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沈华平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次会议上进行审议,全体委员与会,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103,614.2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332,951,252.5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51,651,889.37元。根据有关法津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19,458,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2,724,195.3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兰股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报告已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次会议上进行审议,全体委员与会,一致同意此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在进行表决时,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在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上就该事项进行审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兰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