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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9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日通过微信、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持续发展,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完善优化,有效贯彻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计划及资金状况,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综合授信根据需要可由公司或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和担保额度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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