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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4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02.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32.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9.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CDA40222号验资报告审验。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57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7.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7,7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56.6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73.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AC证验字〔2020〕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总额317,020,200.00
加: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77,300,000.00
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7,327,900.00
减: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注)13,476,058.31
2、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1,810,000,000.00
利息收入2,258,785.0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6,141,056.50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4,000,000.00
3、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810,000,000.00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19,621,321.45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07,182,323.59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13,027,278.70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94,000,000.00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26,516.0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2,058,643.45

注: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16日在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系列专项披露公告,约定报价为20万元(含税),根据实际版面使用情况最终公司实际支付专项刊登费用为11万元(含税)。故上表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减少9万元(含税)。

(三)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2,058,643.45
2、加:利息收入67,511.61
3、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120,788.86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1,189.78
募投项目结束余额转出4,176.4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29.3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66.85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为

497.90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专户为135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专户为1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根据发行需要,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德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创证券承接,中德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华创证券已指派黄夙煌、王立柱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本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设了发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分别与上述3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统一监管,公司同时会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分别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

阳城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①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中的余额(利息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232100010400114747,337.00-已注销③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注1
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注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5210001030120170058015,501.00-已注销④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注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521000135013000040796,179.18-已注销⑧凝胶剂及合剂生产建设项目注*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184500000000253172,700.00-已注销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501523600000002063,000.00-已注销②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24020009292001021745,974.23-已注销①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8519000007109079,333.61-已注销⑦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注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24020009292001703865,624.22-已注销⑥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45,649.23-

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50152360000000206)中,并已办理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18-034)。

②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余额(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521000103012017005801)中,并已办理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0-041)。

③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并变更募集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余额(含理财、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851900000710907)中,并已办理完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0-041)。

④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中的余额482.31 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851900000710907),并已办理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1-023)。

⑤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专户中的余额 279.87 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851900000710907),并已办理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1-023)。

⑥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中的余额3,088.25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851900000710907),并已经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编号:2021-037)。

⑦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专户中的余额2,620.39元(含利息

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2402000909024201088账户,并已经办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编号:2023-097)。

⑧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中的余额1,556.03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2402000909024201088账户,并已经办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编号:2023-097)。

注1: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了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注2: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主要建设项目内容由“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及中药制剂生产线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变更为“对老厂区现有中药提取生产线及新厂区中药制剂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建设产能供给保障中心”。由于建设内容调整,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来的9,958.00万元变更为5,501.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经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4,457万元投资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实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已于2019年10月开立新的募投专户管理“凝胶剂及合剂生产建设项目”,由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521000103012017005801转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2100013501300004079账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在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实施的“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已于2015年10月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公告编号:2018-016)。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公告编号:

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

2019-020)。

此次项目变更涉及金额5,838.68万元,占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2.87%。

2、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457.0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80);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0)。

此次项目变更涉及金额9,958.00万元,占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1.96%。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公告编号2019-006)。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0年12月延期至2021年8月(公告编号2021-051)。

4、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将项目所涉及的制剂产线建设地点调整至已全面运行的制剂中心(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项目主要产线暨提取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不变(公告编号:2021-151)。

5、凝胶剂及合剂生产建设项目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将项目所涉及的制剂产线建设地点调整至已全面运行的制剂中心(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项目主要产线暨提取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不变(公告编号:2021-151)。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的[XYZH/2017CDA40283 ]《鉴证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款项合计1,936.73万元。

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936.73万元。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1,936.73万元。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的[XYZH/2020CDA70047 ]《鉴证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各项发行费用款项合计298.01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98.01万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已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298.01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12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中提取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归还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具体如下:

2018年1月1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4月2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5月7日至5月8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分次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38)。

2、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

2021年11月25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21-147)。

3、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实际共使用募集资金3,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于2022年8月28日,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万元、1,600万元、1,000万元分次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

2022-08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公告编号:2019-005),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1日

附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351.6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12.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195.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796.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4.8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7,337.001,498.3201,498.32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2.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9,958.005,501.0006,091.14110.73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研发中心建设2,700.002,700.0002,813.32104.202021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4.市场营销网络建设3,000.003,000.0003,009.42100.312020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5.中药配方颗粒建设9,333.6115,172.291,663.2216,008.07105.512023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6.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1,722.186,179.181,548.866,472.16104.742023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7.发行股票募集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5,974.235,974.2305,974.23100.00-不适用不适用
8.发行债券募集补充流动资金5,326.615,326.6105,328.49100.04-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5,351.6345,351.633,212.0847,195.15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5,351.6345,351.633,212.0847,195.1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及中药制剂生产线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变更为“对公司老厂区现有中药提取生产线及新厂区中药制剂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建设产能供给保障中心”。由于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来的 9,958 万元变更为 5,501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由于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对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做相应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到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施工方选定、施工许可等环节均有延后的影响,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在 2019年 6 月完成项目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到外部影响项目施工进度预期受到拖延,无法按既定计划在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0年12月延期至2021 年 8月。 3、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影响及项目建设前期与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区域周边地面排洪(污)沟改道、道路施工等市政建设工程,导致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1年12月完成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 4、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影响及项目建设前期与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区域周边地面排洪(污)沟改道、道路施工等市政建设工程,导致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1年12月完成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公司
说明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同时同意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建设完成时间(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3、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及“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涉及的制剂产线建设地点调整至已全面运行的制剂中心(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项目主要生产线暨提取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不变。(公告编号:2021-15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出于长期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方面的考虑,同意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实施的“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已于2015年10月投入运营的GMP 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 3 号)附近重新选择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公告编号:2018-016) 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建设完成时间(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3、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4,457万元用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936.73万元,已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募集资金划转置换。其中:1)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1,112.66万元;2)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343.11万元;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33.08万元;4)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7.89万元。 2、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98.01万元,已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募集资金划转置换。其中:1)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15.40万元;2)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10.00万元;3)发行费用272.6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7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7年12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中提取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 2、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2021年7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中提取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 3、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中提取3,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400万元全部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76.42元已全部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乌当支行2402000909024201088账户,已全部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1,498.321,498.32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5,501.006,091.14110.73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中药配方颗粒建设15,172.291,663.2216,008.07105.512023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6,179.181,548.866,472.16104.742023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8,350.793,212.0830,069.6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在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实施的“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已于2015年10月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公告编号:2018-016)。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2、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457万元投资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80);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及中药制剂生产线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变更为“对公司老厂区现有中药提取生产线及新厂区中药制剂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建设产能供给保障中心”。由于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来的 9,958 万元变更为 5,501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由于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对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做相应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2、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影响及项目建设前期与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区域周边地面排洪(污)沟改道、道路施工等市政建设工程,导致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1年12月完成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 3、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影响及项目建设前期与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区域周边地面排洪(污)沟改道、道路施工等市政建设工程,导致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1年12月完成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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