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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重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8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6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信息沟通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产品质量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应收款风险管理、存货风险管理及收入确认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分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规模及业务特点、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定性标准

1.1. 重大缺陷

1)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2)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的,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的舞弊

行为,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4) 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2. 重要缺陷

1) 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2) 未对非常规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3)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

4) 未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控制。

1.3.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的缺陷。

2. 财务报告定量标准

参考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占净资产或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比率>5%5%≥比率>2.5%2.5%≥比率

注:净资产、营业收入总额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3. 非财务报告定性标准

3.1. 重大缺陷

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公司决策程序不完善或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 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出现非正常重大变化;

5)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

6)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2. 重要缺陷

1)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不科学或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

较大负面影响;

2)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3) 公司重要业务控制制度或控制活动存在缺陷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4)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3.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

4. 非财务报告定量标准

参考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占净资产比率比率>3%3%≥比率>1.5%1.5%≥比率

注:净资产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上一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上一年度,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根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约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实施现场测试、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前,内审部拟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安排等相关内容。内审部根据工作方案组成内部评价工作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检查、控制测试,汇总各被评价单位的评价结果,初步判定缺陷等级,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 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 内部控制环境

1.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机构,并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选举了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行使公司筹资、投资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通过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具体实施及效果评

价,通过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监督。

在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机构均分别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监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

2. 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工作,公司以三年为一个战略周期,持续制定三年发展战略,公司IPO后经过三个战略周期的努力,实现了“四轮驱动”、“文化科技融合”、 “深耕显示稳健发展”的战略目标,业务规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2022-2024年,公司的发展战略定位为“技术引领 产业布局 扩大应用”。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及工作重点,并与年度预算相结合,使年度计划、预算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3. 企业文化

公司以“成为全球视效科技的领创者”为愿景,以“提升人类视觉享受”为使命。公司名称“利亚德”的寓意为“利益亚于品德”,因此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分享”,公司遵循“平等”、“尊重”、“信任”、“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员工分享、与客户分享、与社会分享、与投资者分享。

4. 内部控制体系优化

2023年,公司进一步推进内控体系优化工作,在2022年完成优化内控体系加强集团管控的内控优化目标后,结合各业务板块的业务特点,进一步加强各业务板块的专业化、集团化管理。

2023年度,文旅板块励丰文化进一步推行承包制,并根据业务发展持续完善公司管理平台的管理职能,通过承包制的持续推进及完善,以及管理平台的建设,调动了各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2023年度,照明板块各公司逐步实现了板块统一管理,调整了照明板块管理架

构,为实现打破公司壁垒,使照明板块各公司集中管理的管理目标奠定了基础。2023年度,智能显示板块为提高项目实施工作效率,降低实施成本,提高施工质量。对公司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梳理,重新设定项目落地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及监督流程,并根据新的流程将技术支持部、工程管理部进行拆分,将上述两个部门的职能及人员拆分后分别并入产品技术部、监督部、供应链部及营销管理部,通过流程梳理完善及部门拆分重组,公司项目实施提高了工作效率、清理了冗余人员、明确了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完善了工程实施过程的成本控制、加强了工程实施的监督程序,实现了节约人工成本、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施工质量的目标。2023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将反腐倡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公司制订了《利亚德光电集团廉洁管理制度》、《利亚德集团反腐倡廉从业公约》、《利亚德集团供应商反腐倡廉公约》等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进行“讲新风、树正气”活动,为员工及供应商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5. 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在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考核、晋升、辞退与辞职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有效运行。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明确劳工关系,为员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公司有完善的奖惩机制,对有贡献的员工和骨干员工会通过股权激励、评优及现金奖励和升职加薪等多种方式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出现拖沓错漏的情况,公司根据问题性质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政策。通过完善的奖惩制度,公司能够实现人力资源的优胜劣汰,使公司员工保持在正常流动水平,确保公司高效运转。

公司注重对管理层和员工的再教育,公司成立利亚德学院,组织公司的高管及各部门骨干人员作为讲师为员工进行培训,利亚德学院通过面对面开班及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培训内容涉及管理、财务、法律、产品等各方面知识,为员工自我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强企战略,与清华、北大、中国石油大学等诸多高校合作开启人才培养新模式,并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输送高技能人才,保障企业

人才需求,为LED显示行业人才专业素质提升贡献力量。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6. 社会责任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环境保护、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践行碳中和,公司获评 “绿色供应链”企业。

2014年6月,公司联合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成立了思源·繁星教育基金,公司以及公司的股东、管理层和员工每年为偏远山区的学校和学生组织捐款捐物,为社会献出一片爱心。自基金成立以来,利亚德集团携手繁星教育基金累计捐赠款物超5000万元,援助300余所学校,先后在国内20多个地区进行援助援建活动。

2023年,公司为进一步发展公益事业,扩大公益范围,与公司大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利亚德公益基金会。

(二) 风险评估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和决策;公司管理层对日常经营风险进行管控,并落实董事会对重大风险事项的决策;审计委员会及其下属内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控执行情况的监督。

公司高管层会定期召开会议,综合评估公司内部、外部风险,并提出措施减少、化解或规避风险。

公司管理层每周召开管理层会议,各部门通报上一周生产经营情况、销售情况、研发情况及公司日常管理情况,对公司已经或可能出现的内部风险进行汇报,并提出管理建议,由管理层会议做出决策,如遇重大事项则上报董事会。

公司管理层每月与各控股公司管理层召开集团例会,各控股公司上报经营数据,并就公司重点关注的风险点进行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 控制活动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中的有效执行,确保控制目标实现,公司在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1. 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制定了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对不同的经营事项采取不同的决策程序及相应授权,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公司日常经营的各项业务均采用逐级审批制度,并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实际情况,适时对各级审批权限进行调整,确保公司在实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高效运营;对非经常性业务,如对外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按不同的交易金额由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公司上线的OA办公系统, 已全面实现集团化管理,同时根据所属版块和公司规模在各项业务流中划分控股公司管理层和集团管理层的审批权限。

2. 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制度。公司对各成员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实现了财务体系的集团化管理,结合SAP系统的实施,提高了财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财产的购置、记录、保存、使用、借用、处置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完整。

公司产品价值较高,为防止产品在安装运输及展览展示过程中出现损坏,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措施,确保产品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 全面预算控制

为更好的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公司对收入、成本、费用等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将收入目标分解到各业务部门及人员,并签订业绩承诺书;同时,各部门的成本费用均需在预算范围内支出,所有超预算支出,均需通过特别审批才可执行。在执行

预算管理过程中,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确保实现利益最大化。公司对各成员公司及各事业部的收入利润进行预算管理,设定收入、利润目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5.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对关联交易的审核、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核算和信息披露符合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6.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运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机构,并对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划分。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2023年度,公司新增担保业务均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所有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规制度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7.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2023年度,公司管理符合国家法规制度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8.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使对外投资能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长关于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对投资的决策程序、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以及对被投资标的的后续管理均作了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安全、合理、合法。

9.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信息传递、登记、存档、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上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发生违规事项。

(四) 信息与沟通

1. 内部的信息沟通

为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度明确了各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责任,要求各义务人严格按照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使管理层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各项重大信息。

公司每月例行召集各控股公司高管召开月度例会,各控股公司分别汇报经营情况,以便公司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各控股公司日常经营信息。

公司及各控股公司日常办公均使用OA系统、企业微信及企业邮箱,且均能实现移动办公,保证了信息沟通的及时性。

2. 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规范了与投资者、特定对象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公司证券部负责与投资者和特定对象沟通,接待机构投资者的来访。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直拨咨询电话,投资者可利用咨询电话、邮件等向公司询问、了解其关心的问题。并通过互动易平台即时回复投资者的

问题。

(五) 内部监督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及一名董事组成。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于管理层的内审部,并制订了《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财务收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重点项目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并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

五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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