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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举行方式审议议案
12023年3月1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现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2023年4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现场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场1、《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3年6月1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现场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3年8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现场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场地的议案》
62023年10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现场《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72023年11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现场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二、2023年度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持续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信息披露,本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七)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信息披露情况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良好。

(八)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名单公示情况、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及授予等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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