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锦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年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现就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

1.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3.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第九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2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认为公司资金使用审核、财务工作程序等按照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双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履行权利义务,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该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受监管部门的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3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