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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于2023年8月7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7月2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涉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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