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胡金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胡金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金玉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胡金玉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就任后生效。在此期间,胡金玉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金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胡金玉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于胡金玉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司艳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司艳杰女士简历司艳杰,女,1984年8月生,博士,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主管,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投资与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艳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