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神马电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拟对上述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四十条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公司治理制度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其他事项。第四十条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新增)(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

章程或公司治理制度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其他事项。

(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提名、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变更承诺的方案;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披露第二十二条 (删除)

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上市公司关联人以资抵债方案;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