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号)的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8.4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4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959,999,998.40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898,93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4,101,062.4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元,本年度使用1,300,000,000.00元,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300,000,000.00元,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92,336,990.6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54,101,062.40元的差异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额为人民币338,235,928.2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化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1001730808052500820,该专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以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9,233.70万元(不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募集资金存出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市化工支行 | 21001730808052500820 | 295,999.99(含发行费用589.89万元) | 239,233.7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95,410.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内蒙古化工增资建设100万吨合成氨、160万吨尿素项目 | 否 | 不超过30亿元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2016年12月12日五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及2016年12月28日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建设的议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一是尿素国内外市场产能过剩严重、市场价格低,并且预计尿素产品价格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处于低位波动,尿素生产企业实现盈利十分困难; 二是由于国家进行供给侧改革,煤炭行业去产能形势严峻,国发〔2016〕7号文和发改能源〔2016〕1602号文明确提出“从2016年起的3年内原则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并且内蒙古锡林古勒盟煤电基地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明确:“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取消巴彦宝力格矿区,乌尼特矿区暂缓开发”。因此,项目一手煤炭资源无法保障,影响原料成本的可控性; 三是近年来国家对化肥产品的政策定位发生重大变化,由支农产品向普通产品转变,多项优惠扶持政策逐步弱化甚至取消,并明确化肥产品为重点产能过剩行业应严格把控,行业整体政策形势已不利于项目建设。 四是项目存在经营风险。由于目前无法获得配套煤炭资源,因此低成本原料稳定供应不能得到保障,加之是新建项目,受折旧等因素影响,产品总成本偏高,根据当前尿素平均价格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无法达到行业新上项目内部收益率要求。故项目继续实施将会面临潜在政策、资源、市场、经营等多重风险,难以收获预期效益。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七届十一次监事会,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利周通”智能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收益共计人民币3,183.66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2023年3月2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盘锦分行化工支行签订协议,全部闲置募集资金自动进行“利周通”智能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取得收益3,183.6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利周通”智能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239,233.7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