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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0,299,928.51元,计提盈余公积21,091,569.51元后可分配利润为49,208,359.00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99,442,5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2,392,195.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董事会决策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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