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吴玲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经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玲、曹磊、夏鹏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