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投证券”)对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克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872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38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81.1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106.29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2-4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1,106.2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9.9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9,617.0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81.90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9,617.0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191.8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62,681.1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62,681.11 | |
差异[注]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欧克科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欧克科技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于2023年1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且于2023年1月和九江欧克新型材料公司共同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欧克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欧克科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分别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将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7月与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55350180800039986 | 103,030,697.97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55350180803680266 | 25,039,947.65 | |
20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 | 727249700000008728 | 73,622.29 | |
185,877,930.00 | 定期存款 | ||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 212103090000025959 | 2,801,770.15 | |
16,986,401.33 | 定期存款 | ||
8,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 212103090000031462 | 778.95 | |
8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 | 727249500000008729 | - | |
合 计 | 626,811,148.34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扩大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中心的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综合实力,拓宽实验室的实验范围,提升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试验水平,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是售后及营销网络服务网点设立、人员投入等,将加快公司市场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优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租赁办公场地及场地改造变更为由公司购买办公场地(约2,000平方米)并装修办公场地供该项目使用。为有效开展新能源设备销售业务以及进一步集中高效开展生活用纸设备销售业务,将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及13个区域网点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及6个区域网点,变更后项目预计总投资额调整为7,879.94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6,198.64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136号),认为:欧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欧克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相关合同、凭证及明细账,查阅银行对账单资料、与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欧克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根据核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
欧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欧克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1,106.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617.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198.6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617.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198.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13%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40,901.23 | 40,901.23 | 10,685.74 | 10,685.74 | 26.13%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注] | 否 | 18,587.79 | 18,587.79 | 0.01 | 0.01 | 0.00% | 202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1,642.34 | 11,642.34 | 1,686.70 | 1,686.70 | 14.49%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6,198.64 | 6,198.64 | 3,468.31 | 3,468.31 | 55.95%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776.30 | 23,776.30 | 23,776.30 | 23,776.3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01,106.29 | 101,106.29 | 39,617.06 | 39,617.0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原因及情况:专用智能装备制造研发与设备生产相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变更为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九江市修水县宁州镇修水工业园区柯龙公路南侧变更为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同一产业园可促进未来新项目研发生产协调沟通。 变更决策程序:该项变更已通过公司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和一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变更信息披露情况:《调整后的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原因:为该项目营销网络建设提供长期保障,将原租赁办公场所改为购买办公场所,同时为有效开展新能源设备销售业务以及进一步集中高效开展生活用纸设备销售业务,将该项目营销网络网点建设进行重新调整。 变更决策程序:该项变更已通过公司一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一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变更信息披露情况:《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未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或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或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共计4.96亿元(定期存款)。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暂存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所投入的资金皆为公司自有资金,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结项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后) | 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6,198.64 | 3,468.31 | 3,468.31 | 55.95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6,198.64 | 3,468.31 | 3,468.31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欧克科技公司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租赁办公场地及场地改造变更为由公司购买办公场地(约2000平方米)并装修办公场地供该项目使用。为有效开展新能源设备销售业务以及进一步集中高效开展生活用纸设备销售业务,将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及13个区域网点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广州售后及营销服务总部中心及6个区域网点,变更后项目预计总投资额调整为7,879.94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仍为6,198.64万元。“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由公司购买办公场地并装修办公场地供该项目使用,将更好地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为该项目营销网络建设提供长期保障,消除办公场地租赁给项目持续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鉴于公司正开发锂电池隔膜设备等新能源设备,新能源设备的销售是未来公司业务销售的重点领域之一,为有效开展新能源设备销售业务以及进一步集中高效开展生活用纸设备销售业务,将该项目营销网络网点建设进行重新调整。具体变更信息披露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2023-01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鹏 樊长江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