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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一级子公司陕西烽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烽火宏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烽火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子公司陕西烽火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烽火宏声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7.55%,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7.82%。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与薪酬、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长期股权投资、内部监督、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存货及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化系统等22个具体业务环节。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以保证完成所制定的经营目标,保证遵循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法规的控制目标。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和细化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缺陷种类税前利润错报总收入错报总资产错报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错报<总收入的1%错报<总资产的1%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总收入的1%≤错报<总收入的2%总资产的1%≤错报<总资产的2%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10%错报≥总收入的2%错报≥总资产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B.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C.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D.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重要缺陷:

A.公司更正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要错报;B.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C.受控制缺陷影响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内部控制中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缺陷种类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总收入的0.5%
重要缺陷总收入的0.5%≤损失金额<总收入的1.5%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总收入的1.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A.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B.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C.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D.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

A.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B.财产损失虽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重视;一般缺陷:内部控制中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请各位董事审议。

董事长:赵刚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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