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
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6号、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度提前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4,247.3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8,359.51 | - | |
所得税费用 | 204,112.17 | - | |
未分配利润 | -204,112.17 | - |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09,433.18 | 810,912.76 | 1,114,114.4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27,134.41 | 1,469,239.57 | 1,114,114.41 | - | |
所得税费用 | -240,625.58 | 454,214.64 | - | - | |
未分配利润 | -417,701.23 | -658,326.81 | - | - |
2、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