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和嘉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9.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人民币320.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82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73,826.7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582.47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44.8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5,042.5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990.9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0,625.0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335.7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37,537.4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091.48 | |
差异 | G=E-F | 112,446.00 |
注:差异原因为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112,446.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人于2022年10月3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于2022年11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先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怡和”)连同保荐人于2022年12月2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怡和”)连同保荐人于2023年3月2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连同保荐人于2023年10月2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9550880032221000394 | 203,952,030.29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77080122000222914 | 45,723,089.3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77080122000233907 | 694,350.9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 110909226310809 | 455,490.4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77080122000246785 | 84,402.5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91030078801800001681 | 5,447.35 |
合计 | 250,914,810.9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及“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不属于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体现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312.1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1-62号《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7.3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购买渠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购买渠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的资金余额为112,44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起止时间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475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45,777.00 | 2023/10/16至2024/01/06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162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2,352.00 | 2023/12/01至2024/05/2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10,600.00 | 2023/12/18至2024/03/18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2801 | 8,000.00 | 2023/09/28至2024/03/26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款2023年第20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2023/12/22至2024/3/21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303473 | 8,000.00 | 2023/11/30至2024/05/3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303575 | 6,000.00 | 2023/12/15至2024/06/1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568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5,517.00 | 2023/11/27至2024/02/27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3067 | 5,000.00 | 2023/10/25至2024/04/26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303847 | 3,000.00 | 2023/12/29至2024/06/26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 | 2023/03/24至2024/01/05 | |
合计 | 112,446.00 |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主要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怡和嘉业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怡和嘉业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73,826.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42.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25.0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 | 否 | 19,000.00 | 19,000.00 | 2,415.77 | 4,939.34 | 26.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 否 | 15,695.50 | 15,695.50 | 3,321.06 | 8,005.47 | 51.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9,104.26 | 19,104.26 | 6,289.92 | 13,283.18 | 69.5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3,015.81 | 14,397.05 | 71.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3,799.76 | 73,799.76 | 25,042.56 | 40,625.0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未明确用途 | 100,026.98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0,026.98 | |||||||||
合计 | - | 73,799.76 | 173,826.74 | 25,042.56 | 40,625.0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如下: (1)“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2022年12月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东莞怡和为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的实施主体,从而需要在原计划之外履行新的规划、审批等事项;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和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在此基础上,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2)“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受境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重大资金支出(包括渠道零售网络建设、售后服务网点扩建等方面的投资)的决策和实施上更加谨慎,因此项目实施进度放缓。 (3)“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受境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购置相关研究开发设备、配备专业研究及产品开发人员等方面出现不同程度放缓。 综合上述情况,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00,026.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实际余额为102,687.30万元(含利息收入)。 上述超募资金除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决议和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决议,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进行现金管理外,不存在其他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针对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增加东莞怡和为其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东莞怡和的经营地址。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东莞怡和为“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天津怡和和东莞怡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东莞怡和的经营地址,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和东莞怡和进行增资。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312.18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7.3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37,537.48万元,实际余额25,091.48万元,差异原因为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112,446.00万元。 根据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决议和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除超募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陈婷婷 | 高广伟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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