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266号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和嘉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怡和嘉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怡和嘉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怡和嘉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怡和嘉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怡和嘉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怡和嘉业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9.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320.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82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73,826.7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582.47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44.88 |
第 4 页 共 11 页项 目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5,042.5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990.9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0,625.0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335.7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37,537.4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091.48 | |
差异[注] | G=E-F | 112,446.00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112,446.00万元,差异原因系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112,446.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并连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于2022年11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怡和”)连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怡和”)连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连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9550880032221000394 | 203,952,030.29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77080122000222914 | 45,723,089.3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77080122000233907 | 694,350.9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 110909226310809 | 455,490.4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77080122000246785 | 84,402.5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91030078801800001681 | 5,447.35 |
合 计 | 250,914,810.9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及“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不属于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体现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312.1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62号)。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主要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三(八)。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7.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购买渠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4.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购买渠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的资金余额为112,44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起止时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475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45,777.00 | 2023/10/16至2024/01/0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162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2,352.00 | 2023/12/01至2024/05/2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10,600.00 | 2023/12/18至2024/03/1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32801 | 8,000.00 | 2023/09/28至2024/03/26 |
签约方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起止时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款2023年第20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2023/12/22至2024/3/2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303473 | 8,000.00 | 2023/11/30至2024/05/3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303575 | 6,000.00 | 2023/12/15至2024/06/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568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5,517.00 | 2023/11/27至2024/02/2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33067 | 5,000.00 | 2023/10/25至2024/04/2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303847 | 3,000.00 | 2023/12/29至2024/06/2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 | 2023/03/24至2024/01/05 |
合 计 | 112,446.00 |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73,826.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42.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25.0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 | 否 | 19,000.00 | 19,000.00 | 2,415.77 | 4,939.34 | 26.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 否 | 15,695.50 | 15,695.50 | 3,321.06 | 8,005.47 | 51.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9,104.26 | 19,104.26 | 6,289.92 | 13,283.18 | 69.5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3,015.81 | 14,397.05 | 71.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3,799.76 | 73,799.76 | 25,042.56 | 40,625.04 |
第 9 页 共 11 页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
未明确用途 | 100,026.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0,026.98 | |||||||||
合 计 | - | 73,799.76 | 173,826.74 | 25,042.56 | 40,625.0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如下: (1) “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2022年12月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东莞怡和为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的实施主体,从而需要在原计划之外履行新的规划、审批等事项;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和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在此基础上,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受境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重大资金支出(包括渠道零售网络建设、售后服务网点扩建等方面的投资)的决策和实施上更加谨慎,因此项目实施进度放缓。 (3) “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受境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购置相关研究开发设备、配备专业研究及产品开发人员等方面出现不同程度放缓。 综合上述情况,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第 10 页 共 11 页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00,026.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实际余额为102,687.30万元(含利息收入)。 上述超募资金除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决议和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决议,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进行现金管理外,不存在其他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针对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增加东莞怡和为其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东莞怡和的经营地址。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 公司东莞怡和为“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天津 怡和和东莞怡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东莞怡和的经营地址,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 怡和和东莞怡和进行增资。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3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312.1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62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7.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4.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37,537.48万元,实际余额25,091.48万元,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一(二)。 根据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决议和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除超募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