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3年10月20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12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与《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鉴于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保荐书等文件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申请文件更新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