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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发展: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59,671,645.06元,加上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

10,577,057,297.53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207,574,350.70 元,减去本年支付“18京城投MTN001/02永续债”及“新华-城建发展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一、二期)”利息235,288,333.3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93,866,258.56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2,154,694,195股,扣除回购股份78,950,688股,以2,075,743,507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07,574,35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37.14%。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8,950,68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董事会认为,2023年现金分红方案既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又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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