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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施驰先生、林劲先生、刘棠枝先生、张恩利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彭宁先生、刘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彭宁先生、刘宏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施驰先生,1971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七届青联常委,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会长,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2000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数字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董事会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其主持研发的基于HFC和IP混合网络互动电视系统获2009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主持研发的数模兼容彩色电视接收机获2006年“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主持的“数字电视接收机节能技术项目”获得深圳市2010年度科技进步奖。

截止披露日,施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6,770,5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0%。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林劲先生,1984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台湾瑞昱半导体有限公司系统研发工程师,台湾联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1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彩电事业部产品部总监助理、创维集团彩电事业部营销总部深圳分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董事会主席、执行委员会主席,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凤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创源天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南京创源天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怡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南京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南京金龙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深圳沃宇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林劲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宏生先生、林卫平女士夫妇之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棠枝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士学位,及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会长。1998年加入创维集团,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刘棠枝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恩利先生,1979年出生,空军工程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后备级人才。2005年加盟创维数字,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创维数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主任,创维数字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院长,深圳数字电视接收系统节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历任公司研发中心硬件开发部工程师、开发经理、组队经理及硬件开发部总监,国内广电网络运营商产品线副总经理,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及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项目人员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科研及技术攻关项目,先后获得2011年度深圳市专利奖、2018年度及2022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多次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在数字电视及超高清视频设备等智能硬件的物料标准化与归一化、产品开发与项目运营、研发与供应链结合的大供应链体系规划建设及运营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张恩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张知先生,1968年出生,武汉大学管理学(会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BiMBA、美国Fordham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中国

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1994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财务总监,创维集团财务副总监兼集团(中国区域)财务总部会计部与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创维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蜂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武汉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张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239,3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一鸣先生,1975年出生,湖北师范学院计算机会计专业大学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级会计师。2000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会计部主管,创维移动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创维集团财务与经营管理部总监。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财务总监,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集团信息中心主任,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应一鸣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

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白华先生,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拥有丰富的审计及内部控制研究和实践经验。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担任丽珠集团(000513.SZ/01513.HK)、阳普医疗(300030.SZ)独立董事。

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彭宁先生,1976年出生,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中山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1998年7月至2017年5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房地产庭等多个部门工作,曾任房地产庭副庭长等职务。现为北京市天同(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为多家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国际

仲裁院仲裁员。

彭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宏先生,1967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控制及自动化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1999年期间在北京大学计算机领域担任教师(讲师),1999年-2007年期间在北京大学人工智能领域担任副教授,2007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深圳校区人工智能领域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平安(601318.SH/02318.HK)、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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