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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嘉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301367 证券简称:怡和嘉业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低风险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进行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

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属于高安全性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并选择低风险、高安全性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内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收益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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