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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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7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1]3930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38,39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851.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814,364.7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6,185,486.4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2月1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37,309,513.01元(含定增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定增募集资金专户年初余额 | 1,573,396,296.91 |
加:年初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1,650,000,000.00 |
定增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 3,223,396,296.91 |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 (1,337,178,989.25) |
加:定增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1,092,205.35 |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1,200,000,000.00) |
定增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 737,309,513.01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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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2年2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5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新昇”)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灵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傲”)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7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新昇、上海晶昇新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昇晶投”))、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晶科”)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灵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 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981666888880 | 活期 | 6,057,509.57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3004841882 | 活期 | 62,396,567.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支行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7282551286 | 活期 | 1,068,690.9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 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3004911414 | 活期 | 312,061,143.4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灵支行 |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21921770510806 | 活期 | 4,483,434.8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灵支行 | 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21945833410718 | 活期 | 81.2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灵支行 | 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21945865110918 | 活期 | 351,242,085.59 |
总计 | 737,309,5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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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 “附件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定增募投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4,941.99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5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4117号)。
2022年6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2022年6月24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定增募集资金14,941.99万元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将14,941.99万元定增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3月18日,公司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 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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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三)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2023年4月10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受托方 | 类型 | 金额(万元) | 认购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 大额存单 | 30,000 | 2023年10月13日 | 2024年1月13日 | 保本固定收益 | 1.80% | 否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 大额存单 | 90,000 | 2023年10月17日 | 2024年1月17日 | 保本固定收益 | 1.80% | 否 |
合计 | 120,000 |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上海新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再由项目的现实施主体新昇晶科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款项做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2023年4月10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