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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关于2024年度担保事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2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担保事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峰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计划为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6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其中计划为全资子公司冀中新材提供担保21亿元,计划为全资子公司邯峰公司提供担保5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冀中新材提供担保90,749.87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且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因此不需提供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5、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上述担保事宜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冀中新材、邯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担保事宜亦逐笔实施,不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情形,故2024年担保事宜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11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事宜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4年计划为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6亿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其中计划为冀中新材提供担保21亿元,计划为邯峰公司提供担保5亿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749.87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冀中新材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度内总额控制、分期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经济开发区高村村东

法定代表人:谭金生

成立时间: 2019年6月6日

注册资本: 117,100万元

主营业务: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冀中新材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冀中新材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79,803.86235,114.28
负债总额1,219,37.11133,762.44
净资产157,866.75101,351.84
营业收入61,875.2461,032.21
利润总额9,800.5811,260.68
净利润10,514.919,226.73

冀中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太中路2号法定代表人:赵章成立时间: 2023年05月06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煤炭批发;焦炭、铁精粉、铁矿石、化肥、有色金属(不含稀有贵重金属)的销售等。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邯峰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邯峰公司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010,482.87257,411.03
负债总额671,373.84150,006.68
净资产339,109.03107,404.35
营业收入752,887.0015,520.55
利润总额101,143.12-16,619.09
净利润82,921.66-12,119.75

邯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担保计划,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

保金额、及具体担保条款将以相关主体融资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稳健发展。

2、冀中新材、邯峰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冀中新材、邯峰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提供担保90,749.87万元,全部是为冀中新材提供,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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