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文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孟庆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形成结构合理、组织高效的内部机构体系,公司拟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撤销投融资部,原投融资部的投资职能调整到证券部,原投融资部的融资职能调整到财务管理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另外,鉴于调整组织机构事项不涉及公司制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拟统一对公司制度文本中涉及的组织机构名称及相关部门职能做相应修改和调整。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