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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关于公司2024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23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场所: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金额:2024年度预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按2023年度期末汇率7.0827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汇率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财务风险,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外币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按2023年度期末汇率7.0827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只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按2023年度期末汇率7.0827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其他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中心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审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经营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基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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