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80.675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51元,共计募集资金131,760.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5.82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2,175.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455.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月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席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08.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877.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8,877.0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4,085.60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216.9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9,705.9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22.1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33,791.5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939.0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4.5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4.52 | |
差异 | G=E-F | 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52万元(均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8月,公司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应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的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2023年
月,公司注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应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注]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 | 19036101040034666 | 0.00 | 活期存款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16241666 | 24.52 | 活期存款 |
合计 | 24.52 |
注:2024年1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52万元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研究院建设项目将提升公司基础研发和前瞻性产业技术的研发能力,扩展公司通过研发平台的适用范围,使产品研发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保持行业内的竞争优势,但无法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将进一步扩大营销服务区域,提升对新产品的营销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但无法单独核算该项
目的直接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根据公司2020年
月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自建智慧健康科技产品产业化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并装修募投项目场地变更为自建智慧健康科技产品产业化基地。本次变更除上述实施方式变更外,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因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土建工程等实际投资需求超出原计划,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方式解决。
2、根据公司2022年8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受国内形势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误,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 2022年8月 | 2023年12月 |
2 | 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研究院建设项目 | ||
3 |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 2022年12月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创业慧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创业慧康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核查结论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创业慧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8,877.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705.9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791.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1]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 是 | 68,502.34 | 68,502.34 | 23,779.24 | 71,401.42[注2] | 104.23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注6] | 否 |
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23,795.85 | 23,795.85 | 15,926.73 | 25,205.63[注3] | 105.92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未承诺) | 否 |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 否 | 10,023.56 | 10,023.56 | 10,301.38[注4] | 102.77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未承诺)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9,439.21 | 26,555.29 | 26,883.14[注5] | 101.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31,760.96 | 128,877.04 | 39,705.97 | 133,791.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见报告四(一)之说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见报告四(一)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0,589.79万元,其中: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8,028.95万元,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域研究院建设项目1,323.87万元,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1,236.97万元。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10月14日将上述款项自募集资金专户划出至一般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8月28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52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4年1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52万元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877.04万元,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本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注2]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2,899.08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注3]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1,409.78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注4]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277.82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注5]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327.85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注6]该项目2023年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入使用时间较短,尚未产生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亦中 | 王彬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