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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2024年度,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序号 | 银行机构 | 授信额度(万元) | 备注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 27,500 | 敞口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 26,500 | 综合授信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0,000 | 敞口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0,000 | 敞口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誉支行 | 8,000 | 敞口 |
合计 | 82,000 |
上述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期限一年。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时,根据协商,如有需要,可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和担保。公司在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授信时,提供权属证号分别为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0312
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0300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1698号的房产作为抵押;在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时,公司将名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自编一栋、自编二栋、自编三栋、自编4栋的房产用作抵押担保。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