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勤万信合伙人数量为72人,注册会计师3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0人。
6、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32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232.50万元。涉及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其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尽职尽责地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业务。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