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菱电电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报表项目金额影响为0,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核程序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报表项目金额影响为0,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