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231,004.36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67,455,149.60元,加上2023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3,678,349.50元,减去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68,859,454.15元,减去2023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 26,745,514.9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5,528,529.99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8,859,454.15元(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92.6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分红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