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ST康美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奇永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03,566,932.11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21,231.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25,900,934,638.21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21,185,640,015.02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7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广东监管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公司或康美药业 | 指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康美实业 | 指 |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1-12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揭阳中院 | 指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州中院 | 指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神农氏 | 指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重整计划 | 指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渤海信托 | 指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康美中药城 | 指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新世界商贸 | 指 | 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 |
世纪国药、世纪国药中药 | 指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 |
普宁中药城 | 指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翔盈公司 | 指 | 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保宁公司 | 指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ST康美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angmei Pharmaceutical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MY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赖志坚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云峰 | 李敏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
电话 | 0755-33187777 | 0755-33187777 |
传真 | 0755-86275777 | 0755-86275777 |
电子信箱 | kangmei@kangmei.com.cn | kangmei@kangmei.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普宁市揭神路东侧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kangmei.com.cn |
电子信箱 | kangmei@kangmei.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康美 | 600518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柏林、张凯茗、赵迅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874,016,143.02 | 4,180,150,329.54 | 4,180,150,329.54 | 16.60 | 4,152,521,099.0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822,421,604.03 | 4,156,830,698.59 | 4,156,830,698.59 | 16.01 | 4,051,423,110.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521,231.11 | -2,688,159,043.44 | -2,688,674,014.61 | 不适用 | 7,917,900,62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2,858,616.05 | -1,508,034,773.82 | -1,508,549,744.99 | 不适用 | -7,968,233,252.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521,751.66 | -749,961,986.24 | -749,961,986.24 | 不适用 | 214,205,102.33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047,558,995.60 | 6,948,406,847.47 | 6,947,130,703.24 | 1.43 | 9,926,555,018.46 |
总资产 | 14,280,378,964.87 | 15,168,579,334.80 | 15,111,759,138.19 | -5.86 | 16,054,259,253.1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9 | -0.19 | 不适用 | 0.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9 | -0.19 | 不适用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0.11 | 不适用 | -0.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7 | -31.86 | -31.87 | 增加33.33个百分点 | -120.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6 | -17.87 | -17.88 | 增加7.11个百分点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调整数据系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租赁业务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该规定的要求,将累积影响数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数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1,143,946,162.37 | 1,233,055,674.97 | 1,157,119,303.01 | 1,339,895,002.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408,574.68 | -75,449,589.53 | -22,150,953.01 | 250,530,34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8,901,510.70 | -117,222,548.83 | -107,729,021.86 | -439,005,534.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223,900.59 | 13,044,028.79 | -63,130,638.55 | -64,211,241.3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577,080.06 | -154,913.04 | 190,257,175.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91,140.41 | 45,926,740.10 | 87,072,610.0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507.04 | 23,314.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69,036,997.66 | 见附注七、5(3)七、9(4)七、13 | 46,623,303.92 | 119,362,306.10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3,986,736.45 | -390,072,555.49 | 17,583,110,731.11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90,417,541.32 | 见附注七、39(1)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5,804,909.12 | -907,975,881.28 | -1,568,426,682.82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33,179.85 | 22,476,223.28 | -390,994,831.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08,498,087.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10,950.65 | -4,263,739.51 | 127,872,079.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9,632.37 | 1,234,241.05 | 6,375,352.04 | |
合计 | 855,379,847.16 | -1,180,124,269.62 | 15,886,133,876.4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税金及附加 | 408,498,087.61 | 根据土增税清算审核结论,冲回部分计提的土增税。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因此公司将该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扎实推进“12355”发展战略落地,实现全面焕新发展的关键之年。作为深耕中医药行业二十多载的传统中医药企业,公司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伟大历史使命,凭借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优势、良好的产品质量口碑与丰富的产业资源,持续聚焦主业稳发展,重塑品牌形象,共同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实施“12355”全新战略发展规划,坚持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公司经营发展持续向稳向好并在2023年度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历史性扭亏为盈,标志公司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报告期主要工作具体如下:
(一)优化公司战略,指引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面布局,在国家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指引下,以“致力健康生活,创造美好人生”为使命,立足“以中药饮片为核心的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战略定位,全面研判国内市场环境,锚定新阶段发展目标,优化调整组织架构,配齐配优人才队伍,多渠道增强内部监督,全面完善内控体系,不断强化公司治理,赋能企业焕新发展。
公司立足新起点、新征程,紧紧围绕“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大战略主线,以中药、医疗康养、中药城、健康品和医药商业五大业务板块为主体,加强集团化经营协同,调整区域产业集群布局。以智慧药房为抓手,稳步发展核心业务;大力培育潜力业务,创新业态及业务增长模式,积极开展配方颗粒、药食同源等方面的创新科研;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提高资产的效率和效益;有效开展对外合作,逐步推进信息与数字化建设,不断完善运营和内控体系,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切实把控经营风险,保障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不断迈步向前。
报告期内,五大业务板块主要情况如下:
1、 中药版块
中药板块是公司的核心支柱板块,主要业务为中药饮片与智慧药房、配方颗粒、中药材种植、中成药,旨在以智慧药房为驱动,布局中药种植、大力发展配方颗粒,稳固中成药,打造中药饮片第一品牌。
(1)中药饮片:中药饮片是药用动植物(原料)经过一定加工炮制方法制成的、适合于中医临床选用以制成一定剂型的药物,其实质就是中医临床所使用的中药单味药。中药材经过种植、采摘、捕获后还需经一系列炮制加工才能成为可熬制汤剂入药的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经进一步的加工可成为直接服用的中成药。目前公司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有9个饮片生产基地,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是最具竞争力的业务之一。
(2)智慧药房:智慧药房是公司通过对“智慧药房”的实践,搭建了典型的O2O移动医疗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现代物流技术、传统中药制剂配制技术、中医人工智能、工业智造4.0改造传统就医用药流程,一方面通过线上直接连接医院HIS系统实现患者处方的实时流转和采集,另一方面通过线下“康美城市中央药房”为患者提供中药饮片和中西成药审方、调剂、中药煎煮、膏方等传统制剂个性化加工、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打造智慧中药制剂配制中心,从而切入患者就医用药的全流程,构筑以患者为中心,以疗效为保障的“移动医疗+城市中央药房”智慧医疗商业模式。
目前,公司已签约包括广东省中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市中医院等大型综合医院在内的近千家医疗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接基层社康医疗机构,为社区人群提供优质中药药事服务,助力基层中医药服务建设,整体反响良好。与此同时,智慧药房还积极拓展线上医疗机构,与国内四十余家活跃线上医疗平台合作,实现移动医疗闭环。另外,智慧药房不断优化用户体验,开发智能审方平台,并已投入中药调剂自动化项目,研究规划煎药自动化项目,进一步提升自动化运营水平。同时,公司参与起草国家《煎药中心通用要求》《中药自动化煎制系统》及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广东省《智慧中药房管理与服务规范》等5项行业标准,并作为民生示范工程进行全国推广。
公司现阶段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普宁、昆明、重庆、江门、南充等城市投资建设了大中型现代运营中心,未来将继续加大“智慧药房”的资金投入,积极筹备珠海市等更多城市中央药房的搭建,逐步形成城市群中央药房,保持先发优势,快速形成公司在移动医疗服务领域的先进地位。同时,公司正在推行智慧药房技术自动化升级改造,改变传统智慧药房调剂与煎煮人工操作的模式,实现处方自动化调剂与煎煮一体化,全流程溯源智能化可视化追溯。以“智慧药房”为核心数据入口,通过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社区等(B端)进一步向消费者(C端)延伸,树立公司在C端的品牌形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康美智慧药房服务累计超1200家医疗机构,服务门诊量累计医生4.3万余人,服务总人次超过1100万人次。康美智慧药房累计申请85项技术专利,授权专利60件(其中发明专利16件、实用新型专利44件),软件著作权5件,并通过首批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荣获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3)配方颗粒: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市场潜力大,公司持续推进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公司通过人才引进、加大资金投入、更新生产设备等的资源投入与支持,
丰富合作、委托等多种形式的研发,加速配方颗粒备案;计划建立专业化的市场开拓及营销团队、强化推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标品种累计成功备案184个品种,广东省标品种累计成功备案116个品种。
(4)中药材种植:公司着力道地中药材种植资源布局,率先推出中药溯源体系,提升中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着重建设标准化中药饮片和医药现代化生产基地,配套现代供应链医药物流系统,提供优质产品;积极参与国家中药标准修订工作,制定多项国家级、行业级和地方级中药饮片标准及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公司通过共建和自建种植基地、成立专业种植公司,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有助于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同时从源头上保证了药材质量。公司结合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需求,加快实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全面拓宽种植区域和品种,推进常用品种种植基地的建设,并实地考察对规范化种植品种进行及时防病、合理施肥,实施科学的田间管理,最大程度保留品种的有效成分与功效,使产品质量、药用价值含量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公司在广东、甘肃、安徽等省区合作共建中药材种植基地。自建种植基地和成立专业种植开展中药材种植方面,公司在吉林、云南、广东、内蒙古等地区开展新农村建设“一县一业”带动种植工作。报告期内,各地种植的中药材品种包括:人参、三七、西洋参、冰球子、秦艽、木香、苍术、黄芪、黄精、天门冬、白及、重楼、乌拉尔甘草、葛根、白花蛇舌草、石斛、五指毛桃等品种。人参种植方面,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在与多家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先进的人参种植技术,结合当地的生产实际,采取“公司+农户+科技服务”的基地建设模式,开创了中国大面积非林地人参种植的先河。公司在种植基地建立了多个良种繁育基地,精心培育出“康美1号”“大地1号”等多个适合非林地人参种植的人参品种,先后被确定为吉林省非林地人参种植示范基地、吉林省人参生产综合示范基地,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长白山人参”品牌原料生产基地认证等成果;并承担了长白山人参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重大项目等16个国内省内重大项目,参与了“人参安全优质生产技术规程”等7个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拥有“农田人参种植方法”等4个发明专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累计流转土地4.59万亩,累计鲜参采收面积3.11万亩,现有人参种植面积1.17万亩,新增可种植土地1,330余亩,人参种植及采挖工作顺利开展。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种植的鲜参农药残留、重金属符合国家标准,有效成分检测值均高于中国药典标准。
(5)中成药:中成药主要覆盖市场需求较大的心脑血管、呼吸、抗感染、内分泌等领域。中成药有保宁半夏颗粒、乐脉丸、心脑欣丸、解毒利咽的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解表散热的小柴胡颗粒,滋阴补肾的六味地黄丸(浓缩微丸)等,其中,中成药重点产品保宁半夏颗粒为全国独家品种。未来,公司将围绕已有中成药批文的药品,针对独家品种和基药目录相关产品,挑选潜力产品作为重点发展的中成药品种,强化品牌推广,扩大产品影响
力。
2、 医疗康养版块
医疗康养板块是公司在传统医院业务的基础上,战略培育医疗康养、中医药康养产品服务的业务板块,以医院、中医馆、康养酒店为载体,中医药康养产品服务为生态,推动与康养及医疗机构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康美医院获批三级综合医院,公司大力推动康美医院高质量发展,创建女性整体康复中心、视光中心、美容科、耳鼻喉科等特色科室,满足病人多元化就医需求,着重发展儿科、肿瘤科等重点专科,其中儿科被评为揭阳市临床重点专科,积极探索康养医院、中医馆、康复医院/康复科业务创新模式。公司目前有康美医院、康美中医馆、康莱酒店物业等配套机构,未来计划依托现有优势建立连锁康养医院-连锁中医馆-各级医院合作康复科三位一体医疗康养平台,发挥各方优势协同,整合医疗和慢病患者资源。
3、 中药城版块
公司先后自主建设和收购安徽亳州中药城、普宁中药城、甘肃西部中药城、康美西宁中药城等中药材市场,实现了全国主要中药城市场的布局。报告期,公司致力于中药城板块升级、盘活中药城资源工作。公司从以往单一的租售模式向产业运营转型,着力于创新商业模式,向线上线下融合的产业经营+市场经营方向转变,通过集采联盟和趁鲜加工作为两个支点,近期通过一城一策、独立经营,有效推动各地中药城实现转型升级,远期集聚公司中药城资源优势,实现城城联动,共同打造康美全新一体化商贸流通平台。亳州中药城依托市场规模和集散中心定位优势,探索切入中药材趁鲜切制及中药材流通经营,实现中药城转型升级。西部中药城发挥甘肃本地趁鲜加工政策优势,打造成为甘肃省唯一的道地药材趁鲜加工现货交易平台,实现甘肃当地中药材产业与公司共同发展。普宁中药城盘活闲置物业资产,全面提升市场经营形象。青海西宁中药城确定从国际虫草交易市场向中药康养文旅城转型升级,将以中药健康、特色文旅作为项目的两大核心品牌,打造一站式健康文旅综合体的康美西宁中药城。
4、 健康品版块
公司依托良好的技术优势,拥有康美牌西洋参胶囊、康美菊花胖大海茶、康美牌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等保健食品,此外人参产业是公司中医药全产业链的核心主业之一,公司旗下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等在吉企业经过多年的精心耕耘,成功培育出“新开河1号”“新开河2号”“康美1号”等人参品种,成功研制出新开河红参等特色产品,开创了我国“模压红参”中药饮片的新篇章。报告期内,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与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各自平台的特点与优势,联手打造并推出了新开河?超微参粉胶囊产品,此产品采用新开河流域种植的优质(全株)人参为原料,采用超高速气流粉碎技术精制而成,经功能性试验证明,具有免疫调节的保健功能,适用于免疫力低下人群。2023年已完成新开河红参浸膏等五款药食同源人参食品中试,奠定了进军时尚中药市场基础。未来公司将增强研发能力,根据消费场景与不同群体需求,延
伸产品系列,培育人参产品成为系列大单品;延伸发展药食同源功能性食品市场,培育系列大单品,完善健康品产品矩阵,构建合理的产品梯队,为健康品业务板块提供重要支撑。
5、 医药商业版块
医药商业是公司业务基石和重要的销售渠道,主要覆盖公立医疗机构和省内商业客户。自公司重整成功后,公司充分联合股东资源优势,引入全国知名企业重点产品增加属地公立医疗机构的医药配送业务,加大医疗器械等业务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业务覆盖,同时加大省内商业客户业务协同,2023年该板块业务呈逐步上升恢复趋势。为提升配送效率,公司充分整合物流、仓储基地资源,建设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体系。未来,公司将着力优化供应链管理,进一步拓展业务类型和高毛利产品,加强广东省内区域深耕,渠道下沉,向基层医疗机构和OTC终端拓展,促进业务协同。
(二)品牌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一系列品牌建设举措,成功树立了清晰的品牌形象,彰显了企业的特色,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培养了忠实的客户群体。品牌文化建设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报告期内公司品牌文化建设的相关成绩:
2023年1月,康美药业中药饮片、康美智慧药房、菊花胖大海茶、三七粉、羚羊角粉、珍珠粉,以及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等7款产品通过国家专利产品备案;康美药业荣获“揭阳市抗击新冠疫情保供贡献企业”荣誉称号;
2023年2月,康美药业荣获“揭阳市抗击新冠疫情爱心捐赠企业”荣誉称号;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获亳州市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认定,产地加工品种为白芍、白术、桔梗;
2023年4月,康美药业荣获“揭阳市大学生发展基金会十年突出贡献奖”;康美药业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胶囊(国食健注G20220167)等4款产品完成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工作,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康美药业荣获天猫健康中药行业“年度中药趋势品牌”。
2023年7月,康美药业ISO管理三体系顺利通过监督审核;旗下康美医院成功晋升为三级综合医院;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国食健注G20230323)、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国食健注G20230353)2款产品完成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工作,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
2023年8月,康美药业山楂规范化种植基地顺利通过国家中药材标准化与质量评估创新联盟“三无一全”认证。
2023年9月,康美药业成功入选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企业,入选中药饮片品种有金银花、忍冬藤、龟甲、黄芩、黄芪、夏枯草、党参、柴胡。
2023年10月,康美药业旗下黄芪、党参、金银花等11款中药饮片产品顺利通过国家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2023年11月,康美药业以突出的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康美药业凭借出色的综合实力和先进的制造水平,荣登“2023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榜单,位列第120名;康美药业凭借在广东省医药行业统计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授予“2023年广东省医药行业统计先进企业”称号;康美药业旗下产品:西洋参(饮片)、康美牌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陈皮(饮片),被广东省高新技术协会评为“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上榜“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百强”,成为全国中医药行业唯一一家连续三届获此殊荣的中药材专业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行业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和促进行业交流。2023年3月,甘肃(定西)中医药产业国际招商洽谈会在定西市陇西县“丝绸之路”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中国甘肃中医药博览园召开;5月,公司旗下康美新开河参加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验收会议;8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甘肃省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在“千年药乡、天下药仓”甘肃定西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丝绸之路”中国甘肃中医药博览园隆重举行;9月,由中国中药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药膳研究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主办,亳州文旅集团承办的2023年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暨第39届全国(亳州)中药材交易会在安徽亳州康美(亳州)中药城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10月,为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积极响应普宁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开展“关爱老兵送医送药”义诊活动,把健康和关爱送到广大退伍老兵的家门口;12月,通过广东省红十字会向甘肃省捐赠现金和救灾物资。
品牌文化建设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我们将始终秉承“新时代、新康美、新辉煌”的理念,坚持以文化为内核,以品牌为载体,深入挖掘品牌内涵,不断完善和提升品牌文化,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品牌文化,通过系列品牌展示、文化建设和行业交流活动,进一步激活企业品牌活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品牌美誉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擦亮企业名片。
(三)科研开发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编号GR202244200996);已建成3,000平米中药研发平台,包含945㎡实验动物屏障环境已获批广东省科技厅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编号SYXK(粤)2019-0205。其中,中药药学研究平台设置中药资源、中药炮制、中药化学、中药制剂、中药分析等功能模块;中药药理研究平台设置分子、细胞、实验动物、微生物等功能模块;中药信息研究平台设置高通量测序、高性能计算等功能模块。整体研发平台功能完整,设施完善,并已组建以博士、硕士为主导的研发人才团队,构建规范的研发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整体服务于研发物质基准可靠、功效评价确切、疗效机制明晰的中药药品及药食同源
健康产品。报告期内,合资公司以生产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煮散饮片等相关的研发工作;积极开发精准营养导向的、具有循证依据的药食同源健康产品;并与广东省中医院、省部共建中医湿证重点实验室、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暨南大学等科研及临床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围绕中药的种质资源、质量标准、功能活性、作用机制、适用人群、健康品开发等研究方向,开展了一系列科学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科研成果。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不含甘草酸的中药提取物、制备方法、药物制剂及用途(ZL202111038846.0)”“一种人体肠道菌群检测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ZL202010120418.1)”“川射干水提药渣中射干苷和鸢尾黄素的分离方法(ZL202110900629.1)”“一种宏基因组绝对定量的方法(ZL201911116970.7)”“一种基于时间序列宏基因组数据的动态观测装置及检测方法(ZL202010801019.1)”5项发明专利。在Phytomedicine Plus、Journal of Chromatography A等学术期刊新增发表科研论文3篇,累计发表18篇(含影响因子大于10的科研学术论文2篇)。支持公司新增获批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国食健注G20230323)、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国食健注G20230353)、康美牌玛咖西洋参鹿茸胶囊(国食健注G20230642)等保健食品3项,累计获批15项。支持公司新增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备案300项,累计备案300项。
(四)信息数字化建设
2023年,公司积极落实“数智运营”,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公司中药溯源平台正式投入运行,完成普宁生产基地、成都生产基地、北京生产基地、亳州生产基地自产中药饮片全品种溯源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了康美中药饮片每批次的信息溯源。报告期,公司深入财务数字化转型工作,完成费控系统上线运行,线上全流程实现费用申请、报销等费用管理,大幅提升审批效率与及时性。完成OA协同办公基础平台升级工作,提升系统安全与用户体验,启动业务、财务、运营等多场景系统数据自动化采集平台建设。
本年度,开展RPA订单机器人在深圳、广州、江门、重庆等智慧药房运营中心,以及供应链事业部、医药电商等场景的推广应用,极大提高平均工作效率。同时,开展数据安全管理体系项目建设,落实公司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工作,保障业务系统连续性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数智运营”体系支撑。
此外,公司还启动采购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打造公司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实现中药材、设备、办公用品、物资等采购的集中管控,提升采购效率,规范采购标准,降低企业整体成本,实现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管理。持续优化IT基础架构,通过引入云联网和SD-WAN组网技术,网络质量明显提升,网络可靠性也进一步增强。
(五)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023年,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12355”战略发展要求,开展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界定部门职责,缩减岗位层级,精简岗位配置,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企业管理效率、效益“双效
提升”。从0到1搭建校园招聘体系,立足于公司焕新发展要求,打造吸引大学生的雇主品牌形象和线上校园招聘平台。从培训计划管理、讲师管理、课程管理、人才培养项目等多个维度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培养多元化,进一步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开展人才梯队建设战略重点项目,提升高质量人才比例。本年度,组织开展干部选拔调配、考察评估、任命聘任等工作,完善干部管理体系,加强干部提拔聘任管理,确保公司干部管理高效调配及干部管理政策有效落实。通过制定标准、培训宣导、考核评估、结果运用的绩效管理闭环,拓展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公司践行人才激励政策,完善企业健康福利保障体系,提升广大职工归属感和幸福感。
(六)坚持党建引领 推动纪检监察
2023年,康美药业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着力构建“党建引领”体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项决策机制,助力企业治理不断完善;扎实、主动开展主题教育,党员干部展现高度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焕发新康美新风貌;党建带工建团建,引领文化建设,弘扬正能量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同时,报告期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公司纪委重点围绕构建管理框架、充实工作团队、做好人员培训三大任务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聚焦责任明确,推动工作落实。明确纪委委员履行的六项工作内容、督促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及纪检工作任务清单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聚焦规范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编制《康美药业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制度汇编》,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与制度化水平。
三是聚焦关键节点,提升执纪水平。抓好线索管理和信访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效率和信访业务工作水平。
四是聚焦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利用主题教育学习契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廉洁教育基地、培训班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融入纪律教育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业意识。
(七)强化子公司的管理与监督
报告期,公司主要从落实子公司经营主体责任及强化子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两个方面,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与监督。
落实子公司经营主体责任方面。为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快速推动“12355”全新战略发展蓝图实施落地及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推进子公司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试点工作,推动子公司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地位,完成2023
年年度经营目标。公司按照管理体系完善程度、内控规范、经营业绩、企业战略定位、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等维度,对子公司分为A、B、C三类,分别给予差异化日常经营管理赋权,以期提升子公司的自主经营能力与核心盈利能力。
强化子公司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公司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外派监事管理办法,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监督与支持,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按照外派监事管理办法,子公司监事应根据实际履职情况每季度、年度结束后定期向公司提报履职报告,有利于发挥监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同时,为充实集团监事人才队伍,发掘优秀监事人才,公司建立子公司监事储备人才库,并在单位内部选拔和推荐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丰富实践工作经验、高素质的监事人才到公司监事储备人才库,通过参与、培训、学习等方式,着力培育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的监事人才,为子公司监事会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持。2023年度子公司监事认真履职,按时提交履职报告,为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对外派监事开展培训工作,助力提升履职能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以及人民健康意识增强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中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以及促进“三医”协同发展的治理做出新的战略部署。中医药传承创新迎来了新的大发展战略机遇期。
2023年以来,中医药行业政策依旧频出。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等9方面提出了35条具体措施,推进中药产业发展。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同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有望进一步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激发中药新药研制的活力。受益于政策扶持和消费升级,整体中医药行业需求仍持续向好。2023年3月,国家药典委公布《中国药典》2020年版(英文版)纸质版和网络版正式出版发行,将有助于各国药品监
管机构、制药行业、药品科研、生产、注册机构了解中国药品标准发展现状和质量控制要求,促进医药产品国际贸易,增进我国与各国间药品标准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与国际标准的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药品标准制定,提高《中国药典》的国际影响力,提升我国医药产品国际竞争力。2023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包括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加强中医药文化时代阐释、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加大中医药文化活动和产品供给、促进中医药文化海外交流等在内的一系列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2023年6月,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发布《中药材GAP实施技术指导原则》和《中药材GAP检查指南》,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中药材GAP有序实施,强化中药材质量控制,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2023年7月,国家药监局制定并发布了《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鼓励对中药饮片标签采用新的科技手段,提升中药饮片的溯源管理水平,便于关键质量信息的查询。上述政策文件可以看到,我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清晰,多维度利好中医药行业发展,各部门持续落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二)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医药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公司的中药饮片涉及中药材采购,由于药材品种不同,适合其生长的环境、生长周期和存储周期差别较大,因此中药饮片部分品种呈现一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化学药品生产和医疗器械业务则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目前国内中医药产业中业务链条较完整、医疗健康资源较丰富、整合能力较强的企业之一,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和业务体系已经形成。中药板块是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业务板块,该板块业务主要是中药饮片,公司市场地位如下:
目前公司的中药饮片业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拥有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和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拥有570余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公司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参与多项国家和省级饮片炮制和质量标准、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制订,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中药饮片唯一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目前公司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有9个饮片生产基地,公司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白芍(饮片)、石斛(饮片、配方颗粒)、康美智慧药房等8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保健食品及食品等。
公司的中药饮片是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之一,该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公司可生产1,000多个品种、20,000多个品规的中药饮片;该系列产品质量控制行业领先,公司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白芍(饮片)、石斛(饮片、配方颗粒)、康美智慧药房等8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中成药和化学药主要覆盖市场需求较大的心脑血管、呼吸、抗感染、内分泌等领域。其中,中成药重点产品保宁半夏颗粒为全国独家品种,主要用于风寒咳嗽,喘息气急,久咳不愈,顽痰不化及老年咳嗽等症;乐脉丸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死等;心脑欣丸用于缺氧引起的红细胞增多,头晕、头痛、心悸、气喘乏力;还有解毒利咽的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解表散热的小柴胡颗粒,滋阴补肾的六味地黄丸(浓缩微丸)等。
化学药主要产品阿咖酚散,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缓解轻至中度疼痛;甲磺酸多沙唑嗪片用于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及良性前列腺增生;还有抗感染的甲硝唑片、阿莫西林胶囊、诺氟沙星胶囊、红霉素肠溶片等;维生素营养类的葡萄糖粉剂、牡蛎碳酸钙颗粒、口服五维葡萄糖、浓维磷糖浆、维生素B1片、维生素B2片、维生素C片等。
保健食品主要有康美牌西洋参胶囊、康美菊花胖大海茶、康美牌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康美牌玛咖西洋参鹿茸胶囊等,食品主要有植物代用茶和汤料。
(三)公司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1)中药材采购模式
公司药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中药饮片原材料的采购。每年年初,公司药材采购部门根据中药材的贸易量及中药饮片的年度生产计划、存货消耗状况和合理周转期,核定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定额,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编制年度存货采购资金计划。年内公司按计划采购,并且按照库存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进行灵活机动、科学合理的采购。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采用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采购渠道方面,包括产地直接采购和市场化采购。产地直接采购是指公司直接到中药材的产地,与药材生产商或农户进行采购;市场化采购是指公司在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采购。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分为产地供应商和贸易商。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公司质量控制部门根据药材产地、质量标准及药材采购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经对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供货价格等多因素比较,与药材采购部门共同确定供货厂家。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依照“按时、按质、按量”的原则对药材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实行综合评价末位淘汰制,通过多年筛选后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为了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公司自建种植基地,有助于公司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良种选育、繁育、使用等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源头工程”,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
(2)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模式
公司在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工作中执行预算与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化的定价策略。在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需要事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每月的生产和销售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及时做好采购预算计划,报公司批准后采取招标采购和合同采购等形式进行采购。财务管理部门根据预算计划监督和核查采购执行情况。
(3)西药生产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首先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原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其次,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样品进行检验,并做稳定性考察,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符合要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求计划及时安排组织采购,并通过招标采购,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价进行对比,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以此降低生产成本。
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及成品库存情况于当月底编制好下月需货计划,参考标准为上年同期销售情况以及近三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需货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接需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物料供应,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执行。
3、 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根据产品及业务分类采用医院直营、商业批发、智慧药房、连锁药店配送、医药电商、直销以及物业租售等全方位多层次销售模式。
(1)医院-医疗机构直营:将药品直接向医院-医疗机构销售,是公司中药饮片的主要销售模式。
(2)智慧药房: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对传统医药物流进行再造,为患者提供中药煎煮、中药饮片、中西成药调配、膏方制作、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从而增加公司中药、中成药、西药等药品的销售。
(3)商业批发:将药品向各类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医药贸易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销售,
是公司西药贸易的主要销售模式。
(4)连锁药店配送:对医药零售店、连锁药店销售。
(5)电商:在第三方健康类产品零售平台销售,目前已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开设有康美官方旗舰店、康美之恋大药房旗舰店,在微信小程序开设有康美滋补生活馆、康美医药商城等网络店铺。
(6)直销:建立专业管理团队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直销及相关业务,通过多个渠道的资源整合与拓展,进一步加大直销业务与其他模式的融合,集合各业务板块的优势资源,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用“互联网+”的思维将直销、电商、连锁三大商业模式有机融合,搭建一个轻松自由、多元化经营的创业平台。
(7)物业管理:向线上线下融合的产业经营+市场经营方向转变,通过集采联盟和趁鲜加工作为两个支点,近期通过一城一策、独立经营有效推动各地中药城实现转型升级,远期集聚公司中药城资源优势,实现城城联动,共同打造康美全新一体化商贸流通平台。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通过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药材种植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和业务体系已形成,产业资源优势突出。
(二)网络优势
公司与全国范围的1,100余家医疗机构以及4万余家连锁药店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市场营销布局全国;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建设,开设全国“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综合型医药贸易服务平台——康美药业中药材大宗交易平台,发布“康美?中国中药材价格指数”;公司先后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卫健委批准为信息化医疗服务平台试点单位,设立网络医院、康美中药网。公司在全国多个城市设立了分(子)公司和办事处,形成了集医院销售、OTC、西药批发与配送、零售、连锁药店、直销、电子商务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立体销售体系。其中,中药材市场全国布局,仓储配送体系覆盖全国,公司拥有安徽亳州中药城、广东普宁中药城、甘肃康美西部中药城、青海西宁(康美)国际中药城等中药材市场,实现了全国主要中药城市场的布局。根据产业整合发展战略的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完善物流网络布局,强力整合中药生产基地、中药材市场、中药网、电商等网络资源、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资源,结合配套建设全国性仓储和运输物流网络,建立了各种服务主体与消费者直接多元交互的规模化、一体化现代医药大流通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康美特色的计划集成体系,达成了99%的全国供应满足率。报告期,公司不断强化中药业务在线上、线下渠道服
务体系的联动,加强B端C端协同,助力中药业务稳健增长。在B端市场,公司实行区域化管理,集中区域资源,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提升中药销售服务能力与效益;在C端市场,聚焦中药产品,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引入第三方电商及O2O平台流量,提升C端品牌与销售。
(三)技术优势
公司以中药饮片为核心的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为战略定位,助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托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等国家级、省部级研发平台开展中医药研究与成果转化。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拥有国际组织认证的CNAS检测中心和CMA检测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贯穿中医药全产业链布局,聚焦中药的物质基准、功能活性、作用机制等研究,围绕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煮散饮片、药食同源创新产品等核心业务方向开展研发活动。大力开展配方颗粒国标、省标的小试、中试,已开展小试品种619个,中试品种203个。稳步推动配方颗粒上市备案,目前已投料生产362个品种,完成制剂320个品种,完成上市备案300个品种。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国食健注G20230323)、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国食健注G20230353)、康美牌玛咖西洋参鹿茸胶囊(国食健注G20230642)等3款产品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公司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达570余项。报告期内“不含甘草酸的中药提取物、制备方法、药物制剂及用途”“一种基于图片传送的健康咨询平台通道构建方法及系统”“一种制药厂水循环系统及其使用方法”等9项发明专利获授权,合计107项有效发明专利。公司核心中药产品黄芪、党参、金银花等11个通过国家专利产品备案认定,合计17个国家专利产品;西洋参、陈皮、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等3个产品通过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合计8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拥有广藿香、川芎、醋五味子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积极开展中药品质研究,完成了人参等9个品种的品质中药研究内部立项,并向中国质量协会提交了品质中药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2023年聚焦中药的物质基准、功能活性、作用机制、适用人群等研究,发表了《基于成分与无机元素结合化学模式识别的白芍加工前后比较》《不同商品规格西洋参质量分析:基于有效性与安全性》等科研论文9篇。旗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在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Establishment of aStandard Tongue Coating Collection Methods for Microbiome Studies》《Rapid detection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with neuraminidase inhibitory activities based onhigh-throughput and virtual screening strategy》《基于 UHPLC-HRMS/MS 的鲜人参不同部位中皂苷类成分差异分析》3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66.03。
作为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承担单位,公司提升促进中药地方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饮片炮制和质量标准、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的制订。报告期内,公
司参与起草的砂仁、地榆、胡芦巴等11个品种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已正式颁布,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煎药中心通用要求》获得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实施。已提交布渣叶、大豆黄卷、金礞石、九里香、两面针、硼砂、青黛、菥蓂、野木瓜等9个品种全国炮制规范技术资料,提交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远志、沉香、麦冬、麻黄等4个品种专家意见征集表和起草说明,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计划《中药饮片自动调剂系统技术规范》。公司参与起草的三七(个)、三七(片)、天麻(个)等15个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旗下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出版。公司积极参与2025年版《中国药典》填平补齐(完善标准)项目,参与4个药典品种完善标准研究,2023年已提供给药典委共146个品种,共计387批次样品。公司已向东莞药监所等19个广东省内药品检测机构及冯了性等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提供60个品种共152批次样品。公司完成康美牌西洋参胶囊(Q/KM0004S-2023)、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Q/KM0072S—2023)、草本植物固体饮料(Q/KM0188S-2022)等3项企业标准备案。旗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人参果冻(44030039S-2023)、红参葛根姜黄饮品(44030124S-2023)等2个企业标准备案。旗下子公司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完成红参茶(代用茶)Ⅱ、红参黄精饮品、红参阿胶压片糖果等7个企业标准备案。旗下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完成人参茶(代用茶)(Q/KMXKH0030S-2023)、人参茶(代用茶)(Q/KMXKH0030S-2023)、人参炖品汤料(Q/KMXKH0054S-2023)等52个企业标准备案。公司拥有旗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三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保障品质、安全有效、品规齐全的经营理念,树立质量为先、品牌至上的发展原则,对每一片饮片都精炮细选,造就康美品质饮片。公司为强化质量管理水平,优化质量管理机制,率先在行业内提出并实施了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模式,实现从中药种植源头到生产、销售等环节全过程质量管控。选择好原料。中药材只有在适宜的环境种植才会具备应有的有效成分,药效才好,公司根据药材原料品种的不同,因时因地、选择质优效佳的中药材原料,除人工初检外,还配备各种先进的检测仪器对药材的内在成分进行全面检测,药材合格后方能入库。此外,公司为了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自建种植基地、成立专业种植公司。生产严标准。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药典》、国家及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所规定的炮制工艺及标准进行炮制,拒绝熏硫、染色、增重等非法行为,并在中药生产基地投入国内较先进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实现中药智能化生产,使生产出来的饮片规格更加精准、外形更为美观,充分发挥药材的药性,最大限度地保持优质中药饮片的特性和功效。
质量全检测。公司从原料、车间生产、包装入库,每一道工序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现场配置专业质量管理人员实时监督检查,确保每一批药材品质,充分发挥药材疗效。生产完成后的中药饮片还需经过康美药业检测中心全项目检测,确定符合标准要求,才能出厂销售。公司检测中心占地面积超过3100平方米,设有近50个专业功能间,配备国际领先的大型进口设备,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将在认可范围内加盖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可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全球约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国际互认。
创新小包装。为有效解决饮片“串斗”“串味”“沉灰”现象,减少虫蛀、霉变及药物氧化而“走油”“变色”现象,公司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通过科学分级、色标控制管理,标签指示明确,促使药房抓药、称量等更加精准,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推广和应用。
公司始终把中药材产品质量这一核心竞争力作为质量管理战略目标,全面深化质量管理,坚持实行质量“三严(严管、严抓、严控)原则”“三不(不下线、不出厂、不销售任何一个不合格品)精神”,守护公司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底线,保证为社会大众生产优质药、放心药、良心药。公司中药饮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已连续多年保持“0违规、0通报、0黑榜”,受到业内人士和广大医院、药店、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2023年度,公司参与开发中药溯源平台,顺利通过CNAS复评审,顺利通过ISO管理三体系认证,参与2025年版《中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及《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起草。报告期,公司加大力度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备案219个品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成功备案300个品种。公司参与2023年9月山东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采项目,中选128个品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74,016,143.02元,同比增长16.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21,231.11元,公司扭亏为盈;2023年度末总资产14,280,378,964.87元,同比减少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047,558,995.60元,同比增加1.4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874,016,143.02 | 4,180,150,329.54 | 16.60 |
营业成本 | 4,042,159,412.35 | 3,547,148,035.66 | 13.96 |
销售费用 | 551,782,111.34 | 466,644,244.86 | 18.24 |
管理费用 | 502,122,894.27 | 614,491,352.29 | -18.29 |
财务费用 | 27,118,492.98 | 40,836,244.26 | -33.59 |
研发费用 | 45,617,688.46 | 25,446,503.61 | 79.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521,751.66 | -749,961,986.2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41,995.46 | -46,020,668.4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845,025.26 | -116,860,632.91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涉诉案件相关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较上期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了饮片加工工艺技术、配方颗粒等项目的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一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增加;二是上期支付了2021年债务重组收益形成的所得税费用影响。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 | 3,876,335,275.12 | 3,381,596,362.38 | 12.76 | 12.89 | 13.61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食品 | 502,792,034.55 | 331,804,929.70 | 34.01 | 54.90 | 27.66 | 增加14.09个百分点 |
其他 | 447,586,349.91 | 307,182,528.40 | 31.37 | 11.06 | 2.93 | 增加5.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药 | 2,331,925,395.83 | 1,992,666,497.83 | 14.55 | 22.33 | 22.44 | 减少0.08个百分点 |
西药 | 1,441,233,613.44 | 1,299,616,312.78 | 9.83 | 1.85 | 3.90 | 减少1.77个百分点 |
医疗器械 | 103,176,265.85 | 89,313,551.77 | 13.44 | -8.14 | -8.97 | 增加0.79个百分点 |
保健食品及食品 | 502,792,034.55 | 331,804,929.70 | 34.01 | 54.90 | 27.66 | 增加14.09个百分点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447,586,349.91 | 307,182,528.40 | 31.37 | 11.06 | 2.93 | 增加5.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和东北地区 | 336,679,509.98 | 263,270,629.93 | 21.80 | 2.89 | -19.34 | 增加21.55个百分点 |
华东和华中地区 | 1,043,855,320.90 | 876,713,820.20 | 16.01 | 79.82 | 82.53 | 减少1.25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2,835,004,500.41 | 2,394,690,383.27 | 15.53 | 1.08 | 1.17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西南和西北地区 | 611,174,328.29 | 485,908,987.08 | 20.50 | 36.15 | 34.60 | 增加0.9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 | 3,876,335,275.12 | 3,381,596,362.38 | 12.76 | 12.89 | 13.61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食品 | 502,792,034.55 | 331,804,929.70 | 34.01 | 54.90 | 27.66 | 增加14.09个百分点 |
其他 | 447,586,349.91 | 307,182,528.40 | 31.37 | 11.06 | 2.93 | 增加5.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医药工业 | 直接材料 | 1,695,041,494.06 | 42.16 | 1,314,329,110.13 | 37.19 | 28.97 | |
医药工业 | 直接人工 | 101,599,589.13 | 2.53 | 105,455,100.57 | 2.98 | -3.66 | |
医药工业 | 其他费用 | 129,433,836.45 | 3.22 | 141,602,564.64 | 4.00 | -8.59 | |
医药商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1,455,521,442.74 | 36.20 | 1,414,988,799.86 | 40.04 | 2.86 | |
小计 | 3,381,596,362.38 | 84.11 | 2,976,375,575.20 | 84.21 | 13.61 | ||
保健食品及食品商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331,804,929.70 | 8.25 | 259,909,580.19 | 7.35 | 27.66 | |
小计 | 331,804,929.70 | 8.25 | 259,909,580.19 | 7.35 | 27.66 |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307,182,528.40 | 7.64 | 298,441,346.40 | 8.44 | 2.93 | |
小计 | 307,182,528.40 | 7.64 | 298,441,346.40 | 8.44 | 2.93 | ||
合计 | 4,020,583,820.48 | 100.00 | 3,534,726,501.79 | 100.00 | 13.7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中药饮片 | 直接材料 | 1,686,372,443.00 | 41.94 | 1,307,739,769.00 | 37.00 | 28.95 | |
中药饮片 | 直接人工 | 99,256,225.67 | 2.47 | 103,704,785.50 | 2.93 | -4.29 | |
中药饮片 | 其他费用 | 127,587,267.12 | 3.17 | 139,768,377.70 | 3.95 | -8.72 | |
小计 | 1,913,215,935.79 | 47.58 | 1,551,212,932.20 | 43.88 | 23.34 | ||
中药材贸易 | 主营业务成本 | 79,450,562.04 | 1.98 | 76,228,819.56 | 2.16 | 4.23 | |
小计 | 79,450,562.04 | 1.98 | 76,228,819.56 | 2.16 | 4.23 | ||
自制药品 | 直接材料 | 8,669,051.06 | 0.22 | 6,589,341.13 | 0.19 | 31.56 |
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中药饮片系列 | 公斤 | 14,489,422.00 | 13,633,446.00 | 3,138,236.00 | 29.34 | 21.24 | 37.51 |
中药饮片系列 | 袋、包 | 1,157,641.00 | 1,084,756.00 | 361,001.00 | -13.2 | -27.26 | 25.3 |
中药饮片系列 | 盒、罐、瓶 | 331,036.00 | 205,685.00 | 137,085.00 | 49.77 | -78.99 | 1068.27 |
中药饮片系列 | 条、根、个、只、扎 | 22,340.00 | 30,826.00 | 15,136.00 | -81.96 | -95.74 | -35.92 |
新开河参 | 公斤 | 126,692.35 | 190,287.95 | 77,222.76 | -49.84 | -3.42 | -45.16 |
食品 | 公斤 | 747.18 | 1,298.71 | 2,019.97 | -81.31 | -99.05 | -21.45 |
自制药品 | 万粒 | 176.16 | 132.95 | 74.35 | 49.04 | 21.27 | 138.76 |
自制药品 | 直接人工 | 2,343,363.46 | 0.06 | 1,750,315.07 | 0.05 | 33.88 | |
自制药品 | 其他费用 | 1,846,569.33 | 0.05 | 1,834,186.94 | 0.05 | 0.68 | |
小计 | 12,858,983.85 | 0.33 | 10,173,843.14 | 0.29 | 26.39 | ||
药品贸易 | 主营业务成本 | 1,286,757,328.93 | 32.00 | 1,240,647,761.82 | 35.10 | 3.72 | |
小计 | 1,286,757,328.93 | 32.00 | 1,240,647,761.82 | 35.10 | 3.72 | ||
医疗器械 | 主营业务成本 | 89,313,551.77 | 2.22 | 98,112,218.48 | 2.78 | -8.97 | |
小计 | 89,313,551.77 | 2.22 | 98,112,218.48 | 2.78 | -8.97 | ||
保健食品及食品商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331,804,929.70 | 8.25 | 259,909,580.19 | 7.35 | 27.66 | |
小计 | 331,804,929.70 | 8.25 | 259,909,580.19 | 7.35 | 27.66 |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307,182,528.40 | 7.64 | 298,441,346.40 | 8.44 | 2.93 | |
小计 | 307,182,528.40 | 7.64 | 298,441,346.40 | 8.44 | 2.93 | ||
合计 | 4,020,583,820.48 | 100.00 | 3,534,726,501.79 | 100.00 | 13.7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0,941.2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2.7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2,669.4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1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3,401.0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6%。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5,617,688.4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45,617,688.4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9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5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8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29 |
本科 | 192 |
专科 | 313 |
高中及以下 | 11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5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4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2 |
60岁及以上 | 2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近两年,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聚焦中药饮片、智慧药房、配方颗粒、健康产品等核心业务,减少非主营业务的资源投入。报告期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人才团队,加快研发进度。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优势资源,核心聚焦主营业务,公司拥有炮制、提取等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技术,拥有从原料、生产、流通、仓储到交易的流程、链条管控相关规范标准关键技术,并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如炮制技术、“智慧药房”关键核心技术、中药溯源关键技术、中药配方颗粒关键技术、中药益生菌发酵核心技术、中药饮片生产关键技术、质量控制核心关键技术、“智慧+”大健康关键技术(如智慧养老、肿瘤医患管理、网络医院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中药交易平台关键技术(如价格指数、E药谷等)、中药全产业链关键技术(从原料、生产、流通、仓储到交易)等。
公司的炮制、质量控制、链条等技术,处于行业的前列,具有良好的基础依托与产业化应用基础,科研人员结构性优化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也与时俱进,持续不断进行技术探索与创新。同时公司选择性中止的个别科研项目将考虑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形式进行
盘活。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521,751.66 | -749,961,986.24 | 不适用 | 主要系一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增加;二是上期支付了2021年债务重组收益形成的所得税费用影响。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41,995.46 | -46,020,668.46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845,025.26 | -116,860,632.91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其他收益 | 38,648,480.38 | -344,992,772.87 | 111.20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根据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结合公司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因预计个别债权人涉及按重整计划方案所认定的债务受偿情况发生改变,故调整其有关受偿资源的金额所致。 |
投资收益 | 44,433,689.78 | 746,873.37 | 5,849.29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及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2,165,029.42 | -227,479,551.26 | 188.87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根据中介机构对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估结果以及因债务和解等因素导致有关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7,551,563.65 | -497,155,307.90 | 60.26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结合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607,384.25 | 979,189.60 | 1,902.41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生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7,882,283.63 | 31,860,894.88 | 81.67 | 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根据法院终审裁定书,冲减计提的预计负债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4,181,945.65 | 918,371,256.98 | -96.28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上期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预计负债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6,799,677.97 | 29,750,161.66 | -77.14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纳税调整因素影响所致。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 | 本期期末金额 | 情况说明 |
总资产的比例(%) | 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98,325.82 | 0.11 | 24,219,395.28 | 0.16 | -32.71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的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17,925,253.53 | 0.83 | 174,656,781.57 | 1.15 | -32.48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87,252,039.00 | 1.31 | 120,311,534.51 | 0.79 | 55.64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留抵增值税同比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896,524.84 | 0.15 | 14,652,278.70 | 0.10 | 49.44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工程有关款项同比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51,330,441.35 | 0.36 | 30,399,622.63 | 0.20 | 68.85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使用票据支付业务同比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76,479,530.02 | 0.54 | 181,211,789.83 | 1.19 | -57.80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一是经过破产重整后,公司逐步实现了焕新发展,呈现出生产经营持续向好、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改善的良好态势。企业实际用工需求有所增加,鉴于此,公司适时调整了原有的人员优化方案,根据调整后的方案,相应地冲回了部分已计提的人员辞退福利;二是加强企业用工规范管理,有效化解了潜在用工风险,冲回部分预提的规范用工风险经济补偿金。 |
应交税费 | 571,299,467.82 | 4.00 | 998,545,204.30 | 6.58 | -42.79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根据土增税清算审核结论,冲回部分计提的土增税。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052.37 | 0.00 | 135,767.24 | 0.00 | -173.69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71,679.5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七节财务报告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基本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中药制剂药 | 安神剂 | 脑乐静 | 中药、天然药物 | 养心安神。用于心神失养所致的精神忧郁、易惊不寐、烦躁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扶正剂 | 六味地黄丸(浓缩丸) | 中药、天然药物 | 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消渴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妇科用药-活血化瘀剂 | 益母草膏 | 中药、天然药物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妇科用药-活血化瘀剂 | 益母草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解表剂 | 风热感冒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疏风清热,利咽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有汗,鼻塞,头痛,咽痛,咳嗽,多痰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解表剂 | 银柴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表里双解剂 | 小柴胡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行气活血剂 | 乐脉丸 | 中药、天然药物 | 行气活血,化瘀通脉。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塞见上述症候者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解表祛暑剂 | 藿香正气水 | 中药、天然药物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清利肠胃湿热剂 | 复方黄连素片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燥湿,行气止痛,止痢止泻。用于大肠湿热,赤白下痢,里急后重或暴注下泻,肛门灼热;肠炎、痢疾见上述证候者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清热解毒剂 | 复方板蓝根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清热解毒剂 | 板蓝根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温化寒痰剂 | 保宁半夏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止咳化痰,平喘降逆,和胃止呕,消痞散结的功效。用于风寒咳嗽,喘息气急,湿痰冷饮,胸脘满闷,久咳不愈,顽痰不化及老年咳嗽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阴阳双补剂 | 心脑欣丸 | 中药、天然药物 | 益气活血。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头晕,头痛,心悸,气喘,乏力;缺氧引起的红细胞增多症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清热剂 | 石淋通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湿热,利尿,排石。用于尿路结石,肾盂肾炎,胆囊炎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清热剂 | 夏桑菊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祛痰剂 | 小儿止咳糖浆 | 中药、天然药物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呼吸系统-全身用抗组胺药 | 盐酸苯海拉明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皮肤过敏症如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瘙痒,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过敏性鼻炎及食物,药物过敏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肌肉-骨骼系统药物 | 布洛芬片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
化学制剂药 | 解痉药物 | 盐酸丙哌维林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治疗合并有急(紧)迫性尿失禁、尿急、尿频等症状的膀胱过度活动症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物 | 氨咖黄敏胶囊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解热镇痛类 | 贝诺酯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解热镇痛类 | 阿咖酚散 | 化学药品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精神药品 | 浓维磷糖浆 | 化学药品 | 用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以及低磷血症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抗鼻阻、解热镇痛药 | 氨酚伪麻片(II) | 化学药品 | 用于治疗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抗高血压药-外周作用的抗肾上腺素能药 | 甲磺酸多沙唑嗪片 | 化学药品 | 1.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对于单独用药难以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与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合用。2.良性前列腺增生的对症治疗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抗酸药物及抗溃疡病药物—抑酸药物 | 西咪替丁胶囊 | 化学药品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矿物质类 | 牡蛎碳酸钙颗粒 | 化学药品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年人钙的补充 | |||||||||||
中药制剂药 | 清热剂 | 抗感解毒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风热感冒、痄腮及病毒引起的流感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甲硝唑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红霉素肠溶片 | 化学药品 |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克拉霉素分散片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阿莫西林胶囊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阿奇霉素分散片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氟喹诺酮类 | 诺氟沙星胶囊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磺胺类及甲氧苄啶 |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 化学药品 | 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 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3.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4. 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5. 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6. 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7. 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全身用抗菌药 | 依托红霉素片 | 化学药品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预防口腔或上呼吸道感染(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治疗结核病药-抗生素类 | 利福平胶囊 | 化学药品 | 1.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3.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神经系统药物-吡唑啉酮类 | 去痛片 | 化学药品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神经系统药物-吡唑啉酮类 | 安乃近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神经系统药物-镇痛药 |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 化学药品 |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神经系统药物-镇痛药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
化学制剂药 | 升白细胞药物 | 肌苷片 | 化学药品 | 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源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维生素类 | 口服维D2葡 | 化学药品 | 用于营养补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萄糖 | |||||||||||
化学制剂药 | 维生素类 | 口服五维葡萄糖 | 化学药品 | 用于维生素缺乏所致的各种疾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H2-受体拮抗剂 |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 化学药品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肠道抗感染药 | 盐酸小檗碱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肠道感染,如胃肠炎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维生素类 | 维生素B1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B1缺乏症,如脚气病、神经炎、消化不良等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维生素类 | 维生素B2片 | 化学药品 | 1. 用于防治口角炎、唇干裂、舌炎、阴囊炎、角膜血管化、结膜炎、脂溢性皮炎等维生素B2缺乏症。2. 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应补充维生素B2。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维生素类 | 维生素C片 | 化学药品 | ⑴用于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克山病患者发生心源性休克时,可用大剂量本品治疗。⑵用于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络合。使铁排出加速)。⑶用于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有效。⑷用于治疗肝硬化、急性肝炎和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肝脏的损害。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心血管系统-调节血脂药-HMG-CoA还原酶抑制剂 | 辛伐他汀片 | 化学药品 | 高脂血症、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以及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儿童患者,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心血管系 | 阿魏酸钠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统-周围血管扩张药 | 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性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的辅助治疗以及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的治疗 | ||||||||||
化学制剂药 | 营养剂 | 葡萄糖粉剂 | 化学药品 | 营养辅助药,用于人体营养补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盒) |
乐脉丸(1.2g/袋*12袋/盒) | 24.27元/盒 | 232,321 |
乐脉丸(1.2g/袋*15袋/盒) | 30.34元/盒 | 157,416 |
心脑欣丸(1.0g/袋*8袋/盒) | 30.66元/盒 | 45,030 |
保宁半夏颗粒(7.5g/袋*6袋/盒) | 48元/盒 | 120,234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医疗机构实际采购:包括一、二、三级公立医院及私立医院的实际采购。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医药系列 | 387,633.53 | 338,159.64 | 12.76 | 12.89 | 13.61 | -0.56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多项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政策,“十四五”期间,国家层面多部委将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多元价值作用,坚持突出中医药医疗服务核心价值,为健康中国助力。康美药业紧跟“健康中国”、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等国家战略,聚焦“以中药饮片为核心的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为战略定位”,围绕“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大战略主线,把创新驱动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推手。公司依托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开放式创新平台,致力于中药材的种子种苗培育、种植、品种标准,中药饮片的炮制工艺、炮制标准、规格等级、人工智能、节能环保,以及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煮散饮片、药食同源健康产品、药事服务等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研发。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拥有普宁CNAS认证、亳州CMA认证等认证实验室。12,000㎡研发场所、4,000㎡中试车间、945㎡实验动物屏障环境,配备国内领先水平设备、设施,在满足公司研发项目的同时,面向高校、医院、企业等机构提供科研合作和科技服务。拥有旗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三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旗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两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旗下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旗下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新获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组建了博士后、博士、硕士为骨干的跨学科多层次的中药高端人才科研团队,聘请丰富炮制经验京帮传承人为顾问,培养炮制技术传承人,凝聚智慧和力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开发与产学研合作协调发展,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省部共建中医湿证重点实验室、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科研、临床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取得一系列高质量的、具有学术影响力和市场转化潜力的科研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中药配方颗粒国标品种,稳步推动配方颗粒上市备案,新增完成219个品种上市备案,累计完成300个品种上市备案。聚焦中药健康产品精深开发,稳步推动保健品研发注册,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国食健注G20230323)、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国食健注G20230353)、康美牌玛咖西洋参鹿茸胶囊(国食健注G20230642)等3个保健食品获批注册,累计获批15个保健食品品种。
2023年度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570余项。报告期内,“不含甘草酸的中药提取物、制备方法、药物制剂及用途”“一种基于图片传送的健康咨询平台通道构建方法及系统”“一种制药厂水循
环系统及其使用方法”等9件发明专利获授权,合计107项有效发明专利。公司核心中药产品黄芪、党参、金银花等11个通过国家专利产品备案认定,合计17个国家专利产品;西洋参、陈皮、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等3个产品通过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合计8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拥有广藿香、川芎、醋五味子参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自主研发的药食同源创新产品鲜人参全根冻干粉功能配料,获得第五届天然新势力之创新原料“源创技术奖”奖;人参黑果腺肋花楸果果冻获得第五届“天然新势力”之创新产品“年度国粹创新奖”。聚焦中药的物质基准、功能活性、作用机制、适用人群等研究,新增发表《基于成分与无机元素结合化学模式识别的白芍加工前后比较》《不同商品规格西洋参质量分析:
基于有效性与安全性》等9篇文章。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饮片炮制和质量标准、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的制订。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起草的砂仁、地榆、胡芦巴等11个品种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已正式颁布,公司参与起草的三七(个)、三七(片)、天麻(个)等15个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完成《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布渣叶、大豆黄卷、金礞石、九里香、两面针、硼砂、青黛、菥蓂、野木瓜等9个品种国家标准的申报。由公司起草的广东省地方标准《智慧中药房管理与服务规范》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公司积极参与2025年版《中国药典》填平补齐(完善标准)项目,参与4个药典品种完善标准研究,2023年已提供给药典委共146个品种,共计387批次样品。我司已向东莞药监所等19个广东省内药品检测机构及冯了性等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提供60个品种共152批次样品。提交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远志、沉香、麦冬、麻黄等4个品种专家意见征集表和起草说明,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煎药中心通用要求》获得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实施。公司在中国质量协会牵头立项了12个品质中药团体标准研究。公司完成康美牌西洋参胶囊(Q/KM0004S-2023)、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Q/KM0072S—2023)、草本植物固体饮料(Q/KM0188S-2022)等3项企业标准备案。旗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人参果冻(44030039S-2023)、红参葛根姜黄饮品(44030124S-2023)等2个企业标准备案。旗下子公司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完成红参茶(代用茶)Ⅱ、红参黄精饮品、红参阿胶压片糖果等7个企业标准备案。旗下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完成人参茶(代用茶)(Q/KMXKH0030S-2023)、人参茶(代用茶)(Q/KMXKH0030S-2023)、人参炖品汤料(Q/KMXKH0054S-2023)等52个企业标准备案。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1 | 康美牌菊花胖大海茶 | 康美牌菊花胖大海茶 | 保健食品 | 清咽 | 否 | 否 | 获得延续注册批件 |
2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延续注册批件 |
3 | 康美牌西洋参切片 | 康美牌西洋参切片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延续注册批件 |
4 | 康美牌西洋参胶囊 | 康美牌西洋参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延续注册批件 |
5 | 康美牌红参蜜丸 | 康美牌红参蜜丸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6 | 康美牌西洋参丹参人参胶囊 | 康美牌西洋参丹参人参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7 | 康美牌红参酒 | 康美牌红参酒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8 | 康美牌西洋参口服液 | 康美牌西洋参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9 | 康美牌西洋参颗粒 | 康美牌西洋参颗粒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0 | 康美牌人参黄精枸杞子颗粒 | 康美牌人参黄精枸杞子颗粒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1 | 康美牌酸枣仁远志人参片 | 康美牌酸枣仁远志人参片 | 保健食品 | 改善睡眠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2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胶囊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3 | 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 | 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 | 保健食品 |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4 | 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 | 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 | 保健食品 |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5 | 康美牌西洋参玛咖鹿茸胶囊 | 康美牌西洋参玛咖鹿茸胶囊 | 保健食品 | 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6 | 康美牌怡泰口服液 | 康美牌怡泰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改善睡眠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17 | 康美牌辐康胶囊 | 康美牌辐康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抗辐射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18 | 康美牌铁加力胶囊 | 康美牌铁加力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19 | 康美牌常轻松胶囊 | 康美牌常轻松胶囊 | 保健食品 | 通便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0 | 康美牌菊花甘草胖大海口服液 | 康美牌菊花甘草胖大海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清咽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1 | 康美牌人参灵芝蝙蝠蛾拟青霉胶囊 | 康美牌人参灵芝蝙蝠蛾拟青霉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2 | 康美牌雪蛤颗粒 | 康美牌雪蛤颗粒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3 | 康美牌参芪三七葛根口服液 | 康美牌参芪三七葛根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4 | 康美牌三七降脂袋泡茶 | 康美牌三七降脂袋泡茶 | 保健食品 | 降血脂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5 | 康美牌倍复力饮料 | 康美牌倍复力饮料 | 保健食品 | 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3个保健食品新获得批件,300个配方颗粒品种通过备案。
保健食品注册受理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受理编号 | 批准文号 |
1 | 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 | / | 国食健注G20230323 |
2 | 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 | / | 国食健注G20230353 |
3 | 康美牌玛咖西洋参鹿茸胶囊 | / | 国食健注G20230642 |
配方颗粒备案明细表
序号 | 品名 | 类型 | 备案号 |
1 | 肿节风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15000 |
2 | 虎杖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16000 |
3 | 燀桃仁(桃)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17000 |
4 | 香附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18000 |
5 | 姜厚朴(厚朴)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34000 |
6 | 生姜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35000 |
7 | 蒺藜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36000 |
8 | 蜜百合(卷丹)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44000 |
9 | 枳实(酸橙)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45000 |
10 | 白芍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46000 |
11 | 炒牛蒡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47000 |
12 | 制何首乌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48000 |
13 | 醋青皮(个青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49000 |
14 | 青皮(个青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81000 |
15 | 川牛膝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82000 |
16 | 射干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83000 |
17 | 瓜蒌(栝楼)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84000 |
18 | 泽兰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14001 |
19 | 桑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15001 |
20 | 土茯苓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25001 |
21 | 桑寄生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26001 |
22 | 玄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27001 |
23 | 续断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28001 |
24 | 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29001 |
25 | 牛蒡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30001 |
26 | 侧柏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68001 |
27 | 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69001 |
28 | 荷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70001 |
29 | 桑枝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71001 |
30 | 夏枯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72001 |
31 | 杜仲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73001 |
32 | 百合(卷丹)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81001 |
33 | 酒丹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82001 |
34 | 淫羊藿(淫羊藿)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83001 |
35 | 款冬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84001 |
36 | 合欢花(合欢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85001 |
37 | 焦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86001 |
38 | 延胡索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95001 |
39 | 枇杷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97001 |
40 | 蜜旋覆花(旋覆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435001 |
41 | 酒女贞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436001 |
42 | 炒白芍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437001 |
43 | 菊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438001 |
44 | 何首乌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439001 |
45 | 盐补骨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466001 |
46 | 桑椹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467001 |
47 | 女贞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468001 |
48 | 大枣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21001 |
49 | 蒲公英(碱地蒲公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22001 |
50 | 补骨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23001 |
51 | 金银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61001 |
52 | 醋香附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63001 |
53 | 知母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64001 |
54 | 蛇床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120000 |
55 | 甘草(甘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121000 |
56 | 赤芍(芍药)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122000 |
57 | 山萸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123000 |
58 | 防风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96001 |
59 | 远志(远志)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62001 |
60 | 干姜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157000 |
61 | 罗布麻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158000 |
62 | 天花粉(栝楼)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159000 |
63 | 鱼腥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01001 |
64 | 益母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302001 |
65 | 酒当归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59001 |
66 | 旋覆花(旋覆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60001 |
67 | 紫菀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74001 |
68 | 大青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75001 |
69 | 炒栀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94001 |
70 | 野菊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95001 |
71 | 栀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596001 |
72 | 淡竹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34001 |
73 | 蜜紫菀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35001 |
74 | 泽泻(泽泻)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36001 |
75 | 乌药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37001 |
76 | 苦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38001 |
77 | 佛手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39001 |
78 | 桃仁(桃)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40001 |
79 | 鸡血藤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41001 |
80 | 厚朴(厚朴)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42001 |
81 | 焦栀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48001 |
82 | 紫苏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82001 |
83 | 制远志(远志)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83001 |
84 | 川芎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699001 |
85 | 合欢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00001 |
86 | 乌梅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01001 |
87 | 炒莱菔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02001 |
88 | 广金钱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28001 |
89 | 骨碎补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29001 |
90 | 秦艽(粗茎秦艽)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39001 |
91 | 炒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40001 |
92 | 燀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41001 |
93 | 黄柏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48001 |
94 | 木蝴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49001 |
95 | 白鲜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60001 |
96 | 盐黄柏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61001 |
97 | 制巴戟天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77001 |
98 | 龙胆(龙胆)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78001 |
99 | 熟地黄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79001 |
100 | 半枝莲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80001 |
101 | 莱菔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81001 |
102 | 黄连(黄连)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799001 |
103 | 茵陈【滨蒿(绵茵陈)】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800001 |
104 | 酒黄芩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801001 |
105 | 黄芩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2000802001 |
106 | 麸炒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1001 |
107 | 当归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2001 |
108 | 首乌藤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3001 |
109 | 丹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4001 |
110 | 炒紫苏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5001 |
111 | 烫骨碎补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6001 |
112 | 蜜款冬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7001 |
113 | 蜜枇杷叶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8001 |
114 | 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09001 |
115 | 炒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10001 |
116 | 炙淫羊藿(淫羊藿)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11001 |
117 | 盐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12001 |
118 | 盐知母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013001 |
119 | 橘核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33000 |
120 | 酸枣仁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34000 |
121 | 粉葛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35000 |
122 | 紫苏梗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61000 |
123 | 佩兰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62000 |
124 | 牛膝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79000 |
125 | 金樱子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81000 |
126 | 蜜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82000 |
127 | 党参(党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83000 |
128 | 小蓟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280000 |
129 | 醋青皮(四花青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349000 |
130 | 萹蓄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350000 |
131 | 锁阳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351000 |
132 | 鸡冠花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357000 |
133 | 炒蒺藜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358000 |
134 | 马齿苋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359000 |
135 | 海金沙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356000 |
136 | 南沙参(轮叶沙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36000 |
137 | 大血藤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37000 |
138 | 五指毛桃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38000 |
139 | 红景天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39000 |
140 | 川楝子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40000 |
141 | 西青果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47000 |
142 | 前胡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48000 |
143 | 芦根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50000 |
144 | 炒白扁豆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67000 |
145 | 蜜桑白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68000 |
146 | 菟丝子(南方菟丝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69000 |
147 | 木棉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75000 |
148 | 胡芦巴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76000 |
149 | 盐胡芦巴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77000 |
150 | 钩藤(钩藤)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78000 |
151 | 板蓝根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1000 |
152 | 炒槐花(槐米)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2000 |
153 | 防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3000 |
154 | 诃子(诃子)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4000 |
155 | 太子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5000 |
156 | 罗汉果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6000 |
157 | 槐角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7000 |
158 | 连翘(青翘)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8000 |
159 | 两面针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89000 |
160 | 龙眼肉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92000 |
161 | 黑芝麻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93000 |
162 | 盐续断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94000 |
163 | 槐花(槐米)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95000 |
164 | 芥子(芥)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96000 |
165 | 广东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97000 |
166 | 化橘红(柚)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98000 |
167 | 路路通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499000 |
168 | 人参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00000 |
169 | 伸筋草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01000 |
170 | 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02000 |
171 | 白扁豆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09000 |
172 | 炒芥子(芥)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0000 |
173 | 醋三棱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1000 |
174 | 莲子心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2000 |
175 | 木贼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3000 |
176 | 生地黄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5000 |
177 | 猪苓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6000 |
178 | 桑白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4000 |
179 | 肉苁蓉(肉苁蓉)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7000 |
180 | 穿心莲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8000 |
181 | 藕节炭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19000 |
182 | 金钱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20000 |
183 | 玉竹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29000 |
184 | 炒桃仁(桃)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30000 |
185 | 扁豆花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31000 |
186 | 天葵子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32000 |
187 | 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33000 |
188 | 炮姜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36000 |
189 | 巴戟天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37000 |
190 | 绵萆薢(绵萆薢)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38000 |
191 | 白及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54000 |
192 | 麦冬(川麦冬)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55000 |
193 | 槐花(槐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56000 |
194 | 金荞麦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57000 |
195 | 黑豆衣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62000 |
196 | 梅花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63000 |
197 | 南杏仁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64000 |
198 | 代代花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65000 |
199 | 黄精(多花黄精)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66000 |
200 | 浙贝母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67000 |
201 | 槟榔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76000 |
202 | 焦槟榔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77000 |
203 | 银柴胡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78000 |
204 | 升麻(大三叶升麻)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79000 |
205 | 紫草(新疆紫草)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0000 |
206 | 川木通(小木通)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1000 |
207 | 绿豆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2000 |
208 | 狗脊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3000 |
209 | 葛根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4000 |
210 | 紫花地丁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5000 |
211 | 白蔹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6000 |
212 | 川射干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7000 |
213 | 凌霄花(美洲凌霄)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8000 |
214 | 救必应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589000 |
215 | 厚朴花(厚朴)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07000 |
216 | 牛大力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08000 |
217 | 蜡梅花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09000 |
218 | 地锦草(斑地锦)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10000 |
219 | 漏芦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11000 |
220 | 刺五加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18000 |
221 | 醋龟甲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19000 |
222 | 炒槟榔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20000 |
223 | 苦丁茶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21000 |
224 | 烫狗脊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22000 |
225 | 白花蛇舌草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23000 |
226 | 柏子仁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26000 |
227 | 当归尾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27000 |
228 | 麸炒枳壳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29000 |
229 | 黑豆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31000 |
230 | 竹茹(青秆竹)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32000 |
231 | 白薇(白薇)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34000 |
232 | 地榆(地榆)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35000 |
233 | 蜂房(日本长脚胡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36000 |
234 | 蜜槐角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37000 |
235 | 藕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38000 |
236 | 皂角刺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39000 |
237 | 栀子炭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40000 |
238 | 椿皮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43000 |
239 | 冬瓜皮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44000 |
240 | 韭菜子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45000 |
241 | 盐巴戟天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46000 |
242 | 银杏叶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47000 |
243 | 猪殃殃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48000 |
244 | 郁李仁(欧李)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49000 |
245 | 广东土牛膝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52000 |
246 | 急性子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56000 |
247 | 绵马贯众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57000 |
248 | 千里光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58000 |
249 | 秦皮(尖叶白蜡树)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59000 |
250 | 盐杜仲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0000 |
251 | 炙黄芪(蒙古黄芪)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1000 |
252 | 麦冬(浙麦冬)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2000 |
253 | 细辛(北细辛)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3000 |
254 | 麸炒枳实(甜橙)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5000 |
255 | 黑顺片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6000 |
256 | 花椒(花椒)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7000 |
257 | 荆芥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8000 |
258 | 酒萸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69000 |
259 | 土贝母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70000 |
260 | 薤白(小根蒜)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71000 |
261 | 枳实(甜橙)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72000 |
262 | 黑老虎根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77000 |
263 | 玉米须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81000 |
264 | 炒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82000 |
265 | 肉苁蓉(管花肉苁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83000 |
266 | 杠板归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88000 |
267 | 酒黄连(黄连)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89000 |
268 | 葫芦茶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0000 |
269 | 决明子(钝叶决明)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1000 |
270 | 全蝎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2000 |
271 | 水红花子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3000 |
272 | 穿山龙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4000 |
273 | 藁本(辽藁本)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5000 |
274 | 儿茶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6000 |
275 | 金果榄(青牛胆)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7000 |
276 | 茅莓根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8000 |
277 | 米炒党参(党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699000 |
278 | 甜叶菊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0000 |
279 | 小麦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1000 |
280 | 仙茅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3000 |
281 | 红豆蔻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4000 |
282 | 鲜龙葵果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5000 |
283 | 拳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6000 |
284 | 火炭母(火炭母)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7000 |
285 | 姜炭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8000 |
286 | 菝葜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09000 |
287 | 醋北柴胡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0000 |
288 | 熟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1000 |
289 | 麸炒椿皮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3000 |
290 | 高良姜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4000 |
291 | 千年健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5000 |
292 | 沉香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6000 |
293 | 番石榴叶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7000 |
294 | 瓜蒌皮(栝楼)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8000 |
295 | 卷柏(垫状卷柏)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9000 |
296 | 麸炒白术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22000 |
297 | 八角茴香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23000 |
298 | 土大黄(巴天酸模)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24000 |
299 | 独活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12000 |
300 | 木香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3000720000 |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26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同仁堂 | 38,304.54 | 2.14 | 1.89 | / |
江中药业 | 18,754.91 | 4.27 | 4.19 | 36.02 |
国药股份 | 14,115.18 | 0.28 | 0.81 | 49.56 |
联环药业 | 14,135.60 | 6.50 | 9.32 | 6.52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21,327.56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94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0.64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 |
注:上述表格中同行业公司数据均取自其2023年年度报告;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四家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数。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三)公司经营模式”。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及福利 | 25,493.84 | 46.20 |
销售推广服务费 | 18,037.02 | 32.69 |
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 | 2362.03 | 4.28 |
水电费 | 1,987.10 | 3.60 |
办公费 | 1,202.62 | 2.1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19.24 | 1.67 |
业务招待费 | 886.22 | 1.61 |
折旧费 | 867.41 | 1.57 |
租赁费 | 560.4 | 1.02 |
广告费 | 407.37 | 0.74 |
物业费 | 368.53 | 0.67 |
劳务费 | 343.04 | 0.62 |
维修费 | 331.28 | 0.60 |
差旅费 | 318.41 | 0.58 |
业务宣传费 | 259.04 | 0.47 |
咨询费 | 88.39 | 0.16 |
车辆费 | 39.35 | 0.07 |
仓储费 | 36.55 | 0.07 |
运费、装卸费 | 33.97 | 0.06 |
电讯费 | 30.92 | 0.06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22.46 | 0.04 |
其他 | 583.02 | 1.04 |
合计 | 55,178.21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同仁堂 | 343,663.20 | 19.24 |
江中药业 | 162,816.20 | 37.09 |
国药股份 | 96,237.83 | 1.94 |
联环药业 | 59,160.20 | 27.21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55,178.21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32 |
注:上述表格中同行业公司数据均取自其2023年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所处行业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净资产 | 总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食品批发 | 2,500.00 | 3,213.51 | 24,229.61 | 24,284.57 | -239.74 | -158.43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食品加工 | 6,500.00 | 7,356.81 | 15,546.05 | 7,020.50 | 89.91 | 89.88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 | 批发贸易 | 5,000.00 | 12,834.47 | 43,665.50 | 46,543.81 | 2,049.43 | 1,527.04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中药材市场开发与管理 | 50,000.00 | 69,197.77 | 132,997.33 | 970.52 | 38,733.17 | 38,523.01 |
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健康产品 | 1,000.00 | -10,408.47 | 2,785.77 | 19,865.99 | -596.18 | -529.83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中药材市场开发与管理 | 36,046.18 | -236,738.28 | 184,393.82 | 8,041.50 | -2,092.15 | -1,966.27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中药饮片加工 | 中药饮片 | 10,000.00 | 13,521.74 | 46,683.10 | 38,772.02 | 1,715.17 | 1,523.78 |
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 | 批发贸易 | 5,000.00 | 14,835.63 | 23,988.92 | 29,727.65 | 973.47 | 724.58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格局和趋势详见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继续推进落实“12355”战略发展规划,立足“以中药饮片为核心的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大战略主线;以中药、医疗康养、中药城、健康品和医药商业五大业务板块为主体,创新业态及业务增长模式,优化调整区域产业集群布局,全力推动公司重点业务板块发展;强化组织赋能、人才驱动、数智运营、资本运作、党建引领五大支撑体系。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康美药业将继续围绕“以中药饮片为核心的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的定位,坚持“布局中医药全产业链,以中药饮片为核心,以智慧药房为抓手”的发展思路,全力发展“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大主线,争取经济效益快速提升,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1、拓展业务新通路,增加效益新动能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购销端市场拓展工作,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思考商业模式的更新迭代,分析业务发展潜力,捕捉业务机会,打造爆款产品,密切关注现金流。
采购端方面,做好成本控制,切实保障供应,及时应对市场变化,留意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机会、密切关注中药材市场的价格波动等。
销售端向饮片渠道扩面下沉、区域拓展方面突破,打破以广深为主的区域格局,开拓新渠道及新地区市场,包括:(1)制定差异化的产品销售策略,如针对不同市场进行饮片等级分类;(2)争取形成多渠道齐头并进的局面。如打通医药电商与智慧药房的系统数据平台,整合电商前后台业务集成,通过轻资产、降成本、增成效、聚流量等举措,实现集约化协同发展;在依靠智慧药房、医院饮片拉动销售增长的同时,在销售自有产品上增加电商等渠道,打造康美的新品种、明星品种,实现渠道拓展等。
智慧药房着重提升效益:(1)对智慧药房进行自动化升级,并形成示范化效应,提高调剂运转效率,增加产能;(2)推进成本核算标准化;(3)充分利用区域税收政策。
中药城板块方面,增加中药城增值业务,开展中药材储备交易,利用公司中药城仓储场所等现有资源,开展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储备与交易。
2、夯实基础管理,筑牢发展根基
(1)全面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认真履行财务“为业务赋能、抓风险防控”的两大基本职能,落实“以现金流为核心、强化降本增效为主线”的管理理念,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严格遵守监管相关规定,做好年报相关编制与披露工作;(2)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加强“预算—核算—决算”闭环管理,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全方位强化资金管理,做精做细成本费用管控;(3)依法依规提升税务筹划能力,持续税务创效;(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采用咨询管理+敏捷实施的方式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
(2)解决流程痛点,组织绩效落地
建立与优化公司权限管理,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组织架构,搭建“总部平台—事业部—子公司”三级管控架构。结合公司战略及权限管理,系统性梳理及优化流程,搭建业务流程管理体系,畅通组织运作通路。
着力全面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在已形成的新的组织绩效考核方案的基础上,强化推动闭环管理体系运转,真正执行到位、严格落地。
(3)管理与技术业务双线并进,提升内部运作效率
管理与技术业务双线并进,重视相关人才储备。科研与人才为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做好动力储备。要加强核心人才引进,构建人才发展通道,建立人才盘点机制,识别高潜人才,建立后备人才库,丰富各类科研技工人才储备,搭建人才梯队培养机制,畅通科技人才循环,提升企业内部运作效率。
(4)持续进行资源整合,盘活资产有所突破
持续性进行公司内外资源整合,充分发挥集群效益。针对低效或与主业经营不相关的业务,通过剥离、置换、出售、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关注处置收益的同时,关注处置后的资金净流入、降低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等方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5)主动求变,加快数智化转型
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业务应用为核心,以业财一体化等重点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企业数字化乃至数智化转型,实质是让数据反馈业务,从而赋能和管理企业。要准确识变,深刻认识行业数字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积极主动求变,深入推动数字化应用和创新,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绩效,降低公司的成本和风险,促进协同创新,提高各业务和智能环节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6)严格综治维稳,严守质量底线,确保GSP顺利换证
质量是底线,要确保2024年GSP顺利换证。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程序和流程,覆盖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文件管理范畴,强化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实施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检测。
持续性做好安全生产及综治维稳工作,加强岗位安全培训和教育,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风险管理,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到岗到人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3、发挥科研引领,完善产品矩阵
重塑、研发自有品牌,打造康美核心竞争优势。围绕配方颗粒、食品、保健食品开发等方面,以引进项目与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工作。加速配方颗粒上市,实现配方颗粒销售突破;完善健康品产品矩阵,构建合理的产品梯队,提升盈利水平。重视康美品牌重塑战略与规划,构建品牌管理体系,推进品牌建设,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实现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形象焕新与推广,助推业务发展。
4、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持续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构建“党建引领”体系。全面强化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分批次、全覆盖开展轮训学习。积极发挥公司
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的作用。持续推进司属企业党组织建设覆盖,进一步理顺“三种模式”管理,并试点推进与业务单元管理适配的党群服务平台建设。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试点推进与上下游重点客户“红联共建”。党建带工建团建,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组织做好覆盖全公司的评先表彰工作。持续健全纪检监督工作体系,试点推进司属企业设置“纪检监察专员”、敏感部门和关键岗位设置“廉洁监督员”,建立“联合巡审”和“联席会议”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提振企业活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性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卫生保障体制、医药监管等方面改革措施相继出台,特别是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落地,使药企原有经营模式受到冲击,医药市场格局持续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将积极跟踪和研究国家医药政策的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提高质量管理,从种植、采购、生产、运输、销售以及诊疗服务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以快速地响应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行业内腐败行为发生的频次将会得到遏制,行业生态将持续得到净化,对于医药企业来说,不断建立完善与自身相适应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变得愈发关键。公司已建立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并按要求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自身内部管理,为稳健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中药饮片行业集中度较低,一方面,随着国家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支持,中药饮片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另一方面,近年来对中药饮片行业的监管愈趋严格,部分规模较小或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行业内企业将逐步被淘汰,行业集中度有望得以提高,在行业的变革过程中,公司亦势必面临相当的市场竞争。
3、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9日分别披露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及进展公告,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揭阳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普宁中药城已向揭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2024年3月25日,普宁中药城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5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对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后翔盈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裁定被上诉人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截至目前,普宁中药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普宁中药城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翔盈公司上诉请求是否被广东高院支持,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为核心,涵盖西药、保健食品、中药材市场经营等业务,通过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化学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系统,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OTC 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公司主要产品为中药饮片、中药材、中成药、西药等。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附则:“(五)主要药(产)品:
指占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或毛利的10%以上的药(产)品,以及营业收入、毛利排名前5的药(产)品。”
公司产品包括中药饮片、中药材、中成药、食品等,均呈现出产品品规繁多,销售、收入结构分散,单一产品的销售量、营业收入或净利润都未达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或毛利的10%以上,单一产品对公司营业收入或毛利的影响均未达到重要性的原则。
以中药饮片为例,中药饮片系列产品品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单个种类或单个品规的销售量、营业收入或净利润都未达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或毛利的10%以上,且由于中药饮片种类和品规繁多,其产品单位、销售计量等均有所区别,不适宜一一核算各个品规产品的具体情况,各个品规产品的销售情况分散,各期也随市场情况在结构上有所波动,从重要性原则角度出发,公司认为其均不适用“主要药(产)品”之披露标准。
中药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为中药行业的三大支柱。其中中药材是中药饮片的原料,中药饮片是中成药的原料。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中药汤剂是中药的一种传统剂型,像中成药一样用于临床防病、治病、保健。只是中药饮片可以临证加减,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比较符合中医个性化诊断的给药原则。
中药饮片品规众多,各品规功能各异,且大部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没有单一可量化的疗效和固定的治疗领域,各品规产品也需要根据消费者(患者)不同情况,由执业医生/药师提供具体的处方或使用建议方可达到既定的疗效,通过中药饮片炮制的改变,中药饮片根据配伍组方不同可以治疗或者辅助治疗不同适用症和不同的治疗领域,起到不同的疗效,不适宜参照西药等其他药品定性/定量描述其产品的疗效和治疗领域,不适用《上市公司行业
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关于“主要药(产)品”的披露标准。
公司目前的自产药品收入规模占公司总收入规模比例较小,其业务规模、占比均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小,不适用《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关于“主要药(产)品”的披露标准。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为支撑公司战略发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求,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与调整,设立4大业务单元适配战略业务板块及渠道战略,3个中台部门,13个后台部门集中共享赋能,全面支撑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效率,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岗位分工职责。
2023年度,公司积极帮助董监高提升履职能力,保障董监高履职知情权。一方面公司积极督促董监高完成监管机构相关培训,及时向董监高报送监管机构下发的监管政策与动态,另一方面公司定期向董事报送《公司治理沟通简报》、重要诉讼进展、未申报债权处理进展及抵押物涂销进展等,保障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为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作用,公司组织监事会实地调研江门司属企业,加强了监事会对公司下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深入了解,同时为各司属企业的业务布局、改善管理等提出建议,进一步维护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
为进一步加深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对2022年制定《内控手册》内容的理解,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制度执行力,公司专门制定了详尽且全面的培训方案与要求,内控手册的培训活动得到了各级干部员工的积极响应和全力参与。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推动了内控手册的深入贯彻落实,而且有效提升了内控手册的执行质量。同时,这一举措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增强风险管控能力等方面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公司为持续优化内控管理,针对内控手册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3版)》 以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控重点指引(2023年版)》,进一步推动公司内控水平提升,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合同审查专项培训会,强化合同审查筑牢风险防线,有效提升了各合同使用主体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合同审查能力,有助于从源头减少合同纠纷风险。此外,为提升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合规自律意识、规范履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公司还特邀法律顾问为公司董监高进行合规性法律专题培训,提升董监高合
规运作水平、夯实董监高忠诚勤勉尽责意识,为公司进一步提升高质量治理打好坚实基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明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按规披露公告。2023年度,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关联交易、修订章程等重大事项。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已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董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优化战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履行监督职责,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四)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合法权利,不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独立。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平等获得公司信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严格按照《康美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七)内幕知情人管理情况:公司注重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遵照公司《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工作与保密义务通知工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神农氏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治理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分开。通过前述承诺保证公司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0日 |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优化公司战略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关于修订<董事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1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9)《关于制订<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制度>的议案》2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24)《关于制订<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赖志坚 | 董事长 | 男 | 55 | 2022/01/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150.00 | 否 |
刘国伟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0 | 2020/10/30 | 2025/01/24 | 0 | 0 | 0 | / | 150.00 | 否 |
米琪 | 董事 | 男 | 61 | 2022/01/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107.62 | 否 |
袁国乾 | 董事 (离任) | 男 | 42 | 2022/05/26 | 2024/03/05 | 0 | 0 | 0 | / | 0.00 | 是 |
梁珺 | 董事 | 男 | 40 | 2022/01/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0.00 | 是 |
方妙双 | 董事 | 女 | 47 | 2022/01/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0.00 | 是 |
曾庆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2/01/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12.00 | 否 |
赖小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0/10/30 | 2025/01/24 | 0 | 0 | 0 | / | 12.00 | 否 |
骆涛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2/01/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12.00 | 是 |
高燕珠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8 | 2022/01/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112.50 | 否 |
王彤 | 监事 | 男 | 53 | 2022/01/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62.18 | 否 |
黄龙涛 | 职工监事 | 男 | 41 | 2022/01/06 | 2025/01/24 | 54,248 | 54,248 | 0 | / | 65.38 | 否 |
周云峰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2020/10/14 | 2025/01/24 | 0 | 0 | 0 | / | 135.00 | 否 |
宫贵博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49 | 2020/10/10 | 2025/01/24 | 0 | 0 | 0 | / | 135.00 | 否 |
刘新泉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2/05/13 | 2025/01/24 | 0 | 0 | 0 | / | 120.00 | 否 |
欧国雄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21/08/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120.00 | 否 |
陈启鋆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1/04/02 | 2025/01/24 | 0 | 0 | 0 | / | 120.00 | 否 |
何则正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1/08/25 | 2025/01/24 | 0 | 0 | 0 | / | 112.60 | 否 |
李泽彬 | 总经理助理 | 男 | 39 | 2022/05/13 | 2025/01/24 | 0 | 0 | 0 | / | 105.0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4,248 | 54,248 | 0 | / | 1531.2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赖志坚 | 曾先后担任广州陈李济药厂品质部副部长、部长、经营部营销总监、营销部副部长,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技质部副部长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经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副总监、技质部部长、安全生产发展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
刘国伟 | 1997年起先后在广州医药有限公司、香港保联拓展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职务;2016年3月至2022年4月,先后担任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
米琪 | 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资财部会计、副科长,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证券科科长、投资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康神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
袁国乾 | 曾先后任职于德勤咨询、光大金控等。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担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历任广东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 |
梁珺 | 曾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现任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
方妙双 | 历任广东烟草揭阳市公司门市部会计,揭阳市金叶发展公司财统科会计、财统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揭阳市金叶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揭东农商行董事;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
曾庆 | 曾先后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所病毒基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州)、?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及美国匹兹堡大学癌症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从事医学?物学基础及转化研究,后转入新药创制和生物技术领域,先后在美国Johnson &Johnson制药公司研发中心、美国Schering-Plough制药公司、美国Novum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Services公司、阿特维斯佛山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好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研发管理;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赖小平 | 历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鉴定教研室讲师、中药开发研究所党支部书记、科研处处长、新药开发研究中心主任、中药学院(新药开发研究中心)院长职务;曾任二届广州医药集团外部董事;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骆涛 | 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长、河南省驻马店地区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兼任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高燕珠 | 历任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管办副主任、重组办主管,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企业法律顾问,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风险控制办公室主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广州市内审协会常务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7年-2019年被评为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202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运营部总监、审计部总监。 | |
王彤 | 曾先后担任广州潘高寿天然保健品公司技术科副科长,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大区经理、部门经理、营销总监,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药品营销中心总监、采购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采购总监。 |
黄龙涛 | 自2002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康美药业中药基地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纪委委员、EHS管理部总监、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普宁中药生产基地总经理。 |
周云峰 | 2004年7月起,先后在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香港保联拓展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3月至2020年8月,历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印尼代表处代表、投资部部长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职务;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担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总监、合规部总监。 |
宫贵博 | 1998年至2008年,先后担任哈尔滨港务局财务部会计、副部长职务;2008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结算部高级业务主管、业务经理、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2014年至2020年,先后担任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金融与金融服务事业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监、投资与资本运营部总监等职务,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刘新泉 | 先后担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广州众成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办副主任兼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监、医疗康养版块总经理。 |
欧国雄 | 1988至2008年,历任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区域经理、采购中心经理、营销总监(期间,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兼任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9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兼任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兼任广州采芝林北商药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供应链中心总经理、终端消费事业部总经理。 |
陈启鋆 | 2000年9月至2013年9月,在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至2014年,兼任陕西广药康健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2021年3月,担任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3月,兼任中山广药桂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品牌中心总经理、医疗事业部总经理。 |
何则正 | 1996年8月至2016年9月历任广州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团委书记、市场开发部副经理、营销中心大区经理、外贸部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场策划部经理;2016年9月至2021年7月,历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人事统战部部长;2018年8月至今,担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纪检监察部主任。 |
李泽彬 | 2007年1月至2021年8月,历任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设备动力中心副总监等职务;2012年2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物业部项目主管;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担任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副总监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资产与工程管理部总监、中药城版块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赖志坚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21年11月03日 | - |
袁国乾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21年11月03日 | 2024年02月01日 |
梁珺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21年11月03日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9月27日 | 2023年12月29日 |
赖志坚 | 广药白云山化学药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6月21日 | 2023年04月20日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4月01日 | 2023年12月08日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31日 | -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08日 | 2023年06月13日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3月29日 | 2023年04月04日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赖志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6月26日 | 2024年03月27日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星珠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8月03日 | 2023年08月04日 |
赖志坚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06月15日 | - |
刘国伟 | 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8月17日 | - |
刘国伟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8日 | - |
刘国伟 | 西藏林芝广药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21日 | - |
米琪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2023年03月03日 |
袁国乾 | 广东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7月16日 | 2023年08月01日 |
袁国乾 | 广东航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08日 | - |
袁国乾 |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经理 | - | - |
梁珺 | 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2023年02月07日 |
梁珺 |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2023年02月07日 |
梁珺 | 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8年07月16日 | - |
梁珺 | 广东华星光电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14日 | - |
梁珺 | 广东粤科惠华电子信息产业创 | 董事 | 2018年03月 | 2024年01月25日 |
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方妙双 | 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 | 2012年12月29日2013年08月01日 | - |
方妙双 |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10日 | - |
方妙双 | 揭阳市投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1年01月15日 | - |
方妙双 | 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29日 | - |
方妙双 | 广东丰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6月03日 | - |
方妙双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3年08月26日 | - |
赖小平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1月29日 | - |
骆涛 | 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董事、副主任会计师 | 2000年01月 | 2023年01月11日 |
骆涛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 | 2023年01月11日 | - |
黄龙涛 | 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年05月15日 | 2023年08月04日 |
黄龙涛 | 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年06月06日 | 2024年03月19日 |
周云峰 | 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年08月17日 | - |
周云峰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8日 | - |
宫贵博 | 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7月13日 | - |
宫贵博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8日 | - |
刘新泉 | 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024年01月22日 |
刘新泉 | 广州众成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024年02月29日 |
刘新泉 | 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04月 | 2023年10月24日 |
刘新泉 | 广州白云山维医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刘新泉 | 广州白云山壹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2月17日 | - |
欧国雄 | 西藏林芝广药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1月21日 | - |
李泽彬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2年12月01日 | - |
李泽彬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25日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不涉及相关事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参照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其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结合公司内部考核按月发放,年度清算。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023年度,公司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为 1531.2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董事袁国乾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4年3月5日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袁国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夏华悦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夏华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受证券监督机构处罚的情况如下:
2020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书决定书》,对马汉耀、李石、江镇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郭崇慧、李建华、韩中伟、王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唐煦、陈磊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8月8日出具的《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因2019年、2020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2018年、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时任董事长马兴谷,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万金成,时任董事会秘书唐煦,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江镇平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1)《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公司2022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优化公司战略的议案》 15)《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8)《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9)《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8月17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赖志坚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刘国伟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米琪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袁国乾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梁珺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方妙双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曾庆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0 |
赖小平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骆涛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骆涛、赖小平、米琪 |
提名委员会 | 曾庆、骆涛、刘国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赖小平、曾庆、赖志坚 |
战略委员会 | 赖志坚、刘国伟、袁国乾(离任) |
注:袁国乾先生已于2024年3月5日离任。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7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1)《审计部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 2)《关于修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一致同意前述议案。 | / |
2023年4月7日 | 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专项检查汇报及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 | 审计部应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 / |
2023年4月7日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听取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天职国际介绍了审计中的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内容。 | 关注报告期审计的范围、人员、是否与业绩预告数据一致等事项,同时建议加强资金与业财一体化,做好财务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及时发现并解决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 /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前述议案按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3年8月17日 | 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审计部汇报2023年上半年审计工作及重大事项专项检查情况 | 审计委员会明确要求审计部每季度汇报工作,提出审计部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建设、通过引入专业审计软件等方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等建议。 | / |
2023年8月17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部汇报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情况,包括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改善的举措等 | 审计委员会建议审计部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审计过程中要注意与财务充分沟通,加快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 /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三)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关于优化公司战略的议案》 | 优化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按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6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4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40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352 |
销售人员 | 629 |
技术人员 | 1,135 |
财务人员 | 209 |
行政人员 | 1,084 |
合计 | 4,40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以上 | 1,021 |
大专及中专以上 | 1,995 |
其他 | 1,393 |
合计 | 4,409 |
注:2023年根据公司12355战略发展要求,公司组织架构优化并开展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用工方式多样化,部分岗位转为劳务外包。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完善薪酬福利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和员工职业发展,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效益挂钩,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员工的自身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有效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人才梯队建设和员工发展需求,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与优化人才培养发展体系。康美学院紧跟行业、公司发展步伐,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资源,为公司发展和员工成长助力。2023年,康美学院围绕公司“12355”战略发展规划,开展了年轻骨干专项培训、新晋(进)干部培训、内部管理知识培训、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中药技能传承工作室等一系列培训项目,通过导师带徒做好传、帮、带中药传统技能传承工作,逐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在外部师资资源和内部讲师队伍有效统筹的基础上,积极建构“培训运营管理、课程管理、讲师管理、E-learning学习”等符合公司特色的培训体系,加强了优秀人才对公司战略的理解和支持能力、将公司战略意图执行到位的能力,同时不断提升员工岗位胜任能力与职业综合能力,助力企业战略达成的同时,也为每一名员工的自我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公司积极为员工拓宽发展渠道,帮助员工实现职业发展目标,建立统一规范的职位体系,搭建公平、开放、透明的竞争平台,建立“管理”“专业”双向职业发展通道,为不同岗位员工提供平等的职业生涯路径和机会。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597,888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8,161.51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保障及维护广大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及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并于《公司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决策及调整程序: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前提下,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03,566,932.11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21,231.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25,900,934,638.21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21,185,640,015.02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三位一体混合式绩效评价系统,包括基于战略目标管理的业绩评价、基于组织目标管理的组织绩效评价、基于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的个人绩效评价。明确企业战略目标、组织绩效目标和经营者权责;对经营者履职过程和关键指标实施绩效监控,采用管理工具收集企业运营信息,通过系统化、结构化、可视化信息模型,保障经营者的管理行为符合企业发展需求;落实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应用,驱动经营者努力实现组织经营目标。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内控缺陷整改。深挖缺陷问题根源,研判缺陷发生领域压实整改责任到人,推动内控缺陷整改落实,填补经营管理漏洞。二是进一步优化内控管理体系。紧紧围绕公司新的战略发展规划和新的组织架构,以公司经营目标为核心,以实际业务管理需要为依托,梳理权限层级分配和流程节点设置,平衡风险与效率,颁布2023年版内控手册。以此为基础,结合各子公司业务领域和经营管理情况出台子公司分类管理方案,推动各企业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激发子公司活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中药饮片为核心的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的战略定位,围绕“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条战略主线全面统筹,强化管理布局,不断完善子公司管理体系,全力提升子公司自主经营水平。一是通过升级OA系统、上线中药溯源平台、优化采购管理平台、引入RPA机器人、优化基础架构网络、建设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等做好信息化支撑,推动公司“数智运营”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二是根据子公司业务领域及管理形态,个性化设计管理权责体系,量身打造分类管理方案,推动子公司制度体系优化,全面提升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水平。三是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梳理设计财务会计科目标准体系、规范报表报送、强化资金归集、加强财务数据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四是以公司战略规划为导向,完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管控体系,优化经营决策指标设计,升级月度运营报告体系,提升管理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度,并通过组织绩效考核抓手,及时跟进、推动子公司达成年度经营目标。五是全面深化质量管理,实施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模式,坚定落实不下线、不出厂、不销售任何一个不合格品的“三不”精神,以质量审计为抓手,推动子公司质量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公司的质量品牌。六是打造以审计及业务调研、经济责任审计为主,以重大事项核查和外派监事监督为辅的审计监督体系,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康美药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及《康美药业2023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不涉及相关情况。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1.83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被列为南充市2023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相应的环境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3817208906466 |
主营业务 | 口服葡萄糖系列、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散剂、糖浆剂、酊剂、丸剂、煎膏剂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等工作 | ||
主要产品 | 2023年1月至12月主要产品:中成药1,213吨。 | ||
环保情况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所属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行业,位于四川省阆中市康美大道8号,主要污染物种类:污水。 按照南充阆中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阆中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在四川政务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四川)中完成2022年及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填报。 根据《2023年南充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通知,公司按文件规定对照落实相关环保工作法定义务,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有环保机构和专职管理环保的人员,自觉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公司环保档案分类管理,规范保存,环保手续齐全,环保制度健全,运行台账齐全。公司定期环境安全隐患自查,接受各级环保部门不定时的环境安全检查,制定了演练计划,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事故演练,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公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标准,公司排污设施完好,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应急设备器材齐全。排水系统已设计实行“雨污分流制”管网布局设计,事故收集池保持日常清空。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合规合法,取得危废转移联单,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 公司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绿色运营,呵护生态环境。公司不断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并持续投入节能降耗项目,加强环境规范化管理,持续改进公司环境绩效,预防污染,以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2023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开展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复核、抽审等流程,公司以101分的省级得分 |
获评为“环保诚信企业”,为阆中市获此殊荣的唯一一家企业。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废水信息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化学需氧量(CODCr) | 500 | 55.86mg/L | |
氨氮(NH3-N) | 45 | 2.749mg/L | |
总量指标:依据2023年7月6日取得续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3817208906466001U)。 执行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间接排放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生产基地污水站污水排放口一个,编号WS-LZ0019,有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污水处理规模480m?/d,间歇有规律(8h/班)排放进入阆中七里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 | ||||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系统 | 2016年4月 | 混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好氧 | 480m3/d | 正常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号或验收日期 |
康美药业阆中医药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2013年9月获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3]563号),2016年3月2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南市环验[2016]3号)。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11381-2022-205-L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保宁公司依据排污许可证企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1)根据自行监测方案要求,报告期委托四川中润智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进行技术检测服务。资质证书齐全,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2312050114,并在有效期内。
(2)根据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要求,委托成都乐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资质证书齐全,证书编号川运评1-8-012,川环证第191号,并在有效期内。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保宁公司2023年6月7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提交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2023年7月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续延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7月8日。依据法规和公司环保管理要求,补充环境噪声排放信息,2023年12月19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提交公司排污许可证重新办证申请,2023年12月29日重新办证取得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8日。
2023年保宁公司参加了阆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市环委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市委就如何守住青山绿水,守住环境安全底线,进行了持久战、攻坚战工作任务部署。公司为了贯彻《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持续坚持绿色环保理念,提升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质量,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2023年12月7日保宁公司邀请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并开展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2023年保宁公司按阆中市生态环境局通知,如实准确完成了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各类资料的按时填报。①在四川省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平台排放清单管理系统中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填报;②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无废四川系统中完成2022年度危废申报,完成2023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③在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中完成2022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填报;④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完成2022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年报填报,完成2023年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季报填报;⑤参加四川省环境信用评价,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中完成2022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资料填报。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完成全年环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
保宁公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标准,2023年污水处理量47,833.442m?,化学需氧量污染物排放量2,146.757kg,氨氮污染物排放量107.325kg,均达标排放进入城市污水管网。2023年全年用气量463,420m?,二氧化硫全年排放量0kg,烟尘排放量28.05201kg,氮氧化物全年排放量184.77886kg,均达标排放,每季度按时缴纳环保税。
按照排污许可证和环评规定,保宁公司危废种类为:企业过期药品以及实验室废试剂、危废空瓶、废润滑油、釜底残渣、釜底残液。保宁公司现所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相关规
定收集暂存,公司2023 年与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服务合同续签,依法取得转移联单,2023年12月12日转移处置危废131.52652kg,转移过程合规合法,手续资料齐全。保宁公司一般固废药渣收集后送入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或无偿供给蔬菜专业合作社综合利用制作肥料,2023年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处为零,生活垃圾处置日产日清,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运和处理。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康美药业依据最新排污许可证的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单位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在排污登记平台公示监测信息。
2、康美药业已安装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并连接至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平台;同时公司也委托第三方单位做好运维工作,保证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标合格、合规排放。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康美药业不属于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不属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5.23 | / |
其中:资金(万元) | 7.38 | / |
物资折款(万元) | 17.85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5.23 | / |
其中:资金(万元) | 7.38 | / |
物资折款(万元) | 17.85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健康扶贫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是国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康美药业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号召,依托多年积累的中医药全产业链资源优势,持续积极开展乡村振兴、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多方位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助力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显著。
1.产业扶贫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压实就业扶贫责任,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助力当地脱贫人口提升就业规模,有效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2023年度,康美药业(昆明)种质资源有限公司在云南省东川区帮扶当地建档立卡户1,079户,其中帮助171户建档立卡户、残疾人30人实现就业;在云南省禄劝县带动当地贫困户约100户,就业人次8,360人次,人均每年增收3,000元。
2.健康扶贫
康美医院作为大型三级综合医院,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关心基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积极组织医疗队开展下乡送医送药义诊活动。2023年度,康美医院组建专家骨干医疗团队在普宁市开展了6场大型义诊活动,为市民检查视力,测量心电图、血压、血糖,诊查疾病,普及健康知识,并免费发放药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增强广大民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
3.教育扶贫
公司在推动企业发展的同时,始终秉承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时刻不忘回馈社会,
积极投身爱心助学、慈善帮扶等慈善事业,助力培养更多高质量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参与
出资出力发起的揭阳市大学生基金会助学奖学10,000多名学子,通过打造思想引导、助学奖学、志愿服务、实习见习、就业创业“五位一体”服务,助力揭籍大学生学业有成,回报社会和家乡。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新康美,健康美”的经营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中医药全产业链资源优势,积极承担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与使命,进一步推进公司中医药产业与地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努力实现企业增值、地区增收的共赢局面;同时,发挥企业平台优势,开展扶贫济困、助残助学等活动,助力培养更多中医药人才报效家乡,与社会各界共享发展成果,为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神农氏 | 1、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3、如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则本企业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 2021年12月24日 | 是 | 2021年12月24日至神农氏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神农氏 | 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其下属企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2021年12月24日 | 是 | 2021年12月24日至神农氏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
其他 | 神农氏 |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神农氏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治理、业务分开,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分开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分开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包括下属企业)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保证上市公司员工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企业,保证本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选举或聘任,本企业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越权干预上 | 2021年12月24日 | 是 | 2021年12月24日至神农氏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分开上市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本企业承诺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干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员工,独立于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在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本企业承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治理分开(一)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机构完整、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本企业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二)上市公司在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人事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存在交叉和上下级关系,本企业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机构的完整,不以任何理由干涉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自主经营;(三)本企业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分开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的能力,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公司章程》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作出,完全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独立经营,在业务的各个方面保持独立。本企业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的承诺,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保证上市公司继续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资质、人员、资产等所有必备条件,确保上市公司业务分开。 | ||||||||
股份限售 | 神农氏 | 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登记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为准)。但神农氏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减持限制。神农氏在前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届满后减持其持有的康美药业股票的,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 2021年12月21日 | 是 | 2021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租赁业务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要求,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柏林、张凯茗、赵迅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8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全资子公司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深圳瑞恩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揭阳中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普宁中药城与深圳瑞恩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法院准许申请人深圳瑞恩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近期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全资子公司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揭阳中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普宁中药城收到揭阳中院《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普宁中药城的破产清算申请。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2023)粤5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普宁中药城与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已向法院提起撤回对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的上诉申请。 |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的上诉。 |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全资子公司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揭阳中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260,773.05万元,目前已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34,089.29万元。目前该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普宁中药城收到揭阳中院《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对普宁中药城的破产清算申请。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翔盈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2024)粤5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裁定被上诉人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先后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10月29日、2023年8月17日披露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情况。康美实业由于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一审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支付义务,渤海信托有权以前述子公司抵押资产的拍卖、折价价款优先受偿。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揭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8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1判项为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部分利息、罚息(缩短罚息的期限),维持一审判决第2、3、4、5项判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司2022年度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一审判决结果,以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0,916.28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16.28万元。
该案件已于2024年1月26日进入执行程序,渤海信托诉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三家子公司抵押合同纠纷案,渤海信托反馈已经申请执行立案,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文书,后续公司将及时关注案件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注: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 | 全资子公司 | 康美实业 | 281,989.47 | 2019年4月12日 | 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 | 主债务到期之日起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被抵押的不动产 | 否 | 否 | 是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81,989.47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81,989.47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0.0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4,1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5,47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509,413,788 | 25.31 | - | 无 | -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 | 653,206,909 | 4.71 | 209,424,083 | 无 | - | 其他 | |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62,956,895 | 560,219,782 | 4.04 | - | 质押 | 560,219,782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79,948,266 | 405,073,941 | 2.92 | - | 无 | - | 其他 |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精选上市公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 | 231,901,482 | 1.67 | - | 无 | - | 其他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 186,349,997 | 1.34 | - | 无 | - | 其他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 183,387,921 | 1.32 | - | 无 | - | 其他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广发兴财康1号单一资金信托 | - | 181,818,181 | 1.31 | - | 无 | - | 其他 | |
华安未来资产-民生银行-深圳市前海重明万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 163,612,565 | 1.18 | - | 冻结 | 163,612,565 | 其他 |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宁-康美药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148,000,000 | 1.07 | - | 无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9,413,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9,413,788 | |||||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60,219,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219,78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443,782,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3,782,826 |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405,073,941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073,941 |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精选上市公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231,901,48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901,482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86,349,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349,99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83,387,9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387,921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广发兴财康1号单一资金信托 | 181,818,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818,181 |
华安未来资产-民生银行-深圳市前海重明万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63,612,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612,565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宁-康美药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4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0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华安未来资产-民生银行-深圳市前海重明万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 | - | 163,612,565 | 1.18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宁-康美药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新增 | - | - | 148,000,000 | 1.0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 | - | - | - |
芜湖鑫同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退出 | - | - | 30,977,883 | 0.22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209,424,083 | 根据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 0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6,544,502 | 根据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 0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3 | 王升平 | 25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4 | 邱锡伟 | 22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5 | 林国雄 | 22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6 | 李建华 | 22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7 | 韩中伟 | 22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8 | 李文新 | 18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9 | 李石 | 16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10 | 庄义清 | 14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神农氏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1)神农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任一有限合伙人均无法控制神农氏
广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神农氏中医药合计持有46.049%,其他无关联的三位合伙人合计持有53.951%。
根据《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神农氏通过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合伙企业有关事项。神农氏的重大事项采用全体合伙人共同决策的方式,需合伙人会议决议的事项至少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对于协议修改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由神农氏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情况可知,任一合伙人单独或受一方实际控制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均未达到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因此,结合神农氏的合伙人出资情况,任何一名合伙人单独或受一方实际控制的合伙人均无法通过合伙人会议实际控制神农氏的重大事项决策。
《合伙协议》还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严格按照决策委员会的生效决议开展项目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事宜。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并根据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投后管理。因此,执行事务合伙人只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工作,并不能控制神农氏。
(2)神农氏的决策委员会不受某一方实际控制
根据《合伙协议》,神农氏设立决策委员会,神农氏的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事项应由决策委员会审议决定。神农氏设决策委员会,成员共七名。其中,普通合伙人神农氏中医药
委派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广药集团委派两名委员,有限合伙人粤财产投委派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恒健资产委派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揭阳金叶委派一名委员,剩余一名委员由有限合伙人粤财产投、恒健资产、揭阳金叶、广药集团协商一致后共同委派。非经有权委派委员的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企业与各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撤换任何委员。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普通合伙人神农氏中医药委派的委员担任。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决策委员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策委员会形成的会议决议须经过半数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但有关合伙企业减持康美药业股票的事项,应经至少六名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如上所述,除了有关合伙企业减持康美药业股票的事项应经至少六名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外,神农氏针对康美药业所有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事宜须经过半数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因此,结合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构成情况,对于康美药业投资及投后管理等事项,任一合伙人或受同一控制的合伙人无法单独控制决策委员会。
(3)神农氏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神农氏各合伙人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共享投资收益。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神农氏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其中有限合伙人分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4)神农氏内部不存在一致行动的特殊安排
神农氏的合伙人由 1 名普通合伙人和 4 名有限合伙人组成,根据合伙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普通合伙人神农氏中医药为广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恒健资产与粤财产投分别属于广东省国资委和广东省政府控制,但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也未就神农氏针对康美药业股东权利的行使达成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安排。综上所述,神农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任一合伙人或受单一方控制的合伙人均无法控制神农氏的合伙人会议,亦无法控制合伙企业的决策委员会。神农氏各合伙人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共享投资收益;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其中有限合伙人分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神农氏内部不存在一致行动的特殊安排。因此,神农氏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亦无实际控制人。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神农氏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但神农氏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减持限制。神农氏在前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届满后减持其持有的康美药业股票的,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15康美债”,2018年分别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18康美0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18康美04”。根据重整计划,债券持有人申报债权经确认后,已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申报的,由公司负责审查,后期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康美药业关于公司债券终止上市交易并摘牌的公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公司所发行的债券进行摘牌,公司债券“15康美债”“18康美01”“18康美04”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终止上市交易并摘牌。
公司于2017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于2018年发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根据重整计划,债券持有人申报债权经确认后,已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申报的,由公司负责审查,后期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公司经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上述中期票据的注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职业字[2024]23039号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美药业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康美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营业收入的确认
营业收入的确认
2023年度,康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487,401.61万元,其中:医药工业和商业收入为387,633.53万元,占比79.53%。由于营业收入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且医药工业和商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康美药业本期收入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五)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四十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十八、(五)分部信息”。
2023年度,康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487,401.61万元,其中:医药工业和商业收入为387,633.53万元,占比79.53%。由于营业收入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且医药工业和商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康美药业本期收入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五)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四十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十八、(五)分部信息”。 | 针对康美药业医药工业和商业销售所形成的营业收入确认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评价公司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3、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销售月度分析、分客户、分产品进行毛利率分析等,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4、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等原始单据,结合应收账款审计执行营业收入函证程序,检查收入的真实性;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至各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支持性凭证,检查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康美药业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康美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康美药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康美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康美药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康美药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陈柏林 | |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张凯茗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赵迅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56,606,687.63 | 1,507,397,211.2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82,803.07 | 117,310.1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9,462,247.98 | 49,962,782.01 |
应收账款 | 七、5 | 2,029,138,566.20 | 1,964,955,319.5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6,298,325.82 | 24,219,395.28 |
预付款项 | 七、8 | 117,925,253.53 | 174,656,781.5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709,235,148.94 | 791,677,240.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643,749,272.32 | 2,750,692,813.4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7,252,039.00 | 120,311,534.51 |
流动资产合计 | 6,809,750,344.49 | 7,383,990,388.3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152,094.17 | 1,391,180.9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807,220,584.85 | 2,768,381,354.44 |
固定资产 | 七、21 | 3,446,204,102.72 | 3,731,343,310.55 |
在建工程 | 七、22 | 210,564,383.82 | 215,502,243.6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721,959.46 | 806,633.74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17,544,027.27 | 232,691,866.36 |
无形资产 | 七、26 | 491,023,308.91 | 529,794,673.4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106,350,551.22 | 106,350,551.2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6,466,445.96 | 86,705,220.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01,484,637.16 | 96,969,633.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1,896,524.84 | 14,652,278.7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70,628,620.38 | 7,784,588,946.50 | |
资产总计 | 14,280,378,964.87 | 15,168,579,334.8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6,136,585.09 | 25,618,964.1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1,330,441.35 | 30,399,622.63 |
应付账款 | 七、36 | 2,205,061,426.18 | 2,533,049,998.63 |
预收款项 | 七、37 | 58,652,718.27 | 56,283,940.92 |
合同负债 | 七、38 | 159,889,284.32 | 158,124,121.8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6,479,530.02 | 181,211,789.83 |
应交税费 | 七、40 | 571,299,467.82 | 998,545,204.3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04,578,328.31 | 1,330,839,214.4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0,713,994.96 | 39,116,815.1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5,879,305.45 | 88,321,865.47 |
流动负债合计 | 4,680,021,081.77 | 5,441,511,537.3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88,163,023.45 | 199,130,322.31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05,833,312.69 | 853,956,181.9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855,544,652.74 | 980,630,562.67 |
递延收益 | 七、51 | 618,682,597.76 | 653,981,672.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51,682,876.52 | 55,532,311.8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19,906,463.16 | 2,743,231,051.34 | |
负债合计 | 7,199,927,544.93 | 8,184,742,588.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863,866,690.00 | 13,863,866,69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4 | 18,782,890,509.57 | 18,782,884,741.70 |
减:库存股 | 七、55 | 1,225,017,640.40 | 1,221,896,094.10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6 | -100,052.37 | 135,767.24 |
专项储备 | 七、57 | 1,278,328.74 | 1,295,813.68 |
盈余公积 | 七、58 | 1,525,575,798.27 | 1,525,575,798.2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9 | -25,900,934,638.21 | -26,003,455,869.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047,558,995.60 | 6,948,406,847.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32,892,424.34 | 35,429,898.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080,451,419.94 | 6,983,836,746.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280,378,964.87 | 15,168,579,334.80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26,416,097.38 | 1,268,398,520.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803.07 | 117,310.1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680,324,390.30 | 1,574,013,158.84 |
应收款项融资 | 5,833,672.81 | 17,827,190.07 | |
预付款项 | 63,285,350.65 | 111,422,740.2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9,539,640,484.59 | 9,587,737,290.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99,301,032.53 | 682,111,888.9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7,751,765.58 | 19,175,516.9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12,635,596.91 | 13,260,803,616.5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558,158,785.87 | 2,537,058,785.8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2,094.17 | 1,391,180.9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1,108,879,940.35 | 1,185,489,389.69 | |
在建工程 | 4,164,603.33 | 1,211,803.3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721,959.46 | 806,633.74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7,168,860.59 | 177,318,974.49 | |
无形资产 | 192,021,939.19 | 202,905,882.7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895,750.48 | 62,315,519.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229,185.94 | 46,905,759.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36,356.03 | 1,375,097.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32,529,475.41 | 4,216,779,026.29 | |
资产总计 | 17,045,165,072.32 | 17,477,582,642.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024,591,494.65 | 1,245,876,058.90 | |
预收款项 | 7,435,640.39 | 7,013,730.98 | |
合同负债 | 45,164,999.02 | 37,370,624.8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636,901.55 | 153,800,861.99 | |
应交税费 | 6,997,263.80 | 31,562,677.26 | |
其他应付款 | 2,732,780,696.67 | 2,616,635,676.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17,650.56 | 21,881,061.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95,259.14 | 2,628,561.52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88,519,905.78 | 4,116,769,254.0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0,799,093.21 | 165,741,974.64 | |
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853,956,181.9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02,662,630.07 | 205,685,642.33 | |
递延收益 | 98,495,068.82 | 116,951,445.6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792,215.15 | 44,329,743.6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9,582,319.94 | 1,386,664,988.14 | |
负债合计 | 5,198,102,225.72 | 5,503,434,242.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863,866,690.00 | 13,863,866,69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868,125,919.58 | 18,868,125,919.58 | |
减:库存股 | 1,225,017,640.40 | 1,221,896,094.1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2,094.17 | 391,180.9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25,575,798.27 | 1,525,575,798.27 | |
未分配利润 | -21,185,640,015.02 | -21,061,915,094.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847,062,846.60 | 11,974,148,400.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045,165,072.32 | 17,477,582,642.81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874,016,143.02 | 4,180,150,329.5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0 | 4,874,016,143.02 | 4,180,150,329.5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894,618,384.06 | 4,889,788,085.0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0 | 4,042,159,412.35 | 3,547,148,035.6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1 | -274,182,215.34 | 195,221,704.40 |
销售费用 | 七、62 | 551,782,111.34 | 466,644,244.86 |
管理费用 | 七、63 | 502,122,894.27 | 614,491,352.29 |
研发费用 | 七、64 | 45,617,688.46 | 25,446,503.61 |
财务费用 | 七、65 | 27,118,492.98 | 40,836,244.26 |
其中:利息费用 | 56,154,221.88 | 78,897,075.67 | |
利息收入 | 30,743,722.44 | 40,028,067.6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6 | 38,648,480.38 | -344,992,772.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7 | 44,433,689.78 | 746,873.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34,507.0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02,165,029.42 | -227,479,551.2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7,551,563.65 | -497,155,307.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9,607,384.25 | 979,189.6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666,272.10 | -1,777,539,324.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3 | 57,882,283.63 | 31,860,894.8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4 | 34,181,945.65 | 918,371,256.9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0,366,610.08 | -2,664,049,686.7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5 | 6,799,677.97 | 29,750,161.6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3,566,932.11 | -2,693,799,848.3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3,566,932.11 | -2,693,799,848.3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521,231.11 | -2,688,159,043.4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5,701.00 | -5,640,804.9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5,819.61 | 401,219.7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5,819.61 | 401,219.7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9,086.82 | 391,180.9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9,086.82 | 391,180.9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67.21 | 10,038.8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267.21 | 10,038.8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七、76 | 103,331,112.50 | -2,693,398,628.57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285,411.50 | -2,687,757,823.6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5,701.00 | -5,640,804.9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184,221,249.67 | 1,798,797,082.6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945,946,750.07 | 1,523,784,228.71 |
税金及附加 | 32,362,284.82 | 30,341,621.13 | |
销售费用 | 258,937,587.41 | 239,915,235.86 | |
管理费用 | 138,724,780.72 | 258,486,640.27 | |
研发费用 | 32,391,624.44 | 9,327,259.88 | |
财务费用 | -18,933,598.42 | -31,058,553.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9,217,657.45 | 7,022,132.70 | |
利息收入 | 28,168,395.01 | 38,100,880.98 | |
加:其他收益 | 13,896,359.49 | -395,968,678.3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77,800.19 | 6,500,751.7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507.0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1,348,809.84 | -177,702,440.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173,761.66 | -1,107,134,835.2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623.86 | 249,363.6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6,332,455.07 | -1,906,055,188.2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457,787.96 | 28,232,489.4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711,209.17 | 203,625,622.8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5,585,876.28 | -2,081,448,321.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60,955.33 | -4,488,404.4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724,920.95 | -2,076,959,917.1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724,920.95 | -2,076,959,917.1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9,086.82 | 391,180.9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9,086.82 | 391,180.9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9,086.82 | 391,180.9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3,964,007.77 | -2,076,568,736.1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5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60,474,044.71 | 3,889,367,671.0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828,980.04 | 28,544,564.5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077,358.12 | 408,993,717.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09,380,382.87 | 4,326,905,952.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18,636,596.22 | 3,531,420,463.1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16,476,153.62 | 681,041,838.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7,187,106.17 | 312,995,564.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4,602,278.52 | 551,410,072.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26,902,134.53 | 5,076,867,939.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7 | -317,521,751.66 | -749,961,986.2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7,612.4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247,998.13 | 1,549,496.1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854,808.3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102,806.51 | 2,097,108.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9,744,801.97 | 48,117,777.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744,801.97 | 48,117,777.0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7 | -37,641,995.46 | -46,020,668.4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600,848.31 | 18,103,718.8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600,848.31 | 18,103,718.8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96,846.0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56,113.4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445,873.57 | 134,067,505.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3,445,873.57 | 134,964,351.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7 | -120,845,025.26 | -116,860,632.9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21.42 | 2,207.6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6,005,950.96 | -912,841,080.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31,892,310.60 | 2,344,733,390.6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5,886,359.64 | 1,431,892,310.60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54,380,724.85 | 1,407,048,555.9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1,264,570.72 | 395,105,343.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15,645,295.57 | 1,802,153,899.0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79,602,882.49 | 1,611,734,975.0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6,952,955.10 | 328,227,066.3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8,806,003.20 | 154,112,944.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9,833,673.97 | 454,313,116.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75,195,514.76 | 2,548,388,102.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550,219.19 | -746,234,203.4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647.2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0,388.00 | 65,99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00,001.00 | 18,095.3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40,389.00 | 99,738.6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396,087.54 | 6,318,926.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396,087.54 | 6,318,926.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255,698.54 | -6,219,187.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20,702.46 | 74,933,500.3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520,702.46 | 74,933,500.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20,702.46 | -74,933,500.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326,620.19 | -827,386,891.4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7,852,470.10 | 2,075,239,361.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1,525,849.91 | 1,247,852,470.10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84,741.70 | 1,221,896,094.10 | 135,767.24 | 1,295,813.68 | 1,525,575,798.27 | -26,003,455,869.32 | 6,948,406,847.47 | 35,429,898.60 | 6,983,836,746.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84,741.70 | 1,221,896,094.10 | 135,767.24 | 1,295,813.68 | 1,525,575,798.27 | -26,003,455,869.32 | 6,948,406,847.47 | 35,429,898.60 | 6,983,836,746.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67.87 | 3,121,546.30 | -235,819.61 | -17,484.94 | 102,521,231.11 | 99,152,148.13 | -2,537,474.26 | 96,614,673.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5,819.61 | 102,521,231.11 | 102,285,411.50 | 1,045,701.00 | 103,331,112.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67.87 | 3,121,546.30 | -3,115,778.43 | -3,583,175.26 | -6,698,953.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767.87 | 3,121,546.30 | -3,115,778.43 | -3,583,175.26 | -6,698,953.69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484.94 | -17,484.94 | -17,484.94 | ||||||||||||
1.本期提取 | 155,515.06 | 155,515.06 | 155,515.06 | ||||||||||||
2.本期使用 | -173,000.00 | -173,000.00 | -173,000.0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90,509.57 | 1,225,017,640.40 | -100,052.37 | 1,278,328.74 | 1,525,575,798.27 | -25,900,934,638.21 | 7,047,558,995.60 | 32,892,424.34 | 7,080,451,419.9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84,741.70 | 932,815,573.70 | -265,452.55 | 3,366,813.68 | 1,525,575,798.27 | -23,316,057,998.94 | 9,926,555,018.46 | 41,919,447.35 | 9,968,474,465.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61,173.06 | 761,173.06 | 7,369.62 | 768,542.6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84,741.70 | 932,815,573.70 | -265,452.55 | 3,366,813.68 | 1,525,575,798.27 | -23,315,296,825.88 | 9,927,316,191.52 | 41,926,816.97 | 9,969,243,008.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9,080,520.40 | 401,219.79 | -2,071,000.00 | -2,688,159,043.44 | -2,978,909,344.05 | -6,496,918.37 | -2,985,406,262.4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1,219.79 | -2,688,159,043.44 | -2,687,757,823.65 | -5,640,804.92 | -2,693,398,628.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9,080,520.40 | -289,080,520.40 | -289,080,520.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89,080,520.40 | -289,080,520.40 | -289,080,520.40 | ||||||||||||
(三)利润分配 | -856,113.45 | -856,113.4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56,113.45 | -856,113.4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71,000.00 | -2,071,000.00 | -2,071,000.00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2,071,000.00 | -2,071,000.00 | -2,071,000.0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84,741.70 | 1,221,896,094.10 | 135,767.24 | 1,295,813.68 | 1,525,575,798.27 | -26,003,455,869.32 | 6,948,406,847.47 | 35,429,898.60 | 6,983,836,746.07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1,896,094.10 | 391,180.99 | 1,525,575,798.27 | -21,061,915,094.07 | 11,974,148,400.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1,896,094.10 | 391,180.99 | 1,525,575,798.27 | -21,061,915,094.07 | 11,974,148,400.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21,546.30 | -239,086.82 | -123,724,920.95 | -127,085,554.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9,086.82 | -123,724,920.95 | -123,964,007.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21,546.30 | -3,121,546.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121,546.30 | -3,121,546.3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5,017,640.40 | 152,094.17 | 1,525,575,798.27 | -21,185,640,015.02 | 11,847,062,846.6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932,815,573.70 | 1,525,575,798.27 | -18,986,046,111.65 | 14,338,706,722.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90,934.70 | 1,090,934.7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932,815,573.70 | 1,525,575,798.27 | -18,984,955,176.95 | 14,339,797,657.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9,080,520.40 | 391,180.99 | -2,076,959,917.12 | -2,365,649,256.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1,180.99 | -2,076,959,917.12 | -2,076,568,736.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9,080,520.40 | -289,080,520.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89,080,520.40 | -289,080,520.40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1,896,094.10 | 391,180.99 | 1,525,575,798.27 | -21,061,915,094.07 | 11,974,148,400.67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9日经广东省(市)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346号文、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7]077文批准,由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3家法人企业和许燕君、许冬瑾2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7年6月18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00000000671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00,000.00元。2001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7,0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于2001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股本总数为13,863,866,690股,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注册地: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231131526C,法定代表人为赖志坚。
组织形式: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决策,并向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总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提取、中药配方颗粒、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食品;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干果,坚果,烘焙食品,糖果蜜饯,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消毒剂、卫生产品、计生用品、农副产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公司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1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明显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项目 | 100万元人民币 |
其他重要的资产类项目 | 5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负债类项目 | 1000万元人民币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I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II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III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IV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二)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一)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
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二)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
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三)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
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四)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五)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六)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历史经验,不同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没有显著差异,本公司将全部应收票据作为一个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客户单位已注销或吊销、诉讼后无可执行财产、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按照抵押资产价值或实际情况,全额或按照相应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 |
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外公司款项 | 非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客户单位已注销或吊销、诉讼后无可执行财产、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按照抵押资产价值或实际情况,全额或按照相应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针对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其开展减值测试工作,公司结合评估结果判断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应收票据的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应收票据的说明。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方式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 |
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外公司款项 | 非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客户单位已注销或吊销、诉讼后无可执行财产、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按照抵押资产价值或实际情况,全额或按照相应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针对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其开展减值测试工作,公司结合评估结果判断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等。
消耗性生物资产:本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林木、自行种植的人参等,公司将林木、人参收获之前所发生的与种植和收割直接相关的支出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均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在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或出售时,按其账面价值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开发成本:指尚未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包括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等。为开发物业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没有完工交付前,计入开发成本。根据占地面积分摊至各区域,再根据各区域的建筑面积进一步分摊。
开发产品: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房地产开发产品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其他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三)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四)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 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
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
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二)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
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00 | 2.71-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5.00 | 6.79-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
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计量。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生产性生物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薪炭林 | 10 | 10.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3)收获或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农产品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4)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生物资产,当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0存货所述方法计提跌价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益性生物资产不摊销也不计提减值准备。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应用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证 |
专利权 | 4-8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商标权 | 10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5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应用软件 | 3-8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
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 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核算装修费、租赁费、工器具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本公司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制定人员优化方案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
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另外,公司将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调整人员优化方案,同时调整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及相关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实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二)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三)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四)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对于其发行的同时包含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的优先股,按照与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本公司对于其发行的不包含权益成分的优先股,按照与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本公司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的,按赎回价
格冲减权益。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中药、西药、医疗器械、物业租售等。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中药、西药、医疗器械等商品销售,按照合同约定,满足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的原则,在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物业出租服务,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期间或租赁期间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一)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三)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五)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六)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一)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四)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
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租赁业务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要求,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590,412.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821,869.52 | |
未分配利润 | 761,173.06 | |
少数股东权益 | 7,369.62 |
其他说明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年初数) | 2022年母公司财务报表(年初数)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5,279,884.71 | 60,689,472.51 | 36,267,840.1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821,869.52 | 35,176,905.48 | ||
未分配利润 | -23,315,296,825.88 | -23,316,057,998.94 | -18,984,955,176.95 | -18,986,046,111.65 |
少数股东权益 | 41,926,816.97 | 41,919,447.35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额 | 3.00%、5.00%、6.00%、9.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1.00%、5.00%、7.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16.50%、20.00%、25.00%、26.50%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00%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 按超率累进税率30.00%-60.0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30%的余值 | 1.20% |
房产税 |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 | 12.00% |
土地使用税 | 地使用权人实际占用到的土地面积 | (0、2、3、4、8、12、15、30)元/m? |
印花税 | 合同金额 | 0.03%、0.10%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广告业务的收入 | 3.00% |
水利基金 | 经营收入 | 0.06% |
环保税 | 污染当量数 | 1.80%、2.80% |
车船使用税 | 每辆、整备质量每吨 | 300-660元每辆、整备质量每吨16元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免税 |
通化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免税 |
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 | 免税 |
梅河口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免税 |
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 | 免税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免税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所得额免税、15.00 |
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 | 15.00 |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 16.50 |
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0 |
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上海德大堂药店有限公司 | 20.00 |
广州康美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00 |
广州康美万博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00 |
四川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20.00 |
江门市康美药房有限公司 | 20.00 |
江门市康澳药房有限公司 | 20.00 |
江门市康澳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药房(广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康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00 |
青海青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青海康美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亳州康美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多伦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50 |
注1:公司的子公司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适用当地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0%。注2:公司的子公司康美(多伦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加拿大,适用当地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6.5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子公司梅河口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和通化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人参种植业,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有机肥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条件,2023年度相关业务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公司的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药用植物初加工,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农产品初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利用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农产品初加工产品以及农产品副产品生产设施、技术、资金、品牌、商标等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相关业务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3)公司的子公司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因作为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1005707,有效期3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执行15.00%的税率政策。5)公司的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200996,有效期3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执行15.00%的税率政策。6)公司的子公司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德大堂药店有限公司、广州康美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广州康美万博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四川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江门市康美药房有限公司、江门市康澳药房有限公司、江门市康澳贸易有限公司、康美药房(广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康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海青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康美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亳州康美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5,532.92 | 580,638.18 |
银行存款 | 994,785,296.86 | 1,462,798,445.93 |
其他货币资金 | 61,625,857.85 | 44,018,127.11 |
合计 | 1,056,606,687.63 | 1,507,397,211.2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1,679.52 | 67,556.15 |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100,720,327.99元。期末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117.23元。其他说明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1,230,441.35 | 30,399,622.63 |
法院冻结资金 | 19,458,498.24 | 20,799,397.40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第三方账户开户保证金 | 3,085,009.58 | 2,874,580.76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545,890.69 | |
履约保证金 | 405,241.55 | |
年检止付、流贷账户资金 | 374,744.00 | |
信用证保证金 | 105,662.31 | 105,423.59 |
直销户保证金 | 4,889,927.67 | |
久悬户冻结资金 | 388,368.40 | |
在途货币资金 | 1,562,420.44 | |
合计 | 100,720,327.99 | 75,504,900.62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2,803.07 | 117,310.11 | / |
其中: | |||
基金 | 82,803.07 | 117,310.11 | / |
合计 | 82,803.07 | 117,310.1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688,558.55 | 10,632,135.85 |
商业承兑汇票 | 47,773,689.43 | 39,330,646.16 |
合计 | 49,462,247.98 | 49,962,782.0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6,136,585.09 | |
合计 | 26,136,585.0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 | 1,742,940,041.74 | 1,867,391,963.96 |
1年以内小计 | 1,742,940,041.74 | 1,867,391,963.96 |
1至2年 | 86,732,894.64 | 400,978,562.85 |
2至3年 | 348,824,257.71 | 93,317,057.77 |
3年以上 | 1,902,037,955.34 | 1,840,852,176.03 |
减:坏账准备 | 2,051,396,583.23 | 2,237,584,441.05 |
合计 | 2,029,138,566.20 | 1,964,955,319.5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04,660,153.46 | 54.03 | 1,863,784,352.64 | 340,875,800.82 | 2,284,420,022.00 | 54.36 | 2,050,383,420.47 | 234,036,601.53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65,348,159.90 | 53.07 | 1,825,587,539.55 | 84.31 | 339,760,620.35 | 2,239,701,819.84 | 53.29 | 2,012,479,837.79 | 89.85 | 227,221,982.0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9,311,993.56 | 0.96 | 38,196,813.09 | 97.16 | 1,115,180.47 | 44,718,202.16 | 1.07 | 37,903,582.68 | 84.76 | 6,814,619.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75,874,995.97 | 45.97 | 187,612,230.59 | 1,688,262,765.38 | 1,918,119,738.61 | 45.64 | 187,201,020.58 | 1,730,918,718.03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75,874,995.97 | 45.97 | 187,612,230.59 | 10.00 | 1,688,262,765.38 | 1,918,119,738.61 | 45.64 | 187,201,020.58 | 9.76 | 1,730,918,718.03 |
合计 | 4,080,535,149.43 | 100.00 | 2,051,396,583.23 | 2,029,138,566.20 | 4,202,539,760.61 | 100.00 | 2,237,584,441.05 | 1,964,955,319.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827,042,233.48 | 598,199,647.48 | 72.33 | 预计部分可收回 |
客户二 | 397,626,434.30 | 308,160,486.58 | 77.5 | 预计部分可收回 |
客户三 | 287,204,780.48 | 287,204,780.4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138,172,884.09 | 138,172,884.09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70,332,194.54 | 70,332,194.5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六 | 63,131,094.61 | 63,131,094.6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七 | 55,588,828.17 | 55,588,828.1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八 | 47,957,343.11 | 47,957,343.1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九 | 24,221,145.01 | 3,224,572.94 | 13.31 | 预计部分可收回 |
客户十 | 22,854,283.94 | 22,854,283.9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一 | 22,311,783.80 | 22,311,783.8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二 | 20,879,950.00 | 20,879,9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三 | 19,445,722.20 | 19,445,722.2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四 | 15,161,365.00 | 15,161,365.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五 | 10,825,602.15 | 10,825,602.1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六 | 10,694,826.48 | 10,694,826.4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七 | 9,515,925.87 | 9,515,925.8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八 | 8,804,241.20 | 7,787,565.43 | 88.45 | 预计部分可收回 |
客户十九 | 8,554,812.34 | 8,554,812.3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 | 7,404,520.00 | 7,404,52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一 | 5,600,000.00 | 5,6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二 | 5,440,313.51 | 5,440,313.5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三 | 5,224,902.98 | 5,224,902.9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四 | 5,169,980.54 | 5,169,980.5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五 | 5,056,452.30 | 5,056,452.3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六 | 4,948,118.84 | 4,948,118.8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七 | 4,476,931.20 | 4,476,931.2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八 | 4,290,342.22 | 4,290,342.2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九 | 4,238,198.72 | 4,238,198.7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 | 3,799,637.00 | 3,799,637.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一 | 3,730,250.00 | 3,730,2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二 | 3,602,320.00 | 3,602,32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三 | 3,502,193.54 | 3,502,193.5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四 | 3,451,497.04 | 3,451,497.0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五 | 3,428,647.21 | 3,428,647.2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六 | 2,744,588.07 | 2,744,588.0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七 | 2,614,616.94 | 2,614,616.9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八 | 2,200,000.00 | 2,2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九 | 2,069,078.60 | 2,069,078.6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 | 1,979,287.57 | 1,979,287.5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一 | 1,787,464.83 | 1,787,464.8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二 | 1,710,441.29 | 1,710,441.29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三 | 1,686,107.52 | 1,686,107.5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四 | 1,619,837.53 | 1,619,837.5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五 | 1,566,764.58 | 1,566,764.5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六 | 1,538,686.14 | 1,538,686.1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七 | 1,498,130.68 | 1,498,130.6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八 | 1,481,845.51 | 1,481,845.5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九 | 1,440,873.26 | 1,440,873.26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十 | 1,341,345.97 | 1,341,345.9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十一 | 1,320,614.05 | 1,320,614.0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十二 | 1,276,950.48 | 1,276,950.4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十三 | 1,180,826.56 | 1,180,826.56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十四 | 1,078,464.00 | 1,078,464.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十五 | 1,029,820.64 | 1,029,820.6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37,804,653.37 | 37,250,634.11 | 98.53 | 预计部分可收回 |
合计 | 2,204,660,153.46 | 1,863,784,352.6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10,125,979.67 | 99,728,921.22 | 5.83 |
1-2年(含2年) | 78,233,649.55 | 13,528,174.69 | 17.29 |
2-3年(含3年) | 11,597,361.92 | 7,143,208.11 | 61.59 |
3年以上 | 75,918,004.83 | 67,211,926.57 | 88.53 |
合计 | 1,875,874,995.97 | 187,612,230.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50,383,420.47 | 22,864,344.93 | 206,171,280.62 | -3,292,132.14 | 1,863,784,352.6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7,201,020.58 | 595,077.26 | -183,867.25 | 187,612,230.59 | ||
合计 | 2,237,584,441.05 | 23,459,422.19 | 206,171,280.62 | -3,475,999.39 | 2,051,396,583.23 |
注:“其他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原子公司【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后,该公司原计提的坏账准备一并转出。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客户一 | 192,618,136.17 | 经中介机构评估,受偿率提高。 | 见注1 | |
客户二 | 5,400,000.00 | 经公司测算,可收回金额增加。 | 预计部分款项可收回 | |
合计 | 198,018,136.17 | / | / | / |
其他说明:
注1:一是公司自2021年起连续委托中介机构对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采用偿债能力分析法对其开展减值测试工作;二是根据对债务人偿债能力的分析,受债务人在本年度资产重组因素影响,其偿债能力有所提升,中介机构基于资产负债表日所评估该应收款项的受偿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公司基于此判断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有所降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转回已计提的部分减值准备。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27,042,233.48 | 827,042,233.48 | 20.27 | 598,199,647.48 | |
第二名 | 397,626,434.30 | 397,626,434.30 | 9.74 | 308,160,486.58 | |
第三名 | 287,204,780.48 | 287,204,780.48 | 7.04 | 287,204,780.48 | |
第四名 | 286,949,248.43 | 286,949,248.43 | 7.03 | 16,401,595.09 | |
第五名 | 138,172,884.09 | 138,172,884.09 | 3.39 | 138,172,884.09 | |
合计 | 1,936,995,580.78 | 1,936,995,580.78 | 47.47 | 1,348,139,393.7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6,298,325.82 | 24,219,395.28 |
合计 | 16,298,325.82 | 24,219,395.2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3,979,726.46 | |
合计 | 123,979,726.46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4,152,885.71 | 88.32 | 158,202,664.13 | 90.58 |
1至2年 | 2,419,399.71 | 2.05 | 3,987,423.57 | 2.28 |
2至3年 | 2,239,838.19 | 1.90 | 5,090,216.58 | 2.91 |
3年以上 | 9,113,129.92 | 7.73 | 7,376,477.29 | 4.23 |
合计 | 117,925,253.53 | 100.00 | 174,656,781.5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款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59,810,924.06元,占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0.72%。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09,235,148.94 | 791,677,240.55 |
合计 | 709,235,148.94 | 791,677,240.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 | 42,671,098.56 | 59,252,159.63 |
1年以内小计 | 42,671,098.56 | 59,252,159.63 |
1至2年 | 38,063,446.66 | 705,738,915.61 |
2至3年 | 644,858,031.10 | 27,932,455.50 |
3年以上 | 426,571,129.70 | 405,372,905.95 |
减:坏账准备 | 442,928,557.08 | 406,619,196.14 |
合计 | 709,235,148.94 | 791,677,240.5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第三方款项 | 1,132,198,213.04 | 1,086,921,905.33 |
应收其他关联公司款项 | 19,965,492.98 | 111,374,531.36 |
减:坏账准备 | 442,928,557.08 | 406,619,196.14 |
合计 | 709,235,148.94 | 791,677,240.5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347,932.24 | 154,581,511.60 | 243,689,752.30 | 406,619,196.1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23,314.70 | 33,840,899.37 | 4,516,878.08 | 39,181,092.15 |
本期转回 | 2,871,731.21 | 2,871,731.2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171,246.94 | 188,422,410.97 | 245,334,899.17 | 442,928,557.0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3,689,752.30 | 4,516,878.08 | 2,871,731.21 | 245,334,899.1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2,929,443.84 | 34,664,214.07 | 197,593,657.91 | |||
合计 | 406,619,196.14 | 39,181,092.15 | 2,871,731.21 | 442,928,557.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收回或转回2,871,731.21元,并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584,115,841.77 | 50.70 | 代收款项 | 1年以内(含1年)、1-2年(含2年)、2-3年(含三年) | |
上海康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 88,988,589.60 | 7.72 | 资金拆借 | 3年以上 | 84,578,383.64 |
上海盈昱食品有限公司 | 46,030,145.84 | 4.00 | 材料销售款 | 3年以上 | 15,189,948.12 |
上海迪普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5,244,803.70 | 3.93 | 材料销售款 | 3年以上 | 14,930,785.22 |
北京群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 | 27,350,000.00 | 2.37 | 技术转让款 | 3年以上 | 27,350,000.00 |
合计 | 791,729,380.91 | 68.72 | 142,049,116.9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8,101,773.20 | 12,355,599.35 | 245,746,173.85 | 151,282,605.66 | 11,823,135.72 | 139,459,469.94 |
在产品 | 135,555,805.67 | 6,875,189.57 | 128,680,616.10 | 144,684,110.48 | 6,566,437.70 | 138,117,672.78 |
库存商品 | 905,611,550.22 | 205,905,049.63 | 699,706,500.59 | 1,023,564,806.07 | 373,792,082.94 | 649,772,723.13 |
周转材料 | 20,109,215.67 | 3,352,996.37 | 16,756,219.30 | 23,661,333.06 | 7,605,536.68 | 16,055,796.38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358,411,099.57 | 54,066,984.28 | 304,344,115.29 | 384,192,091.09 | 47,934,535.22 | 336,257,555.87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成本 | 237,360,815.96 | 148,291,051.17 | 89,069,764.79 | 237,360,815.96 | 148,291,051.17 | 89,069,764.79 |
开发产品 | 1,265,319,805.58 | 171,208,086.21 | 1,094,111,719.37 | 1,398,008,231.55 | 185,605,699.37 | 1,212,402,532.18 |
发出商品 | 88,999,028.84 | 24,270,738.38 | 64,728,290.46 | 187,610,087.96 | 19,803,320.84 | 167,806,767.12 |
在途物资 | 605,872.57 | 605,872.57 | 197,346.43 | 197,346.43 | ||
自制半成品 | 1,553,184.87 | 1,553,184.87 | ||||
合计 | 3,270,074,967.28 | 626,325,694.96 | 2,643,749,272.32 | 3,552,114,613.13 | 801,421,799.64 | 2,750,692,813.4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823,135.72 | 5,780,830.25 | 5,248,366.62 | 12,355,599.35 | ||
在产品 | 6,566,437.70 | 3,707,013.82 | 3,398,261.95 | 6,875,189.57 | ||
库存商品 | 373,792,082.94 | 72,588,383.65 | 220,497,227.71 | 19,978,189.25 | 205,905,049.63 | |
周转材料 | 7,605,536.68 | 938,747.18 | 4,919,490.22 | 271,797.27 | 3,352,996.3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47,934,535.22 | 15,107,739.33 | 8,975,290.27 | 54,066,984.28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成本 | 148,291,051.17 | 148,291,051.17 | ||||
开发产品 | 185,605,699.37 | 4,256,226.05 | 1,089,768.10 | 17,564,071.11 | 171,208,086.21 | |
发出商品 | 19,803,320.84 | 4,495,277.23 | 27,859.69 | 24,270,738.38 | ||
在途物资 | ||||||
自制半成品 | ||||||
合计 | 801,421,799.64 | 106,874,217.51 | 244,156,264.56 | 37,814,057.63 | 626,325,694.9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抵增值税 | 165,206,434.44 | 97,114,657.91 |
预缴所得税 | 7,235,791.55 | 7,227,186.97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保理款 | 7,000,000.00 | |
预售房款预缴税款 | 10,032,830.90 | 7,336,987.51 |
预缴其他税费 | 694,813.41 | 575.61 |
其他 | 4,082,168.70 | 1,632,126.51 |
合计 | 187,252,039.00 | 120,311,534.51 |
其他说明注1:1年内到期的应收保理款: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附带追索权应收款项 | 154,085,686.54 | 154,085,686.54 | 214,079,672.37 | 207,079,672.37 | 7,000,000.00 |
注2:1年内到期的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附带追索权应收款项 | 207,079,672.37 | 7,000,000.00 | 59,993,985.83 | 154,085,686.54 |
说明:本期收回或转回附带追索权应收款项59,993,985.83元系公司根据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与债务人达成债务和解导致单项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康华大健康有限公司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注1:2023年7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对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康美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结人保康美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裁定;2024年1月18日,人保康美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公司对人保康美公司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已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注2:根据公司与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天公司”)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康华大健康有限公司(原名:新华康美健康智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大健康”)股权转让至康天公司,并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关键人员变更等程序,公司对康华大健康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已不再具有重大影响。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北京中研百草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1,391,180.99 | 239,086.82 | 1,152,094.17 | 152,094.17 | 对被投资单位不控制或不具有重大影响,且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1,391,180.99 | 239,086.82 | 1,152,094.17 | 152,094.17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98,879,125.96 | 166,455,805.71 | 5,265,334,931.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5,229,414.43 | 8,655,614.00 | 233,885,028.43 | |
(1)外购 | ||||
(2)固定资产转入 | 108,951,021.49 | 108,951,021.4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无形资产转入 | 8,655,614.00 | 8,655,614.00 | ||
(5)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其它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114,149,148.23 | 114,149,148.23 | ||
(6)其他 | 2,129,244.71 | 2,129,244.7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364,491.94 | 19,364,491.94 | ||
(1)处置 | 2,465,852.15 | 2,465,852.15 | ||
(2)其他转出 | 314,999.80 | 314,999.80 | ||
(3)债务重组转出 | 667,606.33 | 667,606.33 | ||
(4)转入固定资产 | 15,916,033.66 | 15,916,033.66 | ||
4.期末余额 | 5,304,744,048.45 | 175,111,419.71 | 5,479,855,468.1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11,999,998.82 | 25,975,053.31 | 737,975,052.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852,503.50 | 6,132,756.52 | 125,985,260.02 | |
(1)计提或摊销 | 86,579,200.81 | 3,159,033.52 | 89,738,234.33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转入 | 33,273,302.69 | 2,973,723.00 | 36,247,025.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80,346.05 | 7,280,346.05 | ||
(1)处置 | 134,045.22 | 134,045.22 | ||
(2)其他转出 | ||||
(3)债务重组转出 | 43,688.29 | 43,688.29 | ||
(4)转入固定资产 | 7,102,612.54 | 7,102,612.54 | ||
4.期末余额 | 824,572,156.27 | 32,107,809.83 | 856,679,966.1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19,505,060.68 | 39,473,464.42 | 1,758,978,525.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306,205.56 | 81,781.83 | 60,387,987.39 | |
(1)计提 | 42,742,134.45 | 81,781.83 | 42,823,916.28 | |
(2)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其它资 | 17,564,071.11 | 17,564,071.11 |
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11,595.28 | 3,411,595.28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 | 3,411,595.28 | 3,411,595.28 | ||
4.期末余额 | 1,776,399,670.96 | 39,555,246.25 | 1,815,954,917.2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03,772,221.22 | 103,448,363.63 | 2,807,220,584.8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67,374,066.46 | 101,007,287.98 | 2,768,381,354.4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厂房 | 35,175,504.85 | 已消防备案,消防验收方式和主管部门沟通中 |
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肥厂 | 25,931,237.44 | 办理过程中因容积率不达标,暂无法办理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中药城酒店 | 187,520,351.76 | 暂未竣工验收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一期B区 | 15,853,735.51 |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液体制剂车间1 | 15,945,399.95 | 暂未办理竣工决算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液体制剂车间2 | 15,945,399.95 | 暂未办理竣工决算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专用制剂车间1 | 9,924,128.59 | 暂未办理竣工决算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专用制剂车间2 | 9,924,128.59 | 暂未办理竣工决算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B区出租部分 | 62,222,920.16 | 因土地抵押,无法办证,待解抵押后可办理 |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博览园房屋土地 | 232,055,493.01 | 224,855,375.67 | 7,200,117.34 | 市场法 | 可比交易案例、修正系数等 | 房屋中介了解、市场信息调查 |
青海房产 | 200,057,289.00 | 164,433,490.06 | 35,623,798.94 | 市场法 | 可比交易案例、修正系数等 | 房屋中介了解、市场信息调查 |
合计 | 432,112,782.01 | 389,288,865.73 | 42,823,916.28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46,204,102.72 | 3,731,343,310.5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446,204,102.72 | 3,731,343,310.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05,192,657.40 | 1,060,977,470.87 | 90,910,100.51 | 361,503,495.15 | 8,918,583,723.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448,393.63 | 16,302,995.54 | 175,200.00 | 6,839,018.83 | 57,765,608.00 |
(1)购置 | 881,125.42 | 16,345,436.54 | 165,400.00 | 3,881,643.71 | 21,273,605.6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990,009.55 | 1,191,967.00 | 1,732,323.00 | 19,914,299.5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5,916,033.66 | 15,916,033.66 | |||
(5)明细重分类 | -1,234,408.00 | 9,800.00 | 1,224,608.00 | ||
(6)其他 | 661,225.00 | 444.12 | 661,669.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1,798,500.38 | 14,763,292.06 | 9,400,569.64 | 15,631,274.20 | 201,593,636.28 |
(1)处置或报废 | 36,968,484.80 | 9,923,829.74 | 9,400,569.64 | 11,357,565.26 | 67,650,449.44 |
(2)出售子公司 | 13,970,090.45 | 4,839,462.32 | 3,367,297.10 | 22,176,849.87 | |
(3)盘亏 | 906,411.84 | 906,411.84 | |||
(4)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08,951,021.49 | 108,951,021.49 | |||
(5)其他 | 1,908,903.64 | 1,908,903.64 | |||
4.期末余额 | 7,277,842,550.65 | 1,062,517,174.35 | 81,684,730.87 | 352,711,239.78 | 8,774,755,695.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24,859,613.53 | 448,463,005.73 | 73,145,541.88 | 302,036,138.55 | 2,848,504,299.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552,480.64 | 40,586,441.29 | 3,635,737.45 | 13,340,573.32 | 188,115,232.70 |
(1)计提 | 123,449,868.10 | 41,481,337.37 | 3,635,737.45 | 12,410,581.34 | 180,977,524.26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7,102,612.54 | 7,102,612.54 |
(3)固定资产明细重分类 | -894,896.08 | 894,896.08 | |||
(4)其他 | 35,095.90 | 35,095.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229,693.18 | 9,040,776.97 | 8,754,337.86 | 13,234,828.00 | 91,259,636.01 |
(1)处置或报废 | 18,747,251.11 | 4,926,089.63 | 8,719,241.96 | 9,505,618.53 | 41,898,201.23 |
(2)出售子公司 | 8,209,139.38 | 4,114,687.34 | 3,196,359.03 | 15,520,185.75 | |
(3)盘亏 | 532,850.44 | 532,850.44 | |||
(4)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3,273,302.69 | 33,273,302.69 | |||
(5)其他 | 35,095.90 | 35,095.90 | |||
4.期末余额 | 2,095,182,400.99 | 480,008,670.05 | 68,026,941.47 | 302,141,883.87 | 2,945,359,896.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03,806,823.41 | 325,160,805.24 | 74,746.69 | 9,693,738.35 | 2,338,736,113.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381,793.53 | 729,261.82 | 988,032.53 | 54,099,087.88 | |
(1)计提 | 48,970,198.25 | 729,261.82 | 988,032.53 | 50,687,492.60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411,595.28 | 3,411,595.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79,138.48 | 1,823,598.30 | 18,700.60 | 322,067.64 | 9,643,505.02 |
(1)处置或报废 | 4,601,047.52 | 1,297,822.16 | 18,700.60 | 142,043.27 | 6,059,613.55 |
(2)出售子公司 | 2,878,090.96 | 525,776.14 | 92,253.85 | 3,496,120.95 | |
(3)盘亏 | 87,770.52 | 87,770.52 | |||
4.期末余额 | 2,048,709,478.46 | 324,066,468.76 | 56,046.09 | 10,359,703.24 | 2,383,191,696.55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33,950,671.20 | 258,442,035.54 | 13,601,743.31 | 40,209,652.67 | 3,446,204,102.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76,526,220.46 | 287,353,659.90 | 17,689,811.94 | 49,773,618.25 | 3,731,343,310.55 |
注:固定资产本期增减变动中的“其他”主要系一是以前年度合同纠纷在本期判决,增加固定资产原值,二是公司根据和解协议实际结算价及取得的发票进项税额调减固定资产原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449,447,935.35 | 300,952,583.03 | 795,680,868.44 | 352,814,483.88 | |
机器设备 | 102,331,440.21 | 61,787,331.82 | 14,421,577.21 | 26,122,531.18 | |
运输工具 | 2,605,940.54 | 2,161,455.96 | 671.20 | 443,813.38 | |
其他设备 | 64,792,164.93 | 53,726,090.03 | 3,049,697.46 | 8,016,377.44 | |
合计 | 1,619,177,481.03 | 418,627,460.84 | 813,152,814.31 | 387,397,205.88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房屋 | 1,017,190.72 | 开发商原因所致,积极向主管部门维权申诉中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食品项目施工工程房屋建筑物 | 81,314,947.31 | 正在办理中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经典配方颗粒重点实验平台施工工程房屋建筑物(配方颗粒车间) | 111,006,566.74 | 正在办理中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宿舍 | 9,647,841.30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饮片车间 | 34,167,080.88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原料库 | 6,781,409.03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成品库 | 6,416,665.10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动力站 | 4,893,165.71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食堂 | 3,173,312.89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研发楼 | 12,635,630.54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交易中心 | 15,758,781.06 | 土地抵押,无法办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二期交易中心 | 6,991,695.46 | 土地抵押,无法办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B11-28商铺 | 373,123.21 | 土地抵押,无法办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B11-29商铺 | 373,123.20 | 土地抵押,无法办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B11-30商铺 | 390,555.40 | 土地抵押,无法办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B11-31商铺 | 390,555.40 | 土地抵押,无法办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B11-32商铺 | 695,910.40 | 土地抵押,无法办证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医院管理服务中心及配套后勤保障楼商铺A28-北 | 708,416.99 | 存在产权纠纷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医院管理服务中心及配套后勤保障楼商铺B1 | 155,545.04 | 存在产权纠纷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房屋及建筑物 | 371,068,112.23 | 322,097,913.98 | 48,970,198.25 | 市场法 | 可比交易案例、修正系数等 | 房屋中介了解、市场信息调查 |
机器设备 | 7,601,653.60 | 6,872,391.78 | 729,261.82 | 成本法 | 重置成本、成新率等 | 工程造价、机电报价、网络询价等 |
其他设备 | 2,140,749.44 | 1,152,716.91 | 988,032.53 | 成本法 | 重置成本、成新率等 | 工程造价、机电报价、网络询价等 |
合计 | 380,810,515.27 | 330,123,022.67 | 50,687,492.60 | / | / | / |
注1:市场法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1)公允价值: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2)处置费用: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搬运费、相关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注2:成本法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1)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允价值参照在当前市场条件下重新购买或构建同样资产所需要的成本进行估计;
2)处置费用: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搬运费、相关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10,564,383.82 | 215,502,243.6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10,564,383.82 | 215,502,243.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世纪国药饮片二期 | 185,549,081.60 | 20,858,343.04 | 164,690,738.56 | 185,549,081.60 | 19,819,448.88 | 165,729,632.72 |
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一期) | 150,001,377.44 | 115,913,323.41 | 34,088,054.03 | 148,125,702.12 | 115,913,323.41 | 32,212,378.71 |
康美药业(惠来)南药产业园基建工程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成都南区研发基地 | 6,931,100.77 | 6,931,100.77 | 6,931,100.77 | 6,931,100.77 | ||
阆中医药产业基地 | 536,752.14 | 509,914.53 | 26,837.61 | 536,752.14 | 509,914.53 | 26,837.61 |
康美中药智慧化产业园 | 345,799.44 | 27,049.61 | 318,749.83 | 345,799.44 | 27,049.61 | 318,749.83 |
待安装设备 | 9,531,168.43 | 5,356,942.22 | 4,174,226.21 | 6,578,368.44 | 5,356,942.22 | 1,221,426.22 |
成都康美药业中药饮片(二期)仓库项目 | 91,599.77 | 91,599.77 | 61,037.74 | 61,037.74 | ||
康美医院存储服务器 | 1,071,540.00 | 1,071,540.00 | ||||
康美医院二期装修工程 | 362,333.00 | 362,333.00 | 14,860,640.81 | 14,860,640.81 | ||
昆仙胶囊项目 | 6,811,844.81 | 6,811,844.81 | ||||
合计 | 360,191,057.40 | 149,626,673.58 | 210,564,383.82 | 364,090,023.06 | 148,587,779.42 | 215,502,243.6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世纪国药饮片二期 | 250,000,000.00 | 185,549,081.60 | 185,549,081.60 | 74.22 | 未完工 | 自筹资金 | ||||||
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一期) | 173,727,000.00 | 148,125,702.12 | 1,875,675.32 | 150,001,377.44 | 86.34 | 未完工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423,727,000.00 | 333,674,783.72 | 1,875,675.32 | 335,550,459.04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世纪国药饮片二期 | 19,819,448.88 | 1,038,894.16 | 20,858,343.04 |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
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一期) | 115,913,323.41 | 115,913,323.41 | |||
成都南区研发基地 | 6,931,100.77 | 6,931,100.77 | |||
待安装设备 | 5,356,942.22 | 5,356,942.22 | |||
阆中医药产业基地 | 509,914.53 | 509,914.53 | |||
康美药业(惠来)南药产业园基建工程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
康美中药智慧化产业园 | 27,049.61 | 27,049.61 | |||
合计 | 148,587,779.42 | 1,038,894.16 | 149,626,673.58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世纪国药饮片二期 | 165,729,632.72 | 164,690,738.56 | 1,038,894.16 | 成本法 | 重置成本、 成新率等 | 工程造价、机电报价、网络询价等 |
合计 | 165,729,632.72 | 164,690,738.56 | 1,038,894.16 | / | / | / |
注:成本法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允价值参照在当前市场条件下重新购买或构建同样资产所需要的成本进行估计。处置费用: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搬运费、相关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林业 | 合计 |
薪炭林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1,308.00 | 891,308.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891,308.00 | 891,308.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4,674.26 | 84,674.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674.28 | 84,674.28 |
(1)计提 | 84,674.28 | 84,674.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 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69,348.54 | 169,348.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1,959.46 | 721,959.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6,633.74 | 806,633.74 |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资产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53,511.79 | 315,939,126.42 | 132,065.57 | 731,538.65 | 227,500.00 | 323,983,742.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8,471.32 | 43,029,935.38 | 33,126.33 | 63,492.77 | 43,885,025.80 | |
(1)第三方租入 | 758,471.32 | 43,029,935.38 | 33,126.33 | 63,492.77 | 43,885,025.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180,772.16 | 132,065.57 | 42,545.72 | 227,500.00 | 27,582,883.45 | |
(1)租赁到期减少 | 18,357,187.86 | 42,545.72 | 18,399,733.58 | |||
(2)提前到期不租 | 3,833,971.20 | 132,065.57 | 3,966,036.77 | |||
(3)租赁处置 | 3,759,878.61 | 227,500.00 | 3,987,378.61 | |||
(4)出售子公司 | 1,173,611.53 | 1,173,611.53 | ||||
(5)其它 | 56,122.96 | 56,122.96 | ||||
4.期末余额 | 7,711,983.11 | 331,788,289.64 | 33,126.33 | 752,485.70 | 340,285,884.78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2,196.22 | 90,570,083.19 | 44,021.86 | 318,074.80 | 57,500.00 | 91,291,876.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3,856.84 | 52,189,237.84 | 53,223.66 | 68,214.12 | 30,000.00 | 54,854,532.46 |
(1)计提 | 2,513,856.84 | 52,189,237.84 | 53,223.66 | 68,214.12 | 30,000.00 | 54,854,532.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186,461.58 | 88,043.72 | 42,545.72 | 87,500.00 | 23,404,551.02 | |
(1)处置 | ||||||
(2)租赁到期减少 | 17,457,137.62 | 42,545.72 | 17,499,683.34 | |||
(3)提前到期不租 | 1,153,851.94 | 88,043.72 | 1,241,895.66 | |||
(4)租赁处置 | 3,573,566.59 | 87,500.00 | 3,661,066.59 | |||
(5)出售子公司 | 978,009.61 | 978,009.61 | ||||
(6)其它 | 23,895.82 | 23,895.82 | ||||
4.期末余额 | 2,816,053.06 | 119,572,859.45 | 9,201.80 | 343,743.20 | 122,741,857.5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95,930.05 | 212,215,430.19 | 23,924.53 | 408,742.50 | 217,544,027.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51,315.57 | 225,369,043.23 | 88,043.71 | 413,463.85 | 170,000.00 | 232,691,866.3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 应用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2,378,736.58 | 16,247,602.00 | 4,339.62 | 98,568,372.30 | 50,000.00 | 1,007,249,050.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13,398.36 | 2,613,398.36 | ||||
(1)购置 | 2,613,398.36 | 2,613,398.3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806,129.40 | 28,806,129.40 | ||||
(1)处置 | 12,732,525.65 | 12,732,525.65 | ||||
(2)报废毁损 | 7,417,989.75 | 7,417,989.75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8,655,614.00 | 8,655,614.00 | ||||
4.期末余额 | 863,572,607.18 | 16,247,602.00 | 4,339.62 | 101,181,770.66 | 50,000.00 | 981,056,319.4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1,733,845.00 | 13,667,298.90 | 3,716.91 | 79,419,173.42 | 6,250.05 | 304,830,284.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67,695.88 | 148,629.36 | 339.6 | 5,699,361.63 | 5,000.04 | 20,521,026.51 |
(1)计提 | 14,667,695.88 | 148,629.36 | 339.6 | 5,699,361.63 | 5,000.04 | 20,521,026.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42,393.05 | 7,942,393.05 | ||||
(1)处置 | 2,437,348.38 | 2,437,348.38 | ||||
(2)报废毁损 | 2,531,321.67 | 2,531,321.67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973,723.00 | 2,973,723.00 | ||||
4.期末余额 | 218,459,147.83 | 13,815,928.26 | 4,056.51 | 85,118,535.05 | 11,250.09 | 317,408,917.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0,824,092.81 | 1,800,000.00 | 172,624,092.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0,824,092.81 | 1,800,000.00 | 172,624,092.8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4,289,366.54 | 631,673.74 | 283.11 | 16,063,235.61 | 38,749.91 | 491,023,308.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09,820,798.77 | 780,303.10 | 622.71 | 19,149,198.88 | 43,749.95 | 529,794,673.4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26,936,766.01 | 与主管部门沟通办理中 |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土地 | 3,876,636.43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30,813,402.44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本期计提 | 处置 | 其他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36,909,405.61 | 36,909,405.61 |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9,441,145.61 | 69,441,145.61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9,944.92 | 59,944.92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11,993,074.85 | 11,993,074.85 | ||||
重庆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 2,920,951.14 | 2,920,951.14 |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43,698,949.24 | 43,698,949.24 | ||||
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588,219.52 | 588,219.52 |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10,574,310.23 | 10,574,310.23 |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6,649,277.79 | 6,649,277.79 | ||||
北京康美益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3,343,797.03 | 3,343,797.03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83,759,178.66 | 83,759,178.66 | ||||
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 5,604,781.50 | 5,604,781.50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3,987,247.87 | 3,987,247.87 | ||||
合计 | 279,530,283.97 | 279,530,283.9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其他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9,944.92 | 59,944.92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11,993,074.85 | 11,993,074.85 | ||||
重庆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 2,920,951.14 | 2,920,951.14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43,698,949.24 | 43,698,949.24 | ||||
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588,219.52 | 588,219.52 |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10,574,310.23 | 10,574,310.23 |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6,649,277.79 | 6,649,277.79 | ||||
北京康美益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3,343,797.03 | 3,343,797.03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83,759,178.66 | 83,759,178.66 | ||||
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 5,604,781.50 | 5,604,781.50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3,987,247.87 | 3,987,247.87 | ||||
合计 | 173,179,732.75 | 173,179,732.7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 | 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是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 | 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15,987,211.67 | 1,042,205,181.53 | 0.00 | 市场法 | 价值比率为4.60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合计 | 815,987,211.67 | 1,042,205,181.53 | 0.00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46,913,640.47 | 51,410,000.00 | 0.00 | 2024-2028年(后续为稳定期) | 增长率2024-2028年分别为9.82%、0%、0%、0%、0%;毛利率为8.43%;税前折现率为9.03%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增长率为9.82%;毛利率为8.43%;税前折现率为9.03%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合计 | 46,913,640.47 | 51,410,000.00 | 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86,074,604.06 | 3,702,991.15 | 22,255,566.57 | 1,576,943.12 | 65,945,085.52 |
租赁费 | 535,588.94 | 102,338.38 | 176,068.51 | 461,858.81 | |
咨询及服务费 | 23,579.98 | 25,094.34 | 19,385.93 | 2,014.59 | 27,273.80 |
工器具 | 10,088.95 | 10,088.95 | |||
其他费用 | 61,358.16 | 29,130.33 | 32,227.83 | ||
合计 | 86,705,220.09 | 3,830,423.87 | 22,490,240.29 | 1,578,957.71 | 66,466,445.96 |
其他说明:
注:“其他减少金额”主要原因系,本期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账面“长期待摊费用”转为损益。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9,685,797.93 | 42,200,503.55 | 141,548,016.30 | 35,194,036.0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8,091,927.10 | 3,771,242.06 | 16,504,194.92 | 4,086,710.74 |
可抵扣亏损 | 54,852.06 | 13,713.01 | 2,112,079.80 | 528,019.95 |
预计未决诉讼负债 | 912,800.00 | 228,200.00 | 912,800.00 | 228,200.00 |
销售提成 | 724,515.54 | 181,128.90 | 449,880.17 | 112,470.05 |
租赁负债影响 | 228,877,018.41 | 55,089,849.64 | 238,247,137.43 | 56,820,196.61 |
合计 | 418,346,911.04 | 101,484,637.16 | 399,774,108.62 | 96,969,633.3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影响 | 217,544,027.27 | 51,682,876.52 | 232,691,866.36 | 55,532,311.83 |
合计 | 217,544,027.27 | 51,682,876.52 | 232,691,866.36 | 55,532,311.8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489,877,390.50 | 9,624,113,948.91 |
可抵扣亏损 | 3,464,598,088.03 | 3,437,504,611.37 |
合计 | 11,954,475,478.53 | 13,061,618,560.2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254,213,520.10 | ||
2024 | 352,641,140.84 | 388,870,961.35 | |
2025 | 423,474,317.43 | 430,631,825.03 | |
2026 | 724,320,120.38 | 1,118,550,976.79 | |
2027 | 1,233,571,166.73 | 1,245,237,328.10 |
2028年及以后 | 730,591,342.65 | ||
合计 | 3,464,598,088.03 | 3,437,504,611.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6,106,488.57 | 16,106,488.57 | 12,969,225.36 | 12,969,225.36 | ||
预付设备款 | 13,356,234.46 | 8,762,141.58 | 4,594,092.88 | 9,590,728.09 | 8,762,141.58 | 828,586.51 |
公益性生物资产 | 25,472.03 | 25,472.03 | 25,472.03 | 25,472.03 | ||
预付其他无形资产采购款 | 1,170,471.36 | 1,170,471.36 | 828,994.80 | 828,994.80 | ||
合计 | 30,658,666.42 | 8,762,141.58 | 21,896,524.84 | 23,414,420.28 | 8,762,141.58 | 14,652,278.70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1,230,441.35 | 51,230,441.35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399,622.63 | 30,399,622.63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存货 | 728,245,809.88 | 562,310,415.52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698,381,227.56 | 572,473,530.89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固定资产 | 616,130,108.45 | 364,992,632.29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615,160,915.06 | 406,246,120.32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无形资产 | 56,011,860.15 | 47,485,269.05 | 抵押 | 抵押 | 42,103,714.97 | 28,801,568.80 | 抵押 | 抵押 |
货币资金 | 19,458,498.24 | 19,458,498.24 | 冻结 | 法院冻结资金 | 20,799,397.40 | 20,799,397.40 | 冻结 | 法院冻结资金 |
货币资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货币资金 | 3,085,009.58 | 3,085,009.58 | 其他 | 第三方账户开户保证金 | 2,874,580.76 | 2,874,580.76 | 其他 | 第三方账户开户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05,662.31 | 105,662.31 | 其他 | 信用证保证金 | 545,890.69 | 545,890.69 | 其他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货币资金 | 4,889,927.67 | 4,889,927.67 | 其他 | 直销户保证金 | 405,241.55 | 405,241.55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388,368.40 | 388,368.40 | 冻结 | 久悬户冻结资金 | 374,744.00 | 374,744.00 | 冻结 | 年检止付、流贷账户资金 |
货币资金 | 1,562,420.44 | 1,562,420.44 | 其他 | 在途货币资 | 105,423.59 | 105,423.59 | 其他 | 信用证保证 |
金 | 金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29,186,147.57 | 898,517,567.77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1,729,186,147.57 | 886,320,175.62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合计 | 3,230,294,254.04 | 1,974,026,212.62 | / | / | 3,160,336,905.78 | 1,969,346,296.25 | / | /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历史年度融资需求致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项目 | 类别 | 抵押期限 | 期末账面价值 | 贷款金额 | 抵押权人 |
粤房地权证普交集字第00216号-第00220号 | 固定资产 | 至债权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 1,503,500.68 | 780,000,000.00 |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榕东支行(委托人: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75号-第特02276号、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91号 | 无形资产 | 17,052,262.17 | |||
普府国用(2014)第特02865号、第特02866号 | 存货 | 2020-1-30至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79,192,762.80 | 190,000,000.00 |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榕东支行(委托人: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748号-第0000793号 | 95,400,300.00 | ||||
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66412号、第0166414号、第0166415号、第0166420号、第0166421号、第0166423号、第0166425号、第0166426号、第0166428号、第0166429号、第0166431号、第0165607号 | 固定资产 | 至债权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 105,609,260.91 | 43,000,000.00 |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为新华康美健康智库股份有限公司) |
甘(2019)陇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678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未约定 | 224,855,375.67 | 1,390,000,000.00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皖(2019)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803号 | 固定资产 | 72,942,451.47 | |||
投资性房地产 | 229,634,176.64 | ||||
无形资产 | 5,144,476.62 | ||||
亳国用(2012)第01005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5,608,007.00 | |||
房地权证亳字第201409865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6,016,600.13 | |||
皖(2018)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42038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78,393,129.76 | |||
皖2018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41959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5,562,484.31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77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至债权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 15,980,499.75 | 20,000,000.00 | 广东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存货 | 13,542,080.46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14号 | 存货 | 至债权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 19,660,506.88 | 39,000,000.00 | 广东港丽投资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06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8,197,867.43 | |||
存货 | 2,764,740.18 |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上述注1外,还因涉及历史年度诉讼被法院查封等原因受到限制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项目 | 类别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资产所属企业 |
平安里小区(25套) | 存货 | 29,741,223.79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医院管理服务中心及配套后力保障楼商铺A28-北、商铺B1 | 固定资产 | 863,962.03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沪房地金字(2016)第012952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49,452,846.83 | 法院查封 | 上海康峰药业有限公司 |
粤(2017)广东市不动产权第06600073号 | 无形资产 | 25,288,530.26 | 法院查封 | 广州康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中心地下室 | 投资性房地产 | 180,036,591.41 | 地上建筑抵押,地下室使用受限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陇西县文峰镇天定高速出口引道西侧房产B11-B20中自用部分 | 固定资产 | 2,223,267.61 | 法院查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陇西县文峰镇天定高速出口引道西侧房产B11-B20中在售部分 | 投资性房地产 | 17,647,969.60 | 法院查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陇西县文峰镇天定高速出口引道西侧房产B11-B20中在售部分 | 存货 | 125,164,440.91 | 法院查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甘(2019)陇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678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44,574,950.56 | 二期B1-B8区房产权证部分抵押,无法单独办理房产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22,750,476.52 | |||
存货 | 116,230,417.37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13号 | 固定资产 | 159,099,713.07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74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3,277,979.91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存货 | 1,487,866.07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88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3,135,193.52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存货 | 12,579,852.51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81号 | 存货 | 3,496,793.27 | 工抵房、佣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21号 | 存货 | 3,834,297.59 | 工抵房、佣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投资性房地产 | 2,256,208.61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20号 | 存货 | 23,906,487.28 | 工抵房、佣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投资性房地产 | 9,344,348.74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83号 | 存货 | 19,992,006.53 | 工抵房、佣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36号 | 存货 | 8,626,289.59 | 工抵房、佣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76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3,378,974.16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存货 | 3,863,855.10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70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5,518,142.88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存货 | 1,716,199.14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79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5,646,220.86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存货 | 1,110,296.05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贴现票据 | 26,136,585.09 | 25,618,964.11 |
合计 | 26,136,585.09 | 25,618,964.1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1,330,441.35 | 30,399,622.63 |
合计 | 51,330,441.35 | 30,399,622.6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72,217,356.14 | 1,327,474,328.12 |
1-2年(含2年) | 133,000,311.70 | 138,134,622.97 |
2-3年(含3年) | 59,379,833.92 | 106,905,243.47 |
3年以上 | 940,463,924.42 | 960,535,804.07 |
合计 | 2,205,061,426.18 | 2,533,049,998.6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为605,468,673.26元,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及货款,未偿还原因系款项尚未结清。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9,239,412.50 | 36,739,706.69 |
1-2年(含2年) | 4,761,407.69 | 5,430,934.59 |
2-3年(含3年) | 2,237,755.28 | 295,145.74 |
3年以上 | 2,414,142.80 | 13,818,153.90 |
合计 | 58,652,718.27 | 56,283,940.9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款 | 76,695,486.22 | 95,727,382.63 |
预收货款 | 61,492,473.13 | 48,897,707.60 |
预提的销售折扣 | 18,938,012.18 | 11,558,302.21 |
预收服务费 | 2,763,312.79 | 1,940,729.45 |
合计 | 159,889,284.32 | 158,124,121.8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3,046,924.16 | 657,353,238.10 | 655,089,600.64 | 65,310,561.6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14,910.47 | 49,849,492.92 | 49,936,217.57 | 528,185.82 |
三、辞退福利 | 117,549,955.20 | -90,417,541.32 | 16,491,631.30 | 10,640,782.58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1,211,789.83 | 616,785,189.70 | 721,517,449.51 | 76,479,530.02 |
注:辞退福利“本期增加”变动原因:一是经过破产重整后,公司逐步实现了焕新发展,呈现出生产经营持续向好、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改善的良好态势。企业实际用工需求有所增加,鉴于此,公司适时调整了原有的人员优化方案,根据调整后的方案,相应地冲回了部分已计
提的人员辞退福利;二是加强企业用工规范管理,有效化解了潜在用工风险,冲回部分预提的规范用工风险经济补偿金。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0,894,992.40 | 585,146,584.03 | 582,082,366.94 | 63,959,209.49 |
二、职工福利费 | 313,511.94 | 29,539,833.25 | 29,591,471.73 | 261,873.46 |
三、社会保险费 | 864,466.37 | 25,011,944.68 | 25,532,436.47 | 343,974.5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00,127.85 | 23,628,268.74 | 24,104,614.47 | 323,782.12 |
工伤保险费 | 10,590.02 | 1,079,387.17 | 1,069,784.73 | 20,192.46 |
生育保险费 | 53,748.50 | 304,288.77 | 358,037.27 | |
四、住房公积金 | 178,281.00 | 10,715,399.04 | 10,767,625.04 | 126,05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95,672.45 | 6,939,477.10 | 7,115,700.46 | 619,449.0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3,046,924.16 | 657,353,238.10 | 655,089,600.64 | 65,310,561.6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96,668.22 | 47,673,527.43 | 47,762,125.08 | 508,070.57 |
2、失业保险费 | 18,242.25 | 1,465,323.41 | 1,463,450.41 | 20,115.25 |
3、企业年金缴费 | 710,642.08 | 710,642.08 | ||
合计 | 614,910.47 | 49,849,492.92 | 49,936,217.57 | 528,185.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843,008.52 | 32,417,533.11 |
企业所得税 | 24,736,448.63 | 26,197,747.82 |
个人所得税 | 2,208,897.19 | 2,123,006.4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60,382.94 | 7,396,524.46 |
土地增值税 | 508,773,138.93 | 897,501,432.50 |
房产税 | 12,955,597.39 | 24,472,993.68 |
教育费附加 | 2,642,518.49 | 3,173,377.5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61,677.53 | 2,114,995.25 |
土地使用税 | 1,319,208.82 | 2,005,175.26 |
印花税 | 828,662.12 | 1,078,772.70 |
水利基金 | 31,353.02 | 36,279.05 |
环境保护税 | 14,698.11 | 13,775.94 |
防洪基金 | 4,129.88 | 8,331.73 |
其他 | 19,746.25 | 5,258.82 |
合计 | 571,299,467.82 | 998,545,204.3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期末土地增值税较期初减少金额较大,详见七、61税金及附加中注释。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404,578,328.31 | 1,330,839,214.49 |
合计 | 1,404,578,328.31 | 1,330,839,214.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690,941,790.93 | 948,704,640.18 |
应付诉讼费及逾期利息 | 156,733,073.63 | 85,484,539.38 |
保证金及押金 | 63,448,784.29 | 66,762,504.63 |
服务费 | 58,596,672.14 | 58,187,535.08 |
工程及设备款 | 46,448,834.72 | 47,660,444.12 |
预提费用 | 37,544,498.21 | 32,742,896.75 |
应付代垫款 | 18,650,641.07 | 22,093,781.84 |
代扣代缴费用 | 21,699,986.18 | 21,106,950.78 |
第三方往来款 | 263,765,342.99 | 12,229,801.04 |
课题经费 | 10,535,701.99 | 10,535,701.99 |
代收款项 | 11,806,163.01 | 5,750,614.84 |
股权转让(投资)款 | 2,545,745.99 | 2,545,745.99 |
其他 | 21,861,093.16 | 17,034,057.87 |
合计 | 1,404,578,328.31 | 1,330,839,214.4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为1,041,498,953.83元,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系款项暂未结算。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713,994.96 | 39,116,815.12 |
合计 | 40,713,994.96 | 39,116,815.1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销项税额 | 85,879,305.45 | 87,604,124.47 |
其他 | 717,741.00 | |
合计 | 85,879,305.45 | 88,321,865.4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69,829,411.36 | 282,619,574.5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0,952,392.95 | 44,372,437.14 |
减:一年内到期其他流动负债 | 40,713,994.96 | 39,116,815.12 |
合计 | 188,163,023.45 | 199,130,322.3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853,956,181.93 |
合计 | 805,833,312.69 | 853,956,181.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务重组款 | 805,833,312.69 | 853,956,181.93 |
合计 | 805,833,312.69 | 853,956,181.93 |
其他说明:
“债务重组款”系根据重整计划相关规定,预留的暂未清偿债务中涉及的将以现金形式予以清偿的金额。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980,630,562.67 | 855,544,652.74 | |
合计 | 980,630,562.67 | 855,544,652.7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53,981,672.60 | 3,275,000.00 | 38,574,074.84 | 618,682,597.76 | 政府补助 |
合计 | 653,981,672.60 | 3,275,000.00 | 38,574,074.84 | 618,682,597.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0,938,585.00 | 250,938,58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50,938,585.00 | 250,938,585.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15,968,585.00 | 215,968,585.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4,970,000.00 | 34,970,000.00 | |||||
4.境外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3,612,928,105.00 | 13,612,928,10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612,928,105.00 | 13,612,928,105.00 | |||||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外资股 | |||||||
股份总数 | 13,863,866,690.00 | 13,863,866,690.00 |
其他说明:
无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748,213,081.66 | 5,767.87 | 18,748,218,849.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冻结利息 | 29,671,660.04 | 29,671,660.04 | ||
合计 | 18,782,884,741.70 | 5,767.87 | 18,782,890,509.5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主要系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变动所致。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343,597,500.00 | 343,597,500.00 | ||
预留偿债备用股份 | 878,298,594.10 | 3,121,546.30 | 881,420,140.40 | |
合计 | 1,221,896,094.10 | 3,121,546.30 | 1,225,017,640.4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预留偿债备用股份”本期增加主要系受债务和解等因素影响,故调整重整计划有关受偿资源所致。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1,180.99 | -239,086.82 | -239,086.82 | 152,094.17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95,813.68 | 155,515.06 | 173,000.00 | 1,278,328.74 |
合计 | 1,295,813.68 | 155,515.06 | 173,000.00 | 1,278,328.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增加专项储备系子公司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为交通运输企业,按照普通货运业务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91,180.99 | -239,086.82 | -239,086.82 | 152,094.17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5,413.75 | 3,267.21 | 3,267.21 | -252,146.5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5,413.75 | 3,267.21 | 3,267.21 | -252,146.5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5,767.24 | -235,819.61 | -235,819.61 | -100,052.3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25,575,798.27 | 1,525,575,798.27 | ||
合计 | 1,525,575,798.27 | 1,525,575,798.2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003,455,869.32 | -23,316,057,998.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61,173.0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003,455,869.32 | -23,315,296,825.8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2,521,231.11 | -2,688,159,043.4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900,934,638.21 | -26,003,455,869.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761,173.06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826,713,659.58 | 4,020,583,820.48 | 4,161,203,687.36 | 3,534,726,501.79 |
其他业务 | 47,302,483.44 | 21,575,591.87 | 18,946,642.18 | 12,421,533.87 |
合计 | 4,874,016,143.02 | 4,042,159,412.35 | 4,180,150,329.54 | 3,547,148,035.66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87,401.61 | 418,015.0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5,159.45 | 2,331.9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06% | / | 0.56%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5,159.45 | 出租房屋资产、销售材料、服务收入、保理收入等 | 2,008.83 | 出租房屋资产、销售材料、服务收入、保理收入等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323.13 | 本期新增金属制品-铝罐贸易业务形成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5,159.45 | 2,331.96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82,242.16 | 415,683.07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公司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医药工业和商业 | 3,876,335,275.12 | 3,381,596,362.38 | 3,876,335,275.12 | 3,381,596,362.38 |
保健食品及食品 | 502,792,034.55 | 331,804,929.70 | 502,792,034.55 | 331,804,929.70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494,888,833.35 | 328,758,120.27 | 494,888,833.35 | 328,758,120.27 |
合计 | 4,874,016,143.02 | 4,042,159,412.35 | 4,874,016,143.02 | 4,042,159,412.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67,058.81 | 6,095,877.42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25,795.24 | 4,366,750.41 |
房产税 | 55,035,147.29 | 51,722,225.78 |
土地使用税 | 12,150,710.04 | 12,263,966.33 |
车船使用税 | 164,519.19 | 143,773.77 |
印花税 | 2,916,435.51 | 6,858,413.56 |
水利基金 | 256,403.22 | 156,805.37 |
环保税 | 78,290.01 | 49,183.13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26,480.38 | 3,012.11 |
土地增值税 | -354,003,055.03 | 113,561,696.52 |
合计 | -274,182,215.34 | 195,221,704.40 |
其他说明:
注:根据土增税清算审核结论,冲回部分计提的土增税。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福利 | 254,938,391.57 | 239,661,641.58 |
销售推广服务费 | 180,370,177.19 | 101,478,183.85 |
办公费 | 12,026,150.90 | 17,613,390.07 |
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 | 23,620,272.37 | 28,145,760.8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192,435.04 | 10,293,883.14 |
业务招待费 | 8,862,198.73 | 9,048,976.54 |
折旧费 | 8,674,111.81 | 8,217,660.61 |
租赁费 | 5,603,981.63 | 5,185,557.60 |
广告费 | 4,073,685.39 | 5,011,997.85 |
物业费 | 3,685,293.83 | 1,386,926.06 |
劳务费 | 3,430,443.88 | 10,406,593.71 |
维修费 | 3,312,756.12 | 1,455,260.20 |
差旅费 | 3,184,087.27 | 2,000,059.34 |
业务宣传费 | 2,590,419.70 | 3,742,113.33 |
水电费 | 19,871,023.15 | 16,921,805.87 |
咨询费 | 883,870.85 | 19,139.75 |
车辆费 | 393,531.87 | 447,240.34 |
仓储费 | 365,465.07 | 866,764.18 |
运费、装卸费 | 339,651.72 | 625,082.97 |
电讯费 | 309,180.12 | 170,516.44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224,633.45 | 105,488.44 |
其他 | 5,830,349.68 | 3,840,202.13 |
合计 | 551,782,111.34 | 466,644,244.86 |
其他说明:
无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134,549,459.32 | 229,434,506.71 |
折旧 | 121,871,212.25 | 140,842,667.01 |
办公费 | 36,509,287.95 | 38,771,993.63 |
咨询费 | 30,515,663.59 | 27,395,386.34 |
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 | 26,359,658.64 | 22,463,414.62 |
诉讼费 | 25,070,070.25 | 32,680,834.20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19,605,817.98 | 20,065,793.49 |
水电费 | 25,716,124.42 | 23,707,348.0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436,415.92 | 14,600,817.24 |
维修费 | 10,469,066.53 | 9,597,418.77 |
业务招待费 | 9,802,945.98 | 6,876,545.90 |
报损报溢 | 9,552,785.29 | 3,663,599.14 |
租赁费 | 6,606,137.19 | 7,235,953.32 |
差旅费 | 6,354,392.47 | 4,106,286.90 |
物业管理费 | 5,667,569.91 | 4,143,946.65 |
宣传费 | 5,266,916.02 | 3,825,607.82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322,887.35 | 3,590,717.05 |
天然气费 | 2,354,002.48 | 1,378,000.00 |
工程款 | 1,741,651.67 | 820,984.45 |
电讯费 | 1,079,353.92 | 876,380.41 |
招聘费 | 143,438.57 | 123,265.91 |
盘盈盘亏 | 873,344.07 | 755,469.64 |
车辆费 | 62,102.38 | 120,511.18 |
托管费 | 8,594,339.62 | |
其他 | 7,192,590.12 | 8,819,564.28 |
合计 | 502,122,894.27 | 614,491,352.29 |
其他说明:
无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18,610,516.23 | 8,270,774.16 |
直接投入费用 | 13,059,521.35 | 10,855,327.64 |
折旧费用 | 11,074,130.78 | 6,012,355.50 |
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 2,037,735.85 | |
其他 | 835,784.25 | 308,046.31 |
合计 | 45,617,688.46 | 25,446,503.61 |
其他说明:
无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6,154,221.88 | 78,897,075.67 |
减:利息收入 | 30,743,722.44 | 40,028,067.63 |
手续费及其他 | 880,976.66 | 1,038,018.35 |
财务顾问手续费 | 827,016.88 | 929,217.87 |
合计 | 27,118,492.98 | 40,836,244.26 |
其他说明:
无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7,896,903.61 | 39,125,374.0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682,525.43 | 6,240,821.54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408,557.87 | 459,527.39 |
债务重组收益 | -4,339,506.53 | -390,818,495.87 |
合计 | 38,648,480.38 | -344,992,772.87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华佗中药城项目扶持资金 | 7,185,817.20 | 7,102,483.85 | 与资产相关 |
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 | 4,286,818.08 | 4,286,818.08 | 与资产相关 |
甘肃陇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博览中心补助款 | 3,100,802.19 | 3,100,802.20 | 与资产相关 |
西洋参等20种中药饮片标准化建设项目 | 3,046,153.92 | 3,046,153.92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药业(惠来)南药产业园 | 2,920,007.16 | 2,920,007.16 | 与资产相关 |
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1,729,069.81 | 1,423,611.10 | 与资产相关 |
传统中药材交易电子化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 1,604,952.96 | 1,604,952.96 | 与资产相关 |
药品城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扶持资金 | 1,599,999.96 | 1,59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支持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补贴 | 1,178,571.36 | 1,178,571.36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药业三七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补贴 | 999,999.96 | 99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面向中药全产业链的协同制造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761,914.92 | 761,914.92 | 与资产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717,964.64 | 592,100.89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678,571.44 | 678,571.44 | 与资产相关 |
人参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补贴 | 650,285.57 | 744,267.36 | 与资产相关 |
梅河口肥业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投资补助 | 623,608.56 | 623,608.56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配方颗粒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补贴 | 594,434.76 | 643,970.99 | 与资产相关 |
电子商务医药信息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扶持资金 | 571,515.12 | 571,515.12 | 与资产相关 |
智慧药房及配送服务建设项目财政补贴 | 555,555.65 | 555,555.60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经典配方颗粒重点实验平台及中药材全生命周期追溯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补助 | 524,952.24 | 524,952.24 | 与资产相关 |
格桑花“七通一平”建设补助资金 | 515,034.05 | 72,821.11 | 与资产相关 |
优质特色饮片的规范化生产和过程控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补贴 | 500,000.04 | 50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基于CPS构建的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剂智能制造项目 | 443,725.32 | 443,725.32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医院专科能力建设资金 | 400,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经信委工业发展资金优质特色小包装饮片的规范化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款 | 357,142.80 | 357,142.80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药业中央研究院补贴 | 346,962.42 | 547,910.64 | 与资产相关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补贴 | 308,181.80 | 120,181.80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材现代仓储物流及交易中心项目补贴 | 285,714.28 | 285,714.28 | 与资产相关 |
新药乐脉丸现代中药制剂产业化项目建设补贴 | 157,142.88 | 157,142.88 | 与资产相关 |
南药系列中药饮片的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贴 | 151,153.08 | 151,153.08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 145,933.91 | 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配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资金 | 142,857.12 | 142,857.12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饮片炮制辅料标准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136,649.44 | 139,416.72 | 与资产相关 |
省级物联网专项资金 | 130,190.64 | 130,190.64 | 与资产相关 |
智慧药房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项目补助 | 122,944.44 | 122,944.44 | 与资产相关 |
大数据驱动的中药材产业发展决策支持系统补贴 | 90,914.61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药业阆中医药产业基地生产项目补贴 | 85,714.32 | 85,714.32 | 与资产相关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补贴 | 75,844.32 | 75,844.32 | 与资产相关 |
专利产品藿香正气水产业化项目补贴 | 71,428.56 | 71,428.56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药业阆中医药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补贴 | 50,642.16 | 50,642.16 | 与资产相关 |
新开河暖茶产品生产开发项目补贴 | 30,000.00 | 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人参片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款 | 20,833.24 | 19,583.28 | 与资产相关 |
动物药粉剂开发与药效学验证及安全性评价研究补贴 | 12,295.08 | 12,295.08 | 与资产相关 |
可视化中药配方颗粒智能制造监测系统项目 | 11,503.32 | 11,503.32 | 与资产相关 |
十万级车间建设项目补贴 | 8,614.98 | 17,229.96 | 与资产相关 |
新开河红参系列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补贴 | 8,333.25 | 100,000.08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材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及推广应用项目补贴 | 1,254.48 | 1,254.48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液”保健食品生产线项目补贴 | -45,102.43 | 100,000.08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材检测检验中心项目扶持资金 | 921,994.61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先进制药与信息化技术融合示范研究项目补贴 | 612,558.60 | 与资产相关 | |
集安市扶持民营企业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扶持资金 | 96,666.68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中医典籍的三化汤经典名方的研究项目补贴 | 27,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局拨付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56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464,768.74 | 782,896.37 | 与收益相关 |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 | 311,797.82 | 69,382.28 | 与收益相关 |
社保补贴 | 280,205.00 | 237,693.69 | 与收益相关 |
集安市工业和信息文化局扶持资金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宝安区科创局高新区计划培育项目奖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禄劝农业局中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2022 年整合资金项目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集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 1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招用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款 | 169,650.00 | 与收益相关 | |
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款 | 164,2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然林林农补偿款 | 131,098.89 | 492,869.30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度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宝安区科创局国高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降低工业企业闭环生产管理成本补贴收益(2022年9月产值同比正增长)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拨款(统计局奖励)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对有序用电工业企业自发电补贴收益 | 59,190.05 | 与收益相关 | |
下半年度房产税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 52,922.85 | 35,573.35 | 与收益相关 |
大兴区财政局2021年度残疾人岗位岗补社补 | 51,524.57 | 37,606.04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扶持资金 | 51,000.00 | 1,258,791.02 | 与收益相关 |
亳州经开财政局开门红项目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费补助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留工补助 | 27,471.70 | 733,305.00 | 与收益相关 |
金山区政府税费返还款 | 21,000.00 | 1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度限上商业企业新增入库奖励(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企业资金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减免税款 | 14,487.60 | 85,342.79 | 与收益相关 |
水利基金返还 | 13,960.92 | 5,068.57 | 与收益相关 |
扩岗补助 | 12,000.00 | 2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质量发展培训经费 | 7,064.15 | 与收益相关 | |
三代手续费 | 6,933.14 | 与收益相关 | |
录用应届生政府补助款 | 2,500.00 | 4,500.00 | 与收益相关 |
疫情补贴退款 | 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动态检测补贴 | 1,200.00 | 6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款 | 5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燃煤锅炉改换补贴 | 2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集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企业一季度奖补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173,280.16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资金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普宁市2020-2021年发明专利授权及PCT奖补资金 | 1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揭阳市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奖补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科技创新补贴 | 57,530.97 | 与收益相关 |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享受小企业减半优惠 | 55,742.60 | 与收益相关 | |
以工代训补贴 | 54,707.89 | 与收益相关 | |
楼宇入驻企业绩效奖励 | 54,258.95 | 与收益相关 | |
科工商务局2020年总部经济扶持资金 | 31,2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农业局补助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后补助资金 | 2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失业补助 | 19,927.79 | 与收益相关 | |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失业保险支出专户款 | 18,887.87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疫情政策实行4-5月10%的电费补贴政策 | 14,118.5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06月培训区管企业(以训兴业)款 | 1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会区“黄金十条”发展贡献奖 | 11,195.45 | 与收益相关 | |
人社局培训补贴款 | 1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职工培训补贴款项 | 5,433.41 | 与收益相关 |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温州疫情补贴 | 3,970.49 | 与收益相关 | |
未到起征点免税 | 3,891.36 | 与收益相关 | |
教育费附加返还 | 2,600.43 | 与收益相关 | |
人力资源局人才引进奖励 | 1,886.79 | 与收益相关 | |
印花税返还 | 1,791.70 | 与收益相关 | |
疫情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 | 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工商务局2019年总部经济扶持资金 | 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城市建设税返还 | 1,267.31 | 与收益相关 | |
一次性留工补助、失业金返还 | 1,043.67 | 与收益相关 | |
阆中市就业管理局代发失业保险基金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阆中市就业局一次性扩岗补助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待报解预算收入-大兴支库退库款 | 988.71 | 与收益相关 | |
地方教育费附加返还 | 698.01 | 与收益相关 | |
资源综合利用享受的增值税退税 | 496.20 | 与收益相关 | |
调减2021年12月计提并结转的进项加计抵减 | -17,775.1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2,579,429.04 | 45,366,195.61 |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107,446.80 | -22,381.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3,314.43 | |
债务重组收益 | 28,326,242.98 | 745,940.38 |
合计 | 44,433,689.78 | 746,873.37 |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507.04 | |
其中: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4,507.04 | |
合计 | -34,507.04 |
其他说明:
无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5,480,404.53 | -211,128,966.4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309,360.94 | -14,068,184.77 |
其他 | 52,993,985.83 | -2,282,400.00 |
合计 | 202,165,029.42 | -227,479,551.26 |
其他说明: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根据中介机构对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估结果以及因债务和解等因素导致有关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3,001,260.61 | -190,811,491.3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42,823,916.28 | -32,425,960.85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0,687,492.60 | -191,634,555.85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038,894.16 | -53,172,312.34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29,110,987.55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97,551,563.65 | -497,155,307.90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7,878,651.06 | 322,598.94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11,649,671.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6,632.02 | |
使用权资产 | 79,061.28 | 269,958.64 |
合计 | 19,607,384.25 | 979,189.60 |
其他说明:
无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700,000.00 | 101,017.10 | 700,000.00 |
赔偿收入及无需支付的质保金 | 9,532,038.79 | 25,935,254.62 | 9,532,038.79 |
预计负债转回收入 | 37,922,335.56 | 37,922,335.56 | |
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334,477.20 | 156,920.08 | 334,477.20 |
违约金收入 | 313,535.67 | 78,000.00 | 313,535.67 |
罚没利得 | 20,000.00 | 8,000.00 | 20,000.00 |
盘盈利得 | 800.00 | 92.20 | 800.00 |
其他 | 9,059,096.41 | 5,581,610.88 | 9,059,096.41 |
合计 | 57,882,283.63 | 31,860,894.88 | 57,882,283.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精尖产业发展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4,291.10 | 与收益相关 | |
普宁市培育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升限奖励”)-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失业金 | 9,886.00 | 与收益相关 | |
扩岗补助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留工补助 | 34,84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00,000.00 | 101,017.10 |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33,183.12 | 954,188.39 | 433,183.12 |
预计担保损失 | 609,162,827.85 | ||
或有诉讼 | 12,117,426.44 | 298,813,053.43 | 12,117,426.44 |
赞助、罚款等支出 | 13,461,031.46 | 7,623,869.06 | 13,461,031.46 |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472,228.19 | 1,268,641.28 | 5,472,228.19 |
赔偿金支出 | 1,118,738.81 | 1,118,738.81 | |
违约金支出 | 139,314.16 | 139,314.16 | |
盘亏损失 | 286,541.11 | 1,058.67 | 286,541.11 |
非常损失 | 794,392.32 | 794,392.32 | |
其他 | 359,090.04 | 547,618.30 | 359,090.04 |
合计 | 34,181,945.65 | 918,371,256.98 | 34,181,945.65 |
其他说明:
无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229,307.58 | 9,729,468.0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429,629.61 | 20,020,693.66 |
合计 | 6,799,677.97 | 29,750,161.6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0,366,610.0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591,652.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2,728.3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48,304.4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00,0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988,071.0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88,673.8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2,737,990.19 |
其他 | -131,201,133.44 |
所得税费用 | 6,799,677.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56其他综合收益”。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 | 83,697,966.84 | 283,122,292.25 |
补贴收入 | 13,333,516.49 | 44,410,605.87 |
利息收入 | 17,793,963.85 | 33,661,013.83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7,213,305.42 | 8,412,743.35 |
多缴所得税及留抵税退还 | 2,954,439.36 | |
其他 | 21,038,605.52 | 36,432,622.69 |
合计 | 143,077,358.12 | 408,993,717.3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 | 156,936,288.02 | 201,508,409.82 |
销售费用 | 252,912,218.16 | 171,529,177.95 |
支付往来款 | 147,852,075.02 | 114,187,195.70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4,574,724.08 | 35,414,066.85 |
手续费 | 880,145.21 | 1,054,406.77 |
捐赠支出 | 83,657.00 | |
其他 | 11,446,828.03 | 27,633,158.90 |
合计 | 574,602,278.52 | 551,410,072.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受限货币资金减少 | 1,309,141.78 | 18,103,718.84 |
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利息收入 | 58,373,401.68 | |
承兑汇票贴现 | 12,918,304.85 | |
合计 | 72,600,848.31 | 18,103,718.8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支付的租金及利息 | 58,576,796.44 | 53,334,570.49 |
偿还债券、限制性股票本金及利息 | 14,129,774.94 | 41,616,957.86 |
支付的票据保证金 | 116,252,757.13 | 30,305,313.96 |
货币资金被冻结转为受限资产 | 335,770.36 | 6,804,948.34 |
票据贴现息 | 908,994.82 | 1,062,769.28 |
融资手续费 | 567,450.00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3,241,779.88 | |
其他 | 375,495.73 | |
合计 | 193,445,873.57 | 134,067,505.6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付款额 | 282,619,574.57 | 52,280,728.30 | 58,576,796.44 | 6,494,095.07 | 269,829,411.36 | |
长期应付款 | 853,956,181.93 | 14,129,774.94 | 33,993,094.30 | 805,833,312.69 | ||
合计 | 1,136,575,756.50 | 52,280,728.30 | 72,706,571.38 | 40,487,189.37 | 1,075,662,724.05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3,566,932.11 | -2,693,799,848.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7,551,563.65 | 497,155,307.90 |
信用减值损失 | -202,165,029.42 | 227,479,551.2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0,800,432.87 | 288,331,689.9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4,854,532.46 | 55,762,048.49 |
无形资产摊销 | 20,521,026.51 | 21,596,224.7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2,490,240.29 | 27,732,877.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607,384.25 | -979,189.6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23,541.87 | 1,111,721.2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507.0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6,154,221.88 | 78,897,075.6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433,689.78 | -746,873.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29,094.78 | -35,511,618.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00,534.83 | 55,532,311.8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3,009,943.67 | -253,621,722.4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145,106.02 | -339,526,787.6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96,418,179.63 | 1,320,625,244.7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521,751.66 | -749,961,986.2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55,886,359.64 | 1,431,892,310.6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31,892,310.60 | 2,344,733,390.6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6,005,950.96 | -912,841,080.0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55,886,359.64 | 1,431,892,310.60 |
其中:库存现金 | 195,532.92 | 580,638.1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50,049,760.88 | 1,421,075,613.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641,065.84 | 10,236,058.5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5,886,359.64 | 1,431,892,310.6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51,230,441.35 | 30,399,622.6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货币资金 | 19,458,498.24 | 20,799,397.40 | 法院冻结资金 |
货币资金 | 4,889,927.67 | 直销户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3,085,009.58 | 2,874,580.76 | 第三方账户开户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562,420.44 | 在途货币资金 | |
货币资金 | 388,368.40 | 久悬户冻结资金 | |
货币资金 | 105,662.31 | 105,423.59 | 信用证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545,890.69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货币资金 | 405,241.55 | 履约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374,744.00 | 年检止付、流贷账户资金 |
合计 | 100,720,327.99 | 75,504,900.6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71,679.52 |
其中:美元 | 1,128.70 | 7.0827 | 7,994.25 |
欧元 | |||
港币 | 129.36 | 0.9062 | 117.23 |
加拿大元 | 11,843.58 | 5.3673 | 63,568.04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2)康美(多伦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加拿大,记账本位币为加拿大元。
81、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12,210,118.82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无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8,576,796.44元(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18,610,516.23 | 8,270,774.16 |
直接投入费用 | 13,059,521.35 | 10,855,327.64 |
折旧费用 | 11,074,130.78 | 6,012,355.50 |
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 2,037,735.85 | |
其他 | 835,784.25 | 308,046.31 |
合计 | 45,617,688.46 | 25,446,503.6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5,617,688.46 | 25,446,503.6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交易或事项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13日收购子公司江门市康美药房有限公司、江门市康澳贸易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公司49.00%股权,收购后,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股权从51.00%增至100.00%。
2.本期收购三级子公司股权转为二级子公司的交易或事项
2023年5月26日,康美药业本部支付对价80.00万元,从二级子公司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三级子公司陇西中正供应链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更名为康美甘肃药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30日 | 20,000,001.00 | 100.00 | 转让 | 协议转让 | 16,107,446.80 |
2023年7月10日,康美药业支付对价30.00万元,从二级子公司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三级子公司亳州康美供应链有限公司100.00%股权,2024年3月22日,更名为康美(亳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康美药业本部支付对价1,000.00万元,从二级子公司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三级子公司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100.00%股权。
3.本期新设子公司的交易或事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11月14日、11月15日成立二级子公司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康美云药房有限公司、三级非全资子公司上海盛像食品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普宁 | 50,000.00 | 广东 | 中药材市场开发 | 100 | 设立 | |
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 | 50,000.00 | 广东 | 投资管理服务 | 100 | 设立 | |
广州康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0 | 广东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广州康美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东 | 医疗服务 | 100 | 设立 | |
广州康美万博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广州 | 200.00 | 广东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0 | 设立 | |
四川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 | 四川 | 零售和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普宁 | 10,000.00 | 广东 | 信息技术通讯 | 100 | 设立 | |
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 | 广东 | 商业保理相关资讯服务 | 100 | 设立 | |
康美智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 | 普宁 | 1,000.00 | 广东 | 药物、零售 | 100 | 设立 | |
康美药房(广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江门 | 5,000.00 | 广东 | 批发 | 80 | 购买取得 | |
江门市康澳药房有限公司 | 江门 | 5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江门市康美药房有限公司 | 江门 | 30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江门市康澳贸易有限公司 | 江门 | 5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 | 上海 | 中药饮片 | 100 | 购买取得 | |
上海德大堂药店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0 | 上海 | 药店 | 100 | 设立 | |
上海康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1,500.00 | 上海 | 医疗器械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0 | 广东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智慧药房连锁(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1,000.00 | 广东 | 医药及医疗器械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智慧药房连锁(贵州)有限公司 | 贵阳 | 1,000.00 | 贵州 | 医药及医疗器械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亳州 | 36,046.18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亳州 | 10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集安 | 35,000.00 | 吉林 | 中药饮片 | 100 | 设立 | |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 | 集安 | 2,513.00 | 吉林 | 食品加工 | 100 | 设立 | |
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集安 | 16,120.00 | 吉林 | 种植业 | 90 | 购买取得 | |
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 | 梅河口 | 3,000.00 | 吉林 | 制造业 | 90 | 设立 | |
通化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通化 | 2,100.00 | 吉林 | 种植业 | 90 | 设立 | |
梅河口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梅河口 | 2,000.00 | 吉林 | 种植业 | 90 | 设立 | |
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10,000.00 | 广东 | 供应链管理及咨询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 | 普宁 | 1,000.00 | 广东 | 货物运输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 亳州 | 1,000.00 | 安徽 | 供应链管理及咨询 | 100 | 设立 | |
康美甘肃药业有限公司 | 定西 | 500.00 | 甘肃 | 供应链管理及咨询 | 100 | 设立 |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 | 10,000.00 | 四川 | 医药批发、贸易 | 100 | 设立 | |
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0 | 四川 | 中药饮片 | 100 | 设立 | |
康美(北京)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0 | 北京 | 医药产品开发 | 100 | 设立 |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 | 6,500.00 | 上海 | 食品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上海盛像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 | 2,500.00 | 上海 | 食品贸易 | 80 | 设立 | |
康美中药城(玉林)有限公司 | 玉林 | 5,000.00 | 广西 | 房地产业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康美中药材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 | 广东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 | |
康美药业(昆明)种质资源有限公司 | 昆明 | 5,000.00 | 云南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陇西 | 5,000.00 | 甘肃 | 中药材市场开发与管理 | 100 | 设立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 | 广东 | 医药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西宁 | 5,000.00 | 青海 | 房地产开发 | 100 | 设立 | |
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有限公司 | 玉林 | 3,000.00 | 广西 | 中药饮片 | 100 | 设立 |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阆中 | 3,000.00 | 四川 | 制药 | 100 | 购买取得 | |
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 | 3,000.00 | 北京 | 中药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 | 2,500.00 | 上海 | 食品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杭州康像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 | 3,000.00 | 杭州 | 食品贸易 | 100 | 设立 | |
北京康美益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医药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重庆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 重庆 | 2,000.00 | 重庆 | 医药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阆中 | 2,000.00 | 四川 | 制药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3,800.00 | 广东 | 电子商务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云药房有限公司 | 揭阳 | 50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智慧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 昆明 | 1,000.00 | 云南 | 医药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 | 亳州 | 1,00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亳州康美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亳州 | 50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青海康美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宁 | 500.00 | 青海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青海青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宁 | 100.00 | 青海 | 物业管理 | 51 | 设立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亳州 | 10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亳州 | 800.00 | 安徽 | 中药饮片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 | 亳州 | 5,000.00 | 安徽 | 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 | 亳州 | 45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分立 | |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 | 广东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95 | 设立 | |
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东 | 健康产品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支付有限公司 | 普宁 | 3,000.00 | 广东 | 电子商务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东 | 医药产品开发 | 100 | 设立 | |
康美(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普宁 | 800.00 | 广东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广州 | 5,000.00 | 广东 | 药物、零售 | 100 | 购买取得 | |
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5,000.00 | 广东 | 批发、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怀集)医药有限公司 | 怀集 | 1,000.00 | 广东 | 医药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 湛江 | 1,003.00 | 广东 | 医药贸易 | 80 | 购买取得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韶关 | 1,000.00 | 广东 | 医药、医疗器械贸易 | 70 | 购买取得 | |
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揭阳 | 5,000.00 | 广东 | 种植业 | 51 | 设立 | |
康美(广东)中药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普宁 | 5,000.00 | 广东 | 中药材交易服务 | 100 | 设立 | |
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币15,000.00 | 香港 | 医药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多伦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多伦多 | CAD100.00 | 加拿大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药物创新合资公司 | 多伦多 | 0.00 | 加拿大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 | 设立 |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宁 | 83,400.00 | 广东 | 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医院 | 普宁 | 3,000.00 | 广东 | 医疗服务 | 100 | 转让 |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20.00 | 3,054,089.32 | 25,668,932.6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465,438,064.35 | 15,270,446.61 | 15,270,446.61 | 7,013,683.21 | 525,487,704.43 | 14,475,440.54 | 14,475,440.54 | -17,136,058.17 |
其他说明:
无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414,581,143.97 | 22,073,893.52 | 436,655,037.49 | 295,002,026.63 | 13,308,347.78 | 308,310,374.41 | 420,240,142.37 | 15,857,755.31 | 436,097,897.68 | 312,879,665.84 | 6,566,607.98 | 319,446,273.82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华佗中药城项目扶持资金 | 184,586,521.83 | 3,000,000.00 | 7,185,817.20 | 180,400,704.63 | 与资产相关 |
甘肃陇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博览中心补助款 | 95,091,267.40 | 3,100,802.19 | 91,990,465.21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66,408,172.71 | 1,729,069.81 | 64,679,102.9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材检测检验中心项目扶持资金 | 60,415,841.31 | 60,415,841.31 | 与资产相关 | ||||
药品城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扶持资金 | 40,533,333.41 | 1,599,999.96 | 38,933,333.45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 | 34,481,560.93 | 4,286,818.08 | 30,194,742.85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药业(惠来)南药产业园 | 29,135,842.00 | 2,920,007.16 | 26,215,834.84 | 与资产相关 | |||
梅河口肥业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投资补助 | 27,750,579.99 | 623,608.56 | 27,126,971.43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27,530,255.22 | 717,964.64 | 26,812,290.58 | 与资产相关 | |||
格桑花“七通一平”建设补助资金 | 18,646,838.42 | 515,034.05 | 18,131,804.37 | 与资产相关 | |||
西洋参等20种中药饮片标准化建设项目 | 11,676,922.96 | 3,046,153.92 | 8,630,769.04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材现代仓储物流及交易中心项目补贴 | 8,738,095.24 | 285,714.28 | 8,452,380.96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经典配方颗粒重点实验平台及中药材全生命周期追溯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补助 | 4,206,921.17 | 524,952.24 | 3,681,968.93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先进制药与信息化技术融合示范研究项目补贴 | 3,633,741.40 | 3,633,741.40 | 与资产相关 | ||||
人参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补贴 | 3,180,439.08 | 650,285.57 | 2,530,153.51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药业三七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补贴 | 3,000,000.08 | 999,999.96 | 2,000,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配方颗粒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补贴 | 2,996,029.01 | 594,434.76 | 2,401,594.25 | 与资产相关 | |||
智慧药房及配送服务建设项目财政补贴 | 2,777,777.60 | 555,555.65 | 2,222,221.95 | 与资产相关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补贴 | 2,629,636.40 | 308,181.80 | 2,321,454.60 | 与资产相关 | |||
支持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补贴 | 2,357,142.84 | 1,178,571.36 | 1,178,571.48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中药全产业链的协同制造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2,224,959.67 | 761,914.92 | 1,463,044.75 | 与资产相关 | |||
经信委工业发展资金优质特色小包装饮片的规范化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款 | 2,113,095.68 | 357,142.80 | 1,755,952.88 | 与资产相关 | |||
传统中药材交易电子化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 1,884,259.64 | 1,604,952.96 | 279,306.68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CPS构建的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剂智能制造项目 | 1,737,924.10 | 443,725.32 | 1,294,198.78 | 与资产相关 | |||
电子商务医药信息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扶持资金 | 1,714,545.47 | 571,515.12 | 1,143,030.35 | 与资产相关 | |||
优质特色饮片的规范化生产和过程控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补贴 | 1,708,333.25 | 500,000.04 | 1,208,333.21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1,357,142.73 | 678,571.44 | 678,571.29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医院专科能力建设资金 | 1,300,000.00 | 400,000.00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标准化子课题专项补贴 | 1,300,000.00 | 1,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康美药业中央研究院补贴 | 1,288,735.82 | 346,962.42 | -503,514.13 | 438,259.27 | 与资产相关 | ||
新药乐脉丸现代中药制剂产业化项目建设补贴 | 1,021,428.40 | 157,142.88 | 864,285.52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药业阆中医药产业基地生产项目补贴 | 557,142.60 | 85,714.32 | 471,428.28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配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资金 | 535,714.19 | 142,857.12 | 392,857.07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饮片炮制辅料标准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534,430.56 | 136,649.44 | -14,527.96 | 383,253.16 | 与资产相关 |
“人参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及大健康产品开发”课题6大健康产品开发项目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参种植集成技术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贴 | 472,641.51 | 472,641.51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产品藿香正气水产业化项目补贴 | 464,285.80 | 71,428.56 | 392,857.24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补贴 | 437,487.96 | 75,844.32 | 361,643.64 | 与资产相关 | |||
参胶元口服液产业化项目补贴 | 319,583.33 | 319,583.33 | 与资产相关 | ||||
“新开河1号”省级人参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南药系列中药饮片的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贴 | 279,891.68 | 151,153.08 | 128,738.60 | 与资产相关 | |||
智慧药房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项目补助 | 257,523.19 | 122,944.44 | 134,578.75 | 与资产相关 | |||
近红外专项科技经费补贴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药业阆中医药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补贴 | 240,550.64 | 50,642.16 | 189,908.48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 231,666.67 | 145,933.91 | 85,732.76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物联网专项资金 | 226,221.51 | 130,190.64 | 96,030.87 | 与资产相关 | |||
20种中药饮片标准化项目补助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十万级车间建设项目补贴 | 167,744.12 | 8,614.98 | -159,129.14 | 0 | 与资产相关 | ||
大数据驱动的中药材产业发展决策支持系统补贴 | 150,000.00 | 90,914.61 | 59,085.39 | 与资产相关 | |||
新开河暖茶产品生产开发项目补贴 | 120,000.00 | 30,000.00 | 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可视化中药配方颗粒智能制造监测系统项目 | 118,867.75 | 11,503.32 | 107,364.43 | 与资产相关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7,896,903.61 | 39,125,374.07 |
与收益相关 | 5,382,525.43 | 6,341,838.64 |
合计 | 43,279,429.04 | 45,467,212.71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中相关项目。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的风险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液”保健食品生产线项目补贴 | 95,833.25 | -45,102.43 | 140,935.68 | 与资产相关 | |||
动物药粉剂开发与药效学验证及安全性评价研究补贴 | 43,033.01 | 12,295.08 | 30,737.93 | 与资产相关 | |||
人参片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款 | 39,166.57 | 20,833.24 | 18,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新开河红参系列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补贴 | 8,333.25 | 8,333.25 | 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材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及推广应用项目补贴 | 4,211.25 | 1,254.48 | 2,956.77 | 与资产相关 | |||
吉林省优质道地药材(人参)科技示范基地和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人参种植基地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未利用地种植人参土壤改良技术研究与应用 | 75,000.00 | 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53,981,672.60 | 3,275,000.00 | 37,896,903.61 | -677,171.23 | 618,682,597.76 | / |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056,606,687.63 | 1,056,606,687.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803.07 | 82,803.07 | ||
应收票据 | 49,462,247.98 | 49,462,247.98 | ||
应收账款 | 2,029,138,566.20 | 2,029,138,566.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98,325.82 | 16,298,325.82 | ||
其他应收款 | 709,235,148.94 | 709,235,148.94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82,168.70 | 4,082,168.7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2,094.17 | 1,152,094.17 |
②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507,397,211.22 | 1,507,397,211.2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7,310.11 | 117,310.11 | ||
应收票据 | 49,962,782.01 | 49,962,782.01 | ||
应收账款 | 1,964,955,319.56 | 1,964,955,319.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219,395.28 | 24,219,395.28 | ||
其他应收款 | 791,677,240.55 | 791,677,240.55 | ||
其他流动资产 | 8,632,126.51 | 8,632,126.5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91,180.99 | 1,391,180.99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①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6,136,585.09 | 26,136,585.09 | |
应付票据 | 51,330,441.35 | 51,330,441.35 | |
应付账款 | 2,205,061,426.18 | 2,205,061,426.18 | |
其他应付款 | 1,404,578,328.31 | 1,404,578,328.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713,994.96 | 40,713,994.96 | |
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805,833,312.69 |
②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5,618,964.11 | 25,618,964.11 | |
应付票据 | 30,399,622.63 | 30,399,622.63 | |
应付账款 | 2,533,049,998.63 | 2,533,049,998.63 | |
其他应付款 | 1,330,839,214.49 | 1,330,839,214.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116,815.12 | 39,116,815.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717,741.00 | 717,741.00 | |
长期应付款 | 853,956,181.93 | 853,956,181.93 |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6,136,585.09 | 26,136,585.09 | ||
应付票据 | 51,330,441.35 | 51,330,441.35 | ||
应付账款 | 2,205,061,426.18 | 2,205,061,426.18 | ||
其他应付款 | 1,404,578,328.31 | 1,404,578,328.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713,994.96 | 40,713,994.96 | ||
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805,833,312.69 |
接上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5,618,964.11 | 25,618,964.11 | ||
应付票据 | 30,399,622.63 | 30,399,622.63 | ||
应付账款 | 2,533,049,998.63 | 2,533,049,998.63 |
其他应付款 | 1,330,839,214.49 | 1,330,839,214.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116,815.12 | 39,116,815.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717,741.00 | 717,741.00 | ||
长期应付款 | 853,956,181.93 | 853,956,181.93 |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如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借款有关。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 | ||
基准点增加 | 利润总额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人民币 | 0.50% | -130,682.93 | -98,012.20 |
人民币 | -0.50% | 130,682.93 | 98,012.20 |
接上表:
项目 | 上期 | ||
基准点增加 | 利润总额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人民币 | 0.50% | -128,094.82 | -96,071.12 |
人民币 | -0.50% | 128,094.82 | 96,071.12 |
(2)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与外币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的信用期短,交易额小,受到外汇风险的影响不大。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美元、港币、加拿大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 | ||
汇率增加 | 利润总额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399.71 | 299.78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399.71 | -299.78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 | 5.00% | 5.86 | 4.40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 | -5.00% | -5.86 | -4.40 |
人民币对加拿大元贬值 | 5.00% | 3,178.40 | 2,383.80 |
人民币对加拿大元升值 | -5.00% | -3,178.40 | -2,383.80 |
接上表:
项目 | 上期 | ||
汇率增加 | 利润总额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392.56 | 294.42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392.56 | -294.42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 | 5.00% | 5.78 | 4.33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 | -5.00% | -5.78 | -4.33 |
人民币对加拿大元贬值 | 5.00% | 3,042.91 | 2,282.18 |
人民币对加拿大元升值 | -5.00% | -3,042.91 | -2,282.18 |
(3)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无。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803.07 | 82,803.0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2,094.17 | 1,152,094.1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16,298,325.82 | 16,298,325.82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2,803.07 | 17,450,419.99 | 17,533,223.0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持有的基金理财产品,采用在计量日取得的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若应收票据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业务模式发生改变,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的,应当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我们将未背书、未贴现的应收票据余额终止确认的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在计量日不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也没有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对北京中研百草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计量日无法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无法取得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故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
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东神农氏 | 广东省 | 商务服务业 | 542,900 | 25.3134 | 25.31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9Y5R0H44,其他说明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三、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概况”。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佛山广药凤康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佛山市广药健择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药器化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和黄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健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化学制药厂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众胜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采芝林国医馆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药白云山医药大健康供应链(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原名:广州采芝林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8月更名) |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神农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市陈李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欣特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药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原名:广州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2024年2月更名) |
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湖南广药恒生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分公司 |
梅州广药中药材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山东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雅安)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珠海广药康鸣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成都青羊康美健康云诊所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广东恒祥医药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李建华曾担任董事的公司、黄立兵担任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司 |
广州康合上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黄立兵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司 |
广州康美并持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王敏曾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开原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
康美(梅河口)医药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康美(咸宁)医药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康美创新中医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康美健康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黄立兵曾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司 |
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 黄立兵曾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公司 |
康美药业(贵州)有限公司 | 李建华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康美药业(文山)药材种植管理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康美医院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曾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康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李建华曾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司 |
康美智慧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黄立兵曾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司 |
康美中药城(玉树)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
梅河口市爱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韩中伟担任董事的公司、李建华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黄立兵担任董事的公司、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上海德碧实业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上海康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深圳市康美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曾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浙江省土副保健品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浙江省土副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之分公司 |
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云南润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期为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的历史子公司 |
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惠来县金沃实业有限公司 | 持有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法人 |
青海欣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持有青海青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以上股权的法人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唐煦担任董事的公司、黄立兵担任董事及经理的公司、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公司的合营企业 |
深圳市康华大健康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公司曾经的合营企业、公司曾经的全资子公司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周伟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林少芬、刘国伟、周云峰、宫贵博担任董事的公司、李正伦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
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马兴田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恒泰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马兴田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四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马兴田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卓越恒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马兴田控制的其他企业 |
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 康美建投(广东)大健康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曾持有99%股权的公司 |
康美大健康咨询服务(吉林)有限公司 | 康美建投(广东)大健康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持有99%股权的公司 |
康美养老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 康美建投(广东)大健康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持有99%股权的公司 |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赖志坚、刘国伟、高燕珠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赖志坚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张春波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赖志坚担任董事的公司 |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 赖志坚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赖志坚担任董事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赖志坚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药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江门市新会区瑞健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陈泽控制的公司 |
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原名:梅州广药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3月更名) |
江门市蓬江区晟祥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 罗胜明担任经营者的组织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骆涛担任合伙人及副主任会计师的企业 |
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通城)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昆明天域康美置业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控制的公司 |
匠星实业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司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控制的公司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丽江)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控制的公司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控制的公司 |
康美康养产业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控制的公司 |
康美中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马嘉霖控制的公司 |
普宁市汇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马汉耀担任董事的公司、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
康美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马兴田曾经控制的公司 |
深圳市康美优品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 马兴田曾经控制的公司 |
康美优品米业有限公司 | 马兴田控制的公司、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米琪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张春波担任董事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众药品销售分公司 | 米琪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张春波担任董事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熵易科技有限公司 | 上期为受原控股股东控股的企业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杨威荣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张春波担任董事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张春波担任董事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张春波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李石 | 报告期内或报告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 |
黄乐欣 | 持有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自然人 |
苏玉妹 | 持有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10%以上股权的自然人 |
张玉深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李泽彬 | 公司的现任总经理助理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4,010,615.18 | 136,851,656.35 |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880,747.28 | 28,408,088.67 |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260,895.22 | 34,463,351.47 |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采购商品 | 35,696,779.31 | 53,669,716.89 |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331,641.94 | 18,285,164.29 |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504,282.40 | 22,513,332.85 | ||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474,505.94 | 9,658,611.22 |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633,171.40 | 8,342,975.64 |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550,582.62 | 23,393,799.83 | ||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799,099.25 | 5,755,993.27 |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904,885.42 | 8,324,355.85 | ||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747,429.35 | 3,198,088.09 |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609,079.70 | 4,401,848.30 | ||
广州白云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590,172.73 | 6,381,531.03 | ||
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33,246.03 | 1,418,161.65 | ||
江门市蓬江区晟祥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 接受劳务 | 1,247,787.62 | |||
广药器化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67,690.19 | 1,343,365.71 |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11,061.96 | |||
深圳市康美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64,700.96 | 132,090.42 | ||
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65,415.92 |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9,677.86 | 177,469.44 | ||
广州欣特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3,990.57 | 12,678,317.50 |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7,146.90 | |||
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4,593.97 | 42,240.11 | ||
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0,364.73 | 95,302.58 |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众药品销售分公司 | 采购商品 | 37,786.01 |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0,131.61 | 197,516.48 | ||
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72.49 | 18,268.73 | ||
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74.34 | 2,154,302.08 | ||
广州市陈李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91.15 | 27,302.65 | ||
广州采芝林国医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38.92 | |||
广州白云山健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7,717.25 | 2,231,945.30 | ||
上海康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740,668.64 | |||
山东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61,923.83 | |||
广州白云山和黄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50,860.38 | |||
佛山市广药健择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2,672.58 | |||
康美药业(贵州)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2,886.29 |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接受劳务 | 47,169.81 |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735.60 | |||
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268.73 |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833.62 | |||
广州白云山众胜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91.1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239,112.80 | 69,754,655.98 |
梅州广药中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211,749.51 | 23,551,371.44 |
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15,259,348.01 | 25,005,038.00 |
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023,087.15 | 37,428,049.91 |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9,957,017.39 | 2,331,214.70 |
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7,290,297.91 | 2,553,247.70 |
广州采芝林国医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26,980.28 | 1,133,656.64 |
广州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31,497.21 | 69,726.46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众药品销售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1,008,140.73 | 10,250,680.49 |
珠海广药康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5,241.60 | 274,111.91 |
广州康合上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498,737.96 | 1,494,263.26 |
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6,677.70 | |
湖南广药恒生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3,249.03 | 249,688.07 |
广药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7,423.00 |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692.67 | |
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4,070.80 |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678.89 | |
广州神农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502.48 | 5,352.22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提供劳务 | 7,075.47 |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894.34 | 7,939.62 |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775.47 | 2,975.47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化学制药厂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704.50 | 6,884.40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317.26 |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提供劳务 | 1,000.00 | |
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00.00 | 3,398.23 |
上海康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00,527.51 | |
浙江省土副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725,408.38 | |
广药白云山医药大健康供应链(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0,911.05 | |
广州欣特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964.60 | |
康美(梅河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283.31 | |
深圳市康美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174.14 |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338.06 | |
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197.88 | |
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054.70 | |
熵易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417.60 |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000.00 | |
广东恒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731.90 | |
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20.14 | |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218.21 | |
康美健康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000.00 | |
上海德碧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8,923.51 |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雅安)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816.45 | 296,790.15 |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4,742.24 | 2,433,596.6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苏玉妹 | 房屋建筑物 | 396,128.76 | 292,321.94 | 59,628.34 | 7,910.17 | 401,500.00 | 342,000.00 | ||||
江门市新会区瑞健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11,150.43 | 54,848.99 | 3,213,040.16 | |||||||
合计 | 907,279.19 | 292,321.94 | 114,477.33 | 7,910.17 | 3,614,540.16 | 342,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马兴田、许冬瑾、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4,450,000.00 | 2019-2-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马兴田、许冬瑾、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23,306,739.19 | 2020-1-30 |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注:本期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104,450,000.00 | 2019-2-11 | 合同未约定到期日期(实际以债务结清后,债权人办理解除抵押登记之日为准) | 否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123,306,739.19 | 2020-1-30 |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康美优品米业有限公司 | 652,000.00 | 2019-6-27 | 2023-12-31 | 本期归还拆入款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531.29 | 1,891.1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873,745.60 | 19,517,413.66 | 55,931,247.95 | 19,431,910.83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四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15,161,365.00 | 15,161,365.00 | 15,161,365.00 | 15,161,365.00 |
应收账款 |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 9,515,925.87 | 9,515,925.87 | 9,515,925.87 | 9,515,925.87 |
应收账款 | 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 5,600,000.00 | 5,600,000.00 | 5,600,000.00 | 5,600,00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4,971,842.61 | 280,013.53 | 1,227,092.13 | 258,534.13 |
应收账款 | 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 2,349,592.30 | 117,957.24 | 25,345,416.35 | 1,545,281.44 |
应收账款 | 广州康合上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1,659,511.69 | 325,866.42 | 1,743,378.69 | 138,838.41 |
应收账款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1,566,764.58 | 1,566,764.58 | 1,566,764.58 | 1,566,764.58 |
应收账款 | 广州采芝林国医馆有限公司 | 969,286.40 | 48,661.36 | 216,576.00 | 11,293.45 |
应收账款 | 广州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479,992.96 | 24,096.16 | 78,790.90 | 4,108.59 |
应收账款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440,767.20 | 440,767.20 | 440,767.20 | 299,198.40 |
应收账款 | 昆明天域康美置业有限公司 | 341,604.00 | 341,604.00 | 341,604.00 | 228,293.95 |
应收账款 | 佛山市广药健择医药有限公司 | 300,962.40 | 300,962.40 | 300,962.40 | 300,962.40 |
应收账款 | 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264,985.90 | 13,249.30 | ||
应收账款 | 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 | 218,048.32 | 164,423.46 | 218,048.32 | 57,967.35 |
应收账款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众药品销售分公司 | 177,408.00 | 10,002.64 | 11,693,168.50 | 715,621.91 |
应收账款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通城)有限公司 | 161,024.00 | 161,024.00 | 161,024.00 | 107,612.34 |
应收账款 | 湖南广药恒生医药有限公司 | 153,249.03 | 8,640.51 | 273,444.11 | 16,734.78 |
应收账款 | 珠海广药康鸣医药有限公司 | 147,097.40 | 7,384.77 | 68,607.10 | 3,577.55 |
应收账款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丽江)有限公司 | 107,100.00 | 107,100.00 | 107,100.00 | 71,574.93 |
应收账款 | 广药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68,618.00 | 3,430.90 | ||
应收账款 | 康美智慧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65,955.69 | 3,297.78 | 65,955.69 | 3,297.78 |
应收账款 | 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9,800.00 | 2,500.12 | ||
应收账款 | 佛山广药凤康医药有限公司 | 44,342.40 | 44,342.40 | 44,342.40 | 44,342.40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康美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37,428.99 | 1,871.45 | 75,828.99 | 3,791.46 |
应收账款 | 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 | 28,080.00 | 28,080.00 | 28,080.00 | 28,080.00 |
应收账款 | 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 | 4,915.20 | 245.76 | 4,915.20 | 245.76 |
应收账款 | 熵易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 | 220.00 | 220.00 | 210.87 |
应收账款 | 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 | 3,414,724.61 | 208,981.15 | ||
应收账款 | 广药白云山医药大健康供应链(广州)有限公司 | 25,653,128.62 | 1,569,971.47 | ||
应收账款 | 广州神农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6,048.00 | 315.38 | ||
应收账款 |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61,054,649.92 | 15,976,544.58 | ||
应收账款 | 广州欣特医药有限公司 | 76,800.00 | 4,700.16 | ||
应收账款 | 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 28,628,832.75 | 1,752,084.56 | ||
应收账款 | 梅州广药中药材有限公司 | 13,756,004.32 | 841,867.46 | ||
应收账款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738.30 | 5,839.81 | ||
应收账款 |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雅安)有限公司 | 11,985,731.14 | 733,526.75 |
应收账款 | 上海德碧实业有限公司 | 827,042,233.48 | 790,817,783.65 | ||
应收账款 | 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398,159,055.52 | 292,567,274.00 | ||
应收账款 | 康美药业(文山)药材种植管理有限公司 | 133,951.20 | 107,160.96 | ||
应收账款 | 成都青羊康美健康云诊所有限公司 | 426.37 | 341.10 | ||
应收账款 | 康美(梅河口)医药有限公司 | 219.00 | 13.40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8,752,080.77 | 16,107,560.15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12,492,224.69 | 42,016,537.61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598,127.12 | 5,218,550.96 | ||
预付款项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65,579.01 | 7,688,520.90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1,426,742.87 | 12,372.85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1,264,586.61 | 2,048,303.52 | ||
预付款项 | 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 | 417,318.08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411,308.40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201,905.72 | 4,232,237.31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8,844.21 | 7,492,698.98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164,714.78 | 169,544.78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81,349.10 | 2,976,957.66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5,966.60 | 40,841.40 | ||
预付款项 | 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 8,400.00 | 6,792.20 | ||
预付款项 | 广药器化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6,969.00 | 966.00 | ||
预付款项 | 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 | 70.81 | 300,000.00 | ||
预付款项 | 广州白云山健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264,266.59 | |||
预付款项 |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11,086.36 | |||
预付款项 |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 13,367.70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康华大健康有限公司 | 6,840,000.00 | 6,840,000.00 | 6,840,000.00 | 6,84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中药城(玉树)有限公司 | 5,165,000.00 | 258,250.00 | 5,165,000.00 | 258,250.00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3,191,773.04 | 2,549,805.95 | 3,191,773.04 | 1,491,087.56 |
其他应收款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79,370.34 | 1,779,370.34 | 2,000,000.00 | 1,671,779.13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 1,097,422.46 | 645,275.62 | 972,475.40 | 484,181.88 |
其他应收款 | 黄乐欣 | 477,262.07 | 23,863.11 | 477,262.07 | 23,863.11 |
其他应收款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4,599.46 | 293,123.14 | 354,599.46 | 223,661.53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智慧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39,820.62 | 228,426.51 | 339,820.62 | 173,052.48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 292,931.51 | 242,146.46 | 292,931.51 | 184,764.84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 169,715.87 | 163,739.06 | 169,715.87 | 153,882.24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105,000.00 | 69,378.51 | ||
其他应收款 | 江门市新会区瑞健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7,182.78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康美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2,052.92 | 1,465.64 | 12,052.92 | 4,562.03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12,000.00 | 10,860.86 | 12,000.00 | 9,492.99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丽江)有限公司 | 10,035.00 | 501.75 | 10,035.00 | 2,544.17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9,000.00 | 776.8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5,223.20 | 4,172.65 | 5,223.20 | 2,440.10 |
其他应收款 | 青海欣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206.49 | 160.32 | 3,206.49 | 160.32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1,080.00 | 862.78 | 1,080.00 | 504.54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康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 88,959,291.05 | 73,248,834.9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390,768.90 | 250,782.99 |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咸宁)医药有限公司 | 79,595.83 | 50,204.6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德碧实业有限公司 | 65,700.00 | 3,285.00 |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000.00 | 14,507.12 |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创新中医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9,000.00 | 2,194.77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省土副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000,000.00 | 1,2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5,192,000.00 | 5,192,000.00 | 5,192,000.00 | 5,192,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丽江)有限公司 | 3,607,494.24 | 3,607,494.24 | 53,707,670.55 | 53,707,670.55 |
其他流动资产 | 康美中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1,695,000.00 | 1,695,000.00 | 1,695,000.00 | 1,695,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康美康养产业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1,435,004.36 | 1,435,004.36 | 1,435,004.36 | 1,435,004.36 |
其他流动资产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通城)有限公司 | 10,389,143.62 | 10,389,143.62 | ||
其他流动资产 | 康美养老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 69,600,000.00 | 69,6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康美大健康咨询服务(吉林)有限公司 | 46,400,000.00 | 46,4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 | 8,762,141.58 | 8,762,141.58 | 8,762,141.58 | 8,762,141.5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康美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33,212,456.12 | 33,250,785.67 |
应付账款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10,000.00 | 9,110,000.00 |
应付账款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8,867,525.16 | 37,423,327.10 |
应付账款 |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6,886,299.93 | 81,513.33 |
应付账款 |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 1,804,761.65 | 795,096.49 |
应付账款 | 广州康美并持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91,668.64 | 1,491,668.64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986,378.71 | 902,403.98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 473,128.47 | 658,075.22 |
应付账款 | 康美优品米业有限公司 | 242,854.31 | 242,854.31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75,738.05 | 157,569.36 |
应付账款 | 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116,810.00 | |
应付账款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98,476.00 | |
应付账款 | 广州欣特医药有限公司 | 76,652.59 | 51,643.11 |
应付账款 | 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71,257.08 | |
应付账款 | 广药器化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65,281.66 | 529,557.97 |
应付账款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62,104.00 |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康美优品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 61,032.49 | 61,032.49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48,246.26 | 64,584.32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健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24,076.99 |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254.04 | 16,254.04 |
应付账款 | 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 12,538.61 | 1,400.00 |
应付账款 | 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 9,829.30 | 9,829.30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9,087.60 | |
应付账款 | 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 | 8,928.00 | 394.95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6,280.00 | 7,472.56 |
应付账款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1,478.00 | 1,478.00 |
应付账款 | 上海康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 50,958,672.94 | |
应付账款 | 康美药业(文山)药材种植管理有限公司 | 4,983,934.61 | |
应付账款 | 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2,714,339.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德碧实业有限公司 | 63,741.06 | |
应付账款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5,077.65 | |
合同负债 | 康美健康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24,770.64 | 24,770.64 |
合同负债 | 康美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768.14 | 10,768.14 |
合同负债 | 深圳市康美优品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 8,171.68 | 8,171.68 |
合同负债 | 匠星实业有限公司 | 1,471.70 | 1,471.70 |
合同负债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4.04 | 244.04 |
合同负债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0.83 | 200.83 |
合同负债 | 广东恒祥医药有限公司 | 234.36 |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 605,000,000.00 | 60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医院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 | 18,925,641.53 | 18,925,641.53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 9,229,768.04 | 9,217,781.04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康美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7,288,316.70 | 7,288,316.70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优品米业有限公司 | 3,285,000.00 | 3,8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中药城(玉树)有限公司 | 2,631,568.68 | 2,631,568.68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2,614,000.27 | 2,614,000.27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智慧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911,062.28 | 1,911,062.28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1,833,898.07 | |
其他应付款 | 李石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恒泰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6,450.00 | 536,450.00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有限公司 | 523,443.84 | 523,443.84 |
其他应付款 | 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307,690.80 | 307,690.80 |
其他应付款 | 开原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 203,800.00 | 203,800.00 |
其他应付款 | 惠来县金沃实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康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 225,743,486.95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土副保健品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11,098,397.19 |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药业(文山)药材种植管理有限公司 | 8,875,564.73 | |
其他应付款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 | 36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3,738.97 | |
其他应付款 | 云南润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8,320.00 | |
其他应付款 | 李泽彬 | 23,068.00 | |
其他应付款 | 苏玉妹 | 1,150.7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苏玉妹 | 1,221.38 | |
其他流动负债 | 康美健康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2,229.36 | 2,229.36 |
其他流动负债 | 康美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399.86 | 1,399.86 |
其他流动负债 | 深圳市康美优品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 1,062.32 | 1,062.32 |
其他流动负债 | 匠星实业有限公司 | 88.30 | 88.30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96 | 21.96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8.07 | 18.07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东恒祥医药有限公司 | 21.09 | |
长期应付款 | 梅河口市爱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53,757,683.18 | 53,757,683.18 |
长期应付款 | 深圳卓越恒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45,487.60 | 545,487.60 |
长期应付款 | 张玉深 | 450,806.20 | 450,806.20 |
长期应付款 | 普宁市汇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352,328.76 | 352,328.76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照Black-Scholes定价模型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票的初始价格、执行价格,无风险收益率,执行期限和股价的波动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74,163,479.99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经营租赁承诺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48,724,730.19 |
1至2年 | 42,301,200.74 |
2至3年 | 38,297,807.09 |
3年以上 | 140,505,673.34 |
合计 | 269,829,411.36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康美药业母公司未决诉讼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未决诉讼案件共50起,其中主动起诉案件5起,涉案金额合计3,194,567,548.42元;被动应诉案件45起,涉案金额合计1,222,570,640.31元。
(1)诉前调解阶段
无。
(2)一审/仲裁阶段
该阶段案件为12起,涉案金额合计3,299,277,586.40 元。其中:主动起诉案件5起,涉案金额合计3,194,567,548.42元;被动应诉案件7起,涉案金额合计104,710,037.98 元。具体案由分类如下表:
诉讼地位 | 案由 | 数量/起 | 金额 |
主动起诉 | 追偿权纠纷 | 2 | 2,948,623,460.22 |
买卖合同纠纷 | 2 | 244,690,589.68 |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 1 | 1,253,498.52 | |
小计 | 5 | 3,194,567,548.42 | |
被动应诉 | 虚假证券陈述责任纠纷 | 1 | 93,047,447.74 |
合同纠纷 | 2 | 5,817,257.23 | |
劳动争议 | 3 | 5,308,666.01 |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1 | 536,667.00 | |
小计 | 7 | 104,710,037.98 | |
合计 | 12 | 3,299,277,586.40 |
(3)二审阶段
该阶段案件为38起,涉案金额合计1,117,860,602.33 元。其中:主动起诉案件0起,涉案金额合计0元,被动应诉案件38起,涉案金额合计1,117,860,602.33 元。具体案由分类如下表:
诉讼地位 | 案由 | 数量/起 | 金额 |
被动应诉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1 | 540,525,977.00 |
抵押合同纠纷 | 1 | 350,120,000.00 |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2 | 199,498,596.50 | |
证券虚假陈述 | 32 | 23,731,028.83 | |
不当得利纠纷 | 1 | 2,480,000.00 | |
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1 | 1,505,000.00 | |
小计 | 38 | 1,117,860,602.33 |
合计 | 38 | 1,117,860,602.33 |
2.康美药业子公司未决诉讼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子公司未决诉讼案件共44起,其中:主动起诉案件16起,涉案金额合计131,300,113.10 元;被动应诉案件28起,涉案金额合计397,889,663.22 元。
(1)诉前调解阶段
该阶段案件共3起,皆为被动应诉案件,涉案金额合计6,685,016.50元。具体案由分类如下表:
诉讼地位 | 案由 | 数量/起 | 金额 |
被动应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 | 6,445,016.50 |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 1 | 230,000.00 |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1 | 10,000.00 | |
小计 | 3 | 6,685,016.50 | |
合计 | 3 | 6,685,016.50 |
(2)一审/仲裁阶段
该阶段案件为29起,涉案金额合计142,096,055.76 元。其中:主动起诉案件14起,涉案金额69,332,797.73 元;被动应诉案件15起,涉案金额合计72,763,258.03 元。具体案由分类如下表:
诉讼地位 | 案由 | 数量/起 | 金额 |
主动起诉 | 保理合同纠纷 | 4 | 42,353,467.13 |
买卖合同纠纷 | 8 | 24,982,298.60 | |
房屋买卖纠纷 | 2 | 1,997,032.00 | |
小计 | 14 | 69,332,797.73 | |
被动应诉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10 | 68,580,112.46 |
买卖合同纠纷 | 1 | 1,600,000.00 | |
破产纠纷 | 1 | 1,011,948.47 |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1 | 900,000.00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1 | 371,197.10 | |
合同纠纷 | 1 | 300,000.00 | |
小计 | 15 | 72,763,258.03 | |
合计 | 29 | 142,096,055.76 |
(3)二审阶段
该阶段案件为12起,涉案金额合计380,408,704.06 元。其中:主动起诉案件2起,涉案金额61,967,315.37 元;被动应诉案件10起,涉案金额合计318,441,388.69 元。具体案由分类如下表:
诉讼地位 | 案由 | 数量/起 | 金额 |
主动起诉 |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 1 | 58,940,000.00 |
保理合同纠纷 | 1 | 3,027,315.37 | |
小计 | 2 | 61,967,315.37 |
被动应诉 | 保证合同纠纷 | 4 | 201,546,111.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3 | 112,560,251.08 |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1 | 3,892,477.03 | |
买卖合同纠纷 | 1 | 320,346.48 | |
劳动纠纷 | 1 | 122,203.00 | |
小计 | 10 | 318,441,388.69 | |
合计 | 12 | 380,408,704.06 |
3.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先后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10月29日、2023年8月17日披露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情况。康美实业由于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一审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支付义务,渤海信托有权以前述子公司抵押资产的拍卖、折价价款优先受偿。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揭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8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1判项为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部分利息、罚息(缩短罚息的期限),维持一审判决第2、3、4、5项判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司2022年度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一审判决结果,以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0,916.28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16.28万元。
该案件已于2024年1月26日进入执行程序,渤海信托诉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三家子公司抵押合同纠纷案,渤海信托反馈已经申请执行立案,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文书,后续公司将及时关注案件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3月13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或“被申请人”)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
中院”)的(2024)粤52破申1号《通知书》,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盈公司”或“申请人”)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揭阳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3月26日,普宁中药城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5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认为翔盈公司申请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需证明其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案中,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普宁中药城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因此,对翔盈公司申请对普宁中药城进行破产清算的主张,揭阳中院不予支持。后翔盈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裁定被上诉人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截至目前,普宁中药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普宁中药城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翔盈公司上诉请求是否被广东高院支持,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发布重要涉诉公告:
2021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01民初21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892.85万元,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根据《重整计划》向52,037名投资者完成了245,892.85万元的赔偿,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于2022年4月27日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其他责任人依法主张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 260,773.05万元。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2024)粤01民初44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就公司与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立案审理。
此外,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34,089.29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2日收到(2023)粤0104民诉前调2938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该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上述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债务重组方式 |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 | 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损失 | 债务转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额 | 债权转为股份导致的投资增加额 | 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 或有应付/有应收 |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广东友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23,739,018.39 | 5,519,018.39 | 和解协议 | ||||
至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75,619,394.46 | 11,425,829.62 | 和解协议 | ||||
合计 | / | 99,358,412.85 | 16,944,848.01 | / |
其他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债务重组事项如下:
1.2023年1月,公司与广东友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友兴”)就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等达成和解。
2.2023年8月,子公司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中药城”)与至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高集团”)、康美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三方达成协议,以抵销方式解决各自债权债务问题,用保理公司对至高公司的债权抵销至高公司对西部中药城的债权,互相不再追索违约责任及罚息并主动撤诉。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按产品分包括:医药工业和商业、保健食品及食品和物业租售及其他。
本公司报告分部按区域分包括:华北和东北地区、华东和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和西北地区。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以产品为基础的报告分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 | 本期收入 | 本期成本 | 上期收入 | 上期成本 |
医药工业和商业 | 3,876,335,275.12 | 3,381,596,362.38 | 3,433,621,362.38 | 2,976,375,575.20 |
保健食品及食品 | 502,792,034.55 | 331,804,929.70 | 324,582,285.41 | 259,909,580.19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494,888,833.35 | 328,758,120.27 | 421,946,681.75 | 310,862,880.27 |
合计 | 4,874,016,143.02 | 4,042,159,412.35 | 4,180,150,329.54 | 3,547,148,035.66 |
(2)以区域为基础的报告分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区域 | 本期收入 | 本期成本 | 上期收入 | 上期成本 |
华北和东北地区 | 340,915,580.53 | 266,907,817.14 | 329,380,089.99 | 327,457,751.43 |
华东和华中地区 | 1,069,177,685.36 | 881,191,124.24 | 589,846,021.77 | 484,082,091.20 |
华南地区 | 2,846,107,459.78 | 2,398,750,744.28 | 2,808,581,621.23 | 2,368,816,751.38 |
西南和西北地区 | 617,815,417.35 | 495,309,726.69 | 452,342,596.55 | 366,791,441.65 |
合计 | 4,874,016,143.02 | 4,042,159,412.35 | 4,180,150,329.54 | 3,547,148,035.66 |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正在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组织对历史涉税事项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开展自查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依据当地税务机关有关书面回复意见的精神,结合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目前已有效的排除相关事项所涉及计税存在的风险疑点。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 | 971,849,728.82 | 1,077,268,900.51 |
1年以内小计 | 971,849,728.82 | 1,077,268,900.51 |
1至2年 | 90,836,321.85 | 418,408,716.57 |
2至3年 | 404,663,890.20 | 83,613,643.42 |
3年以上 | 1,734,450,094.75 | 1,700,475,001.07 |
减:坏账准备 | 1,521,475,645.32 | 1,705,753,102.73 |
合计 | 1,680,324,390.30 | 1,574,013,158.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1,725,678.28 | 55.02 | 1,443,417,144.56 | 318,308,533.72 | 1,814,579,603.82 | 55.33 | 1,625,642,836.52 | 188,936,767.3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25,507,250.88 | 53.89 | 1,407,198,717.16 | 81.55 | 318,308,533.72 | 1,772,911,565.86 | 54.06 | 1,589,916,740.75 | 89.68 | 182,994,825.11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218,427.40 | 1.13 | 36,218,427.40 | 100.00 | 41,668,037.96 | 1.27 | 35,726,095.77 | 85.74 | 5,941,942.1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40,074,357.34 | 44.98 | 78,058,500.76 | 1,362,015,856.58 | 1,465,186,657.75 | 44.67 | 80,110,266.21 | 1,385,076,391.54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89,069,916.82 | 27.77 | 78,058,500.76 | 8.78 | 811,011,416.06 | 930,256,024.88 | 28.36 | 80,110,266.21 | 8.61 | 850,145,758.67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内部往来组合) | 551,004,440.52 | 17.21 | 551,004,440.52 | 534,930,632.87 | 16.31 | 534,930,632.87 | ||||
合计 | 3,201,800,035.62 | 100 | 1,521,475,645.32 | 1,680,324,390.30 | 3,279,766,261.57 | 100.00 | 1,705,753,102.73 | 1,574,013,158.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827,042,233.48 | 598,199,647.48 | 72.33 | 预计部分可收回 |
客户二 | 397,626,434.30 | 308,160,486.58 | 77.50 | 预计部分可收回 |
客户三 | 88,514,808.71 | 88,514,808.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70,332,194.54 | 70,332,194.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63,131,094.61 | 63,131,094.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六 | 55,588,828.17 | 55,588,828.1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七 | 47,957,343.11 | 47,957,343.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八 | 22,854,283.94 | 22,854,283.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九 | 19,445,722.20 | 19,445,722.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 | 15,161,365.00 | 15,161,36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一 | 10,825,602.15 | 10,825,602.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二 | 10,694,826.48 | 10,694,826.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三 | 9,515,925.87 | 9,515,925.8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四 | 8,554,812.34 | 8,554,812.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五 | 5,600,000.00 | 5,6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六 | 5,440,313.51 | 5,440,313.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七 | 5,224,902.98 | 5,224,902.9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八 | 4,948,118.84 | 4,948,118.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九 | 4,899,837.74 | 4,899,837.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 | 4,476,931.20 | 4,476,931.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一 | 4,238,198.72 | 4,238,198.7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二 | 3,912,758.34 | 3,912,758.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三 | 3,799,637.00 | 3,799,63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四 | 3,730,250.00 | 3,730,2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五 | 3,602,320.00 | 3,602,3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六 | 3,451,497.04 | 3,451,497.0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七 | 3,428,647.21 | 3,428,647.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八 | 2,744,588.07 | 2,744,588.0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九 | 2,614,616.94 | 2,614,616.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 | 1,979,287.57 | 1,979,287.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一 | 1,787,464.83 | 1,787,464.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二 | 1,686,107.52 | 1,686,107.5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三 | 1,566,764.58 | 1,566,764.5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四 | 1,498,130.68 | 1,498,130.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五 | 1,481,845.51 | 1,481,845.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六 | 1,341,345.97 | 1,341,345.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七 | 1,320,614.05 | 1,320,614.0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八 | 1,276,950.48 | 1,276,950.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九 | 1,180,826.56 | 1,180,826.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 | 1,029,820.64 | 1,029,820.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36,218,427.40 | 36,218,427.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761,725,678.28 | 1,443,417,144.5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971,299,803.51 | 48,813,856.39 | 5.03 |
1-2年(含2年) | 85,163,541.48 | 4,597,547.12 | 5.40 |
2-3年(含3年) | 67,638,568.53 | 1,646,359.61 | 2.43 |
3年以上 | 315,972,443.82 | 23,000,737.64 | 7.28 |
合计 | 1,440,074,357.34 | 78,058,500.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25,642,836.52 | 21,659,121.99 | 200,592,681.81 | -3,292,132.14 | 1,443,417,144.5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110,266.21 | 2,575,351.49 | 523,586.04 | 78,058,500.76 | ||
合计 | 1,705,753,102.73 | 21,659,121.99 | 203,168,033.30 | -2,768,546.10 | 1,521,475,645.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客户一 | 192,618,136.17 | 经中介机构评估,受偿率提高。 | 见注1 | |
合计 | 192,618,136.17 | / | / | / |
其他说明注1:一是公司自2021年起连续委托中介机构对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采用偿债能力分析法对其开展减值测试工作;二是根据对债务人偿债能力的分析,受债务人在本年度资产重组因素影响,其偿债能力有所提升,中介机构基于资产负债表日所评估该应收款项的受偿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公司基于此判断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有所降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转回已计提的部分减值准备。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27,042,233.48 | 827,042,233.48 | 25.83 | 598,199,647.48 | |
第二名 | 397,626,434.30 | 397,626,434.30 | 12.42 | 308,160,486.58 | |
第三名 | 277,006,591.16 | 277,006,591.16 | 8.65 | 15,902,463.76 |
第四名 | 189,385,254.62 | 189,385,254.62 | 5.91 | ||
第五名 | 91,138,019.88 | 91,138,019.88 | 2.85 | ||
合计 | 1,782,198,533.44 | 1,782,198,533.44 | 55.66 | 922,262,597.8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539,640,484.59 | 9,587,737,290.85 |
合计 | 9,539,640,484.59 | 9,587,737,290.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 | 189,024,602.91 | 165,910,939.11 |
1年以内小计 | 189,024,602.91 | 165,910,939.11 |
1至2年 | 138,285,512.61 | 898,750,036.05 |
2至3年 | 827,332,453.06 | 151,724,943.72 |
3年以上 | 8,735,361,341.82 | 8,690,923,020.69 |
减:坏账准备 | 350,363,425.81 | 319571648.72 |
合计 | 9,539,640,484.59 | 9,587,737,290.8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第三方款项 | 936,095,482.86 | 901,582,246.73 |
应收其他关联公司款项 | 13,659,693.42 | 95,997,209.96 |
应收股份公司内部子公司款项 | 8,940,248,734.12 | 8,909,729,482.88 |
减:坏账准备 | 350,363,425.81 | 319,571,648.72 |
合计 | 9,539,640,484.59 | 9,587,737,290.8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117,165.94 | 123,092,327.99 | 189,362,154.79 | 319,571,648.72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49,071.02 | 30,485,337.49 | 30,834,408.51 | |
本期转回 | 42,631.42 | 42,631.4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466,236.96 | 153,577,665.48 | 189,319,523.37 | 350,363,425.8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9,362,154.79 | 42,631.42 | 189,319,523.3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209,493.93 | 30,834,408.51 | 161,043,902.44 | |||
合计 | 319,571,648.72 | 30,834,408.51 | 42,631.42 | 350,363,425.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2,898,885,114.37 | 29.31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1-2年(含2年)、3年以上 |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1,410,545,060.03 | 14.26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2-3年(含3年)、3年以上 |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1,085,206,994.20 | 10.97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1-2年(含2年)、3年以上 |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786,414,028.11 | 7.95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1-2年(含2年)、2-3年(含3年)、3年以上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670,885,989.10 | 6.78 | 关联方往来款 | 1-2年(含2年)、2-3年(含3年)、3年以上 | |
合计 | 6,851,937,185.81 | 69.27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00,977,498.61 | 2,442,818,712.74 | 2,558,158,785.87 | 4,984,877,498.61 | 2,447,818,712.74 | 2,537,058,785.8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000,977,498.61 | 2,442,818,712.74 | 2,558,158,785.87 | 4,984,877,498.61 | 2,447,818,712.74 | 2,537,058,785.8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37,648,469.85 | |||
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38,937,700.00 | 38,937,700.00 | 17,489,580.62 |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75,250,300.00 | 75,250,300.00 | 8,083,645.00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68,311,461.60 | 68,311,461.60 | 68,311,461.60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360,461,800.00 | 360,461,800.00 | 360,461,800.00 | |||
康美智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东康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康美(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4,607,080.22 |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31,089,023.23 | |||
北京康美益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23,100,000.00 | 23,100,000.00 | 23,100,000.00 | |||
广东康美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95,673,459.85 | |||
广东康美支付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608,914.70 |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1,121,583,012.06 | 1,121,583,012.06 | 791,865,586.35 | |||
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康美中药城(玉林)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康美(北京)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6,167,954.63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0,050,000.00 | 50,050,000.00 | 50,050,000.00 | |||
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295,923,542.23 | |||
康美(怀集)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13,510,128.89 | |||
康美中药材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91,600,000.00 | 91,600,000.00 | ||||
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 40,390,137.00 | 40,390,137.00 | 40,351,768.85 | |||
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
重庆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 8,610,000.00 | 8,610,000.00 | 8,610,000.00 | |||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47,500,000.00 | 47,500,000.00 | 18,444,690.65 | |||
康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23,971,484.80 | |||
康美(广东)中药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63,937.63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11,080,000.00 | 11,080,000.00 | 9,712,518.37 | |||
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 11,088,000.00 | 11,088,000.00 | 2,573,664.27 | |||
康美智慧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4,556,000.00 | 4,556,000.00 |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04,000,000.00 | 904,000,000.00 | ||||
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
上海康峰药业有限公司 | 9,359,086.95 | 9,359,086.95 | ||||
康美甘肃药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 | 800,000.00 | ||||
康美(亳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4,984,877,498.61 | 21,100,000.00 | 5,000,000.00 | 5,000,977,498.61 | -5,000,000.00 | 2,442,818,712.74 |
其他说明:本期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系因转让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 期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减值 |
其他说明:
注1:2023年7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对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康美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结人保康美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裁定;2024年1月18日,人保康美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公司对人保康美公司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已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注2:根据公司与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天公司”)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康华大健康有限公司(原名:新华康美健康智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大健康”)股权转让至康天公司,并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关键人员变更等程序,公司对康华大健康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已不再具有重大影响。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80,496,343.66 | 1,943,899,866.69 | 1,797,070,808.41 | 1,522,470,630.94 |
其他业务 | 3,724,906.01 | 2,046,883.38 | 1,726,274.23 | 1,313,597.77 |
合计 | 2,184,221,249.67 | 1,945,946,750.07 | 1,798,797,082.64 | 1,523,784,228.7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 初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 | 准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康华大健康有限公司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42,904.38 | 6,485,104.4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5,647.2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5,765,104.19 | |
合计 | -177,800.19 | 6,500,751.7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577,080.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91,140.4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507.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69,036,997.66 | 见附注 七、5(3) 七、9(4) 七、13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3,986,736.45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90,417,541.32 | 见附注 七、39(1)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5,804,909.12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33,179.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08,498,087.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10,950.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9,632.37 | |
合计 | 855,379,847.1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
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税金及附加 | 408,498,087.61 | 根据土增税清算审核结论,冲回部分计提的土增税。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因此公司将该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本期公司按要求将涉及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7,888,288.63元计入经常性损益项目;去年同期若按该规定涉及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金额为39,125,374.07元。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7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76 | -0.05 | -0.0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赖志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1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