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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致同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为3.02亿元;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1家,收费总额为3,570.70万元;拥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00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4年2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针对公司重要财务事项与财务人员进行了解和沟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确定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重要事项,同时协商制定2023年年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表。

(三)2024年2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内控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有关内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关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有关财务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审定后的基本数据、重点审计领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四)2024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会议资料,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川东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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