对接客户,有针对性的销售、开发以及市场维护;代理制模式由公司甄选优秀代理商与其签订代理协议并给予发放代理授权书,授权其代理公司系列产品宣传、销售、客户服务等相关业务经营及推广事宜。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技术驱动,易成阳光引入韩国装配线后,产线自动化程度及自动生产速率达到国内同类企业领先水平,产品性能指标及一致性等方面优势较为明显。设备通过适配性调整,可以根据不同市场需求,快速适应各种型号圆柱电池生产需要,具有一定的产线优势。二是市场驱动,国内厂商成本优势显著,在技术层面没有显著差异的背景下,国产替代已成为趋势。一方面,电动工具的替换比较频繁,有存量替换需求;另一方面大型电动设备无绳渗透率还比较低,未来大型电动设备无绳渗透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锂离子电池需求空间进一步打开。

(4)全钒液流储能电站

液流电池是一种具备较大潜力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全钒液流电池是目前技术最为成熟、产业化程度最高的液流电池技术。全钒液流电池具备安全、长寿、低衰减、灵活等多方面优势,钒资源储量丰富且自主可控。按当前的技术水平,1GWh的全钒液流电池所需的钒金属用量不到0.5万吨,且钒电解液可长期循环使用,全钒液流电池主要适用于大规模、长周期的储能场景。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主要产品为全钒液流电池电堆,并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全钒液流储能电站。全钒液流电池电堆主要用于发电侧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经营模式: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的经营模式。开封时代技术来源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已完全掌握新一代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具备300MW/年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产能,核心关键部件已实现自主研发生产,在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领域在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已具备液流电池材料批量生产、模块设计制造、系统集成控制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通过与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合作用第二代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研发生产全钒液流电池电堆,并为客户开发建设全钒液流储能电站,建成为客户提供运营维护服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政策驱动。随着政府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视和支持,行业将得到更多的政策推动和补贴,这将进一步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前进的道路上,需要构筑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该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完成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到规模化发展的转变,装机规模达到30GW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二是技术成熟。开封时代具有新一代钒电池技术、国际领先的电堆焊接密封技术、电堆组装工艺。在提升电堆密封可靠性和装配工艺的同时,节省了膜材料、双极板及密封材料用量,提高了空间利用效率,提高了电堆可靠性和装配自动化程度。

2、新材料业务

(1)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石墨电极以石油焦、针状焦为骨料,煤沥青作结合剂,经混捏、压型、焙烧、石墨化、机加工等工序制成,是钢铁生产所需的重要耗材。该业务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炭素运营。开封炭素具有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完整产业链,生产包括针状焦、黏结剂沥青、超高功率石墨电极(UHPΦ400mm-Φ800mm)及特种石墨材料。公司下属子公司鞍山中特、首成科技拥有针状焦产能10万吨/年,其生产的煤系针状焦产品质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已用于制造直径700mm及其以下各种规格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各项质量指标均满足产品要求,在业界知名度较高。根据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相关数据,开封炭素Ф600mm、Ф700mm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全国前三。开封炭素已成为我国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领域重要的研发、生产和人才基地。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产品为Ф600mm、Ф700mm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其主要用途为应用于钢铁电炉冶炼,是电炉炼钢或锂弧电炉使用的耐高温、耐氧化的导电材料。

经营模式:开封炭素采购由生产管理中心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采购方案。公司根据下游需求和产品特征,一般采取“订单+计划”的生产模式。由于客户群体主要定位于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因此公司的销售业务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技术驱动,开封炭素打破了我国炭素行业生产技术落后,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长期依赖进口,不能满足钢铁工业发展需要的局面,填补了国内空白,使中国成为继美国、德国和日本之后第四个能够生产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国家,对提高我国炭素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促进钢铁工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是市场驱动,钢铁产业的结构调整必将带动石墨电极行业发展,尤其是随着超高功率炼钢技术的普及以及直流电弧炉的发展,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国际市场需求将稳步增加。

(2)负极材料

负极材料是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锂离子和电子的载体,起着能量的储存与释放的作用。在电池成本中,负极材料约占了5%-15%,是锂离子电池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公司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全资子公司易成瀚博、中平瀚博、南阳天成,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运营。中平瀚博在行业内连续四年荣获“中国锂电池负极产材料十大品牌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IATF16949汽车行业体系认证,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打造负极材料一体化产业链,主要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数码、储能、动力电池等行业高端领域。

经营模式:公司产品采购主要是按照“以产定购”的管理模式,由相关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由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生产模式以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和产品工艺性能要求,以“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和“备货型生产”为辅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由于客户群体定位以大中型动力电池企业和数码电池企业为主,市场份额以南方珠三角、江浙沪为主,因此公司采取直销制和代理制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由公司招聘业务员直接对接客户,有针对性的销售、开发以及市场维护。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全产业链优势,公司通过构建“石墨化—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的产业链发展模式,有利于加快负极材料业务形成全产业链,降低负极材料生产成本,完善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二是市场驱动,人造石墨为市场主流,占比不断提升。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车高景气,负极材料出货量不断攀升,各种类型的负极材料占比也在动态调整中,人造石墨占比呈逐渐上升趋势,目前稳定占据市场份额80%以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6,841,340,897.5113,446,133,677.0713,446,109,075.7925.25%10,289,347,016.9410,333,291,58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89,418,405.145,781,813,116.095,781,788,514.8120.89%5,033,538,607.615,077,136,013.18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9,884,206,989.0311,245,160,966.6811,245,160,966.68-12.10%5,777,829,210.485,777,829,21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63,763.19482,844,199.77482,819,598.49-90.46%-185,266,807.92-161,010,20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33,167.59449,061,196.88449,036,595.60-101.34%-264,447,208.87-240,191,272.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394,819.84-291,528,458.16-291,528,458.16150.90%-262,768,813.39-263,257,068.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20.22330.2233-90.51%-0.0876-0.07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20.22190.2219-90.45%-0.0876-0.07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9%9.04%9.04%-8.25%-3.78%-3.2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2022年1月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期初数影响如下:影响合并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4,601.28元,所得税费用增加24,601.28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146,160,926.542,740,708,397.552,366,106,063.452,631,231,60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75,760.8837,147,101.4014,806,572.28-53,165,67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725,206.6229,668,190.187,654,026.37-86,080,590.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500,818.05355,815,344.11-50,266,685.3748,346,979.1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08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91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51%1,055,581,210.00877,084,149.00质押50,335,500.00
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39%269,597,800.000.00不适用0.00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49%119,367,904.000.00不适用0.00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96%86,217,645.000.00不适用0.00
河南平煤神国有法3.28%71,346,893.0071,346,893.00不适用0.00
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0%13,017,290.000.00不适用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6%7,921,986.000.00不适用0.00
邹永德境内自然人0.22%4,733,200.000.00不适用0.00
姜维海境内自然人0.16%3,399,900.000.00不适用0.00
陈泉保境内自然人0.14%3,104,300.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河南平煤神马碳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开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退出00.00%00.00%
BARCLAYSBANKPLC退出00.00%00.00%
别文三退出00.00%00.00%
李安宁退出00.00%00.00%
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邹永德新增00.00%00.00%
姜维海新增00.00%00.00%
陈泉保新增00.00%00.00%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再融资相关议案,于2023年4月20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始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再融资事项。详情请见2023年3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8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详情请见 2023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1号)。详情请见2023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46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审核问询问题。详情请见2023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公司于2023年11月11月10日完成二轮审核问询问题的回复及披露工作,目前正与深交所审核中心进一步沟通当中。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王安乐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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