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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67,827,2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133,246,170.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581,029.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0,612,496.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65.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20,283,018.3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9,716,846.6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82,747.1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01,396.8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22,716.96
利息收入净额B26,777.7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3,254.51
利息收入净额C21,555.1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45,971.47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8,332.83
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E415.00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F31,428.56
应结余募集资金G=A-D1+D2-E-F31,914.6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H6,914.65
差异I=G-H25,000.00[注]

[注]差异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金额25,000.00万元,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497,703.4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20,078.69
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C27,841.1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20,078.69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7,841.15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85,465.8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3,465.87
差异G=E-F262,000.00[注]

[注]差异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金额26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7012012200035972210,746,768.31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3100665800130024692881,496,759.55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310104016000197799741,180,138.97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1219084279105044,733,601.41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45338079429310,989,206.03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3101040160002385489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86023000000134819240,000,000.00通知存款
合计-319,146,474.27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448183905452159,367,969.76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7012012200052908941,244,114.94活期存款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030120000000706919,762,176.38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784011437,895.16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4991301001000050783,771,576.20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783951810,474,995.15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43778116166258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7218871233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030126000000894718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4991301002000034396,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49913010020000355254,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860230000001095141,500,000,000.00通知存款
合计-2,854,658,727.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73.0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是否赎回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08003)结构性存款1,000.002023-10-162024-01-1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单位七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4,000.002023-12-122024-02-06
合计--25,000.00---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3年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是否赎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上海)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8623结构性存款7,700.002023-09-112024-02-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上海)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8624结构性存款7,300.002023-09-112024-02-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上海)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0161结构性存款5,100.002023-10-302024-02-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上海)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0162结构性存款4,900.002023-10-302024-02-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上海)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0415结构性存款16,000.002023-11-032024-02-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0414结构性存款17,000.002023-11-032024-02-05
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是否赎回
市张江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SDGA230573V)结构性存款30,000.002023-10-272024-02-0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50期03号34天结构性存款18,000.002023-12-132024-01-1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结构性存款PC49231227000结构性存款600.002023-12-282024-01-1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结构性存款PC49231227000结构性存款5,400.002023-12-282024-01-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单位七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50,000.002023-11-242024-02-06
合计--262,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形成原因

1、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893.1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35.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1,428.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的形成原因

(1)在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2)在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减少部分配套建筑面积、优化设备采购方案等,有效降低项目建设工程费用;同时,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3)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上述无息借款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3,889.29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使用募集资金260,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安徽派能实缴注册资本,上述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借款期限均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2023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本次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意见认为,派能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派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派能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派能科技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贵均刘建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贵均杨恩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1,396.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254.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5,971.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150,000.00150,000.00150,000.0021,538.43103,188.53-46,811.4768.79详见注1不适用不适用
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16,000.0016,000.0016,000.001,716.088,782.94-7,217.0654.89详见注2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34,000.0034,000.0034,000.000.0034,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0,000.00200,000.00200,000.0023,254.51145,971.47-54,028.53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5.00415.00415.00415.0041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981.85981.8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396.851,396.85415.00415.00415.000.00
合计201,396.85201,396.85200,415.0023,669.51146,386.47-54,028.5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396.7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80.4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三、(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注2: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7,703.4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220,078.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0,078.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300,000.00300,000.00300,000.0071,798.1771,798.17-228,201.8323.93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73,889.2973,889.2973,889.2924,118.1124,118.11-49,771.1832.642026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23,814.12123,814.12123,814.12124,162.41124,162.41348.29100.28不适用[注2]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97,703.41497,703.41497,703.41220,078.69220,078.69-277,624.7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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