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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2023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勤万信(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勤万信在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们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勤万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且听取了中勤万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中勤万信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确认意见。

(三)在取得中勤万信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确保中勤万信编制的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对中勤万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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