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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江日初先生、金喆女士及董事翟宝星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江日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届次议案名称
2023/1/30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2022年度业绩预亏情况的说明》
2023/4/28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7/212023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7/312023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10/302023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审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合理、完整、有效,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和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电话、邮件、腾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事项的计划,与管理层一起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并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五)建议续聘、变更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建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3年4月28日,公司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6月30日,该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7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向董事会建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年7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8月7日,该议案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充分的了解,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报告期内,除本项关联交易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我们将继续怀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江日初、金喆、翟宝星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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