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沈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三星医疗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和《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的持有人占出席的持有人份额总数的100%;反对无;弃权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沈国英女士、郭粟女士、缪锡雷先生为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沈国英女士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的持有人占出席的持有人份额总数的100%;反对无;弃权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进行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及监督;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负责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协调事宜;
5、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和权益分配;
6、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买份额、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份额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等;
7、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9、代表本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10、其他日常管理性活动或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的持有人占出席的持有人份额总数的100%;反对无;弃权无。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