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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有3名,分别为:独立董事齐珺女士、独立董事毛鹏先生和董事黄其龙先生,其中齐珺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听取经营层汇报、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内外部审计师开展工作等事项进行督导和审查,闭会期间全体委员实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强与管理层沟通交流,确保公司各项运作符合法规和监管要求。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年3月14日听取公司2022年主要经营情况及前期审计安排及审计情况汇报,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要求公司全力配合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审计。
2023年4月6日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议。
2023年4月26日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3年8月23日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23年10月26日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后长期聘用的审计单位,能较好按照各项审计要求完成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在外部审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期间,我们定期与他们会晤,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进行沟通,听取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重点工作安排给予指导。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经营层对公司内控实施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审计师对公司执行内控制度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我们在听取双方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年报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齐珺 毛鹏 黄其龙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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