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四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四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会议审查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家楣 刘海宁 谭 青
凌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