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邬金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股东邬金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股增加至203,840,000股。公司股东邬金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4.48%被动稀释为3.45%,持股比例减少了1.0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邬金华 | 7,026,292 | 4.48% | 7,026,292 | 3.45%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