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有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