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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002815证券简称:崇达技术公告编号:2024-01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的截止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崇达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

848.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8.00万元)1,016.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崇达转债”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41,785.0928,000.0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2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20,000.0020,000.00
3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21,939.112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12,000.00
合计95,724.2080,000.00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9,785,425.57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785,425.57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1、实施进度具体调整情况

项目名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93.21%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2、实施进度调整原因

“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实施。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后,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延期。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做了进一步规划,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放缓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到2024年6月30日。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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