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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字政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4,384,220.2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4,757,110.46元,加上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1,338,830.32元,并扣除2022年度股东股利25,526,673.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5,439,266.8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情形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截止公告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620,410,2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20,511.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共计31,020,511.9元。

本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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