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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新点软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2023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公司主要股东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风险

行业的发展趋势表现为云计算、云储存的运用程度日益加深,AI技术开始运用于智能审批、卷宗分析等领域。如公司不能准确及时地预测和把握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领域的发展趋势,对技术路线做出合理安排或转型,在平台研究与项目实施上形成快速互动与良性循环,将可能会延缓公司在关键技术和关键应用上的研究开发进度,导

致公司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技术落后的风险。

2、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软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为51,309.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1.02%,发生的研发费用直接影响公司当年的净利润水平。公司会对一些新技术进行预研,待技术成熟后应用至产品中,然而由于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及研发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行业内竞争对手较多,既包括大型软件业上市公司,也包括小型地方性软件定制企业。未来,随着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的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与行业内具有技术、品牌、人才和资金优势的厂商之间的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

2、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受该类客户的采购周期影响,这些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招标,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再进行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因此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上半年收入占比较低,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度为政府客户及企事业单位的验收高峰期,也是收入确认的主要期间,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明显;未来在宏观经济环境、外部竞争环境、原材料与人工成本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下,公司将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3、新业务投入风险

公司依照发展战略及面临的市场形势,将继续保持新业务的投入力度。新业务的投入会相应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如遭遇重大市场环境变化,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投资目标。

公司将通过跟踪新业务市场发展趋势,定期进行新业务研讨、严格审核大额

新业务投入等措施提高新业务开展的预见性,降低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43,041.32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销售额逐年扩大、客户类型不断增加,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难度将增大,未来坏账风险可能增加。

2、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1,660.19万元。行业经营特性导致公司的软件类在建项目金额较大,如果公司搭建的软件平台最终未能通过客户验收,会导致该部分合同履约成本难以回收,造成存货减值,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开放程度较高,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用户对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存在潜在竞争者参与行业竞争的可能性,可能面临与新进入竞争者进行竞争的风险,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下滑。

2、政策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面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多为国有),客户的经营会受政府指导性意见影响,可能存在客户需求因新政策的出台有变化的可能,公司如无法紧跟政策及客户需求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来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可能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主要股东经

过充分协商后可能仍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决策效率不佳的风险;或因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招致“门口的野蛮人”觊觎,导致公司陷入股权争夺战,使企业经营和管理受到干扰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幅度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244,119.19282,426.75282,426.75-13.56%279,443.86279,44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76.1557,290.0257,305.66-66.00%50,402.3750,41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82.1540,221.0740,236.71-80.40%49,651.0249,659.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3.279,335.799,335.79-45.66%19,401.0319,401.03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幅度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1,214.89561,538.74561,562.35-0.06%520,748.72520,756.69
总资产680,229.22688,867.99688,851.37-1.25%646,930.28646,881.83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幅度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1.741.74-66.09%1.981.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91.741.74-66.09%1.981.98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幅度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1.221.22-80.33%1.951.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8%10.61%10.62%减少7.13个百分点34.83%34.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7.45%7.45%减少6.04个百分点34.31%34.3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02%18.61%18.61%增加2.41个百分点17.5%17.5%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一年度存在下降,且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较上一年度减少7.13个百分点、6.04个百分点,主要系发行人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收入未达预期,但相关成本费用具有一定的刚性,使得整体的利润水平存在下降。管理层重视经营质量和管理效率,已采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和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综上,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反映了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经营特点,波动具备合理性,符合所属行业的整体经营情况。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研发团队在智慧政务、智慧招采、数字建筑领域有近20年的研发经验,目前拥有2,300余名研发人员。

公司拥有独具特色的研发模式和技术创新机制。公司采用平台化、协同化、集成化的软件研发模式,并导入科学高效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公司内设有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研发统一的技术平台,各产品线在此之上打造产品平台,具体项目的开发团队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的加持可以大大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创新人才。

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行业的软件涉及到很多关键技术,公司重点针对Web和移动应用的快速开发、PaaS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运维监控、大数据治理和智能分析、不见面交易、BIM国产化技术等多项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

公司大规模的研发团队与研发投入、完善的三级研发体系、丰富的核心技术共同构建了公司的技术竞争壁垒。

(二)专业化项目快速交付和管理优势

公司在所处领域积累了大量的项目交付经验,编制了各类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交付实施指南,用以规范项目从立项到运维各环节的工作,并为项目实施交付人员提供各类模板、参考资料、工具以及方法论指导,保障大型项目的快速交付。公司还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打造了统一的知识库平台,将行业标准规范、各地经验做法、项目亮点特色、常见问题处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归集、管理和应用,可以有力地支撑项目团队快速推进项目。

公司拥有超过2,200人的专业化实施交付团队,建立起分公司本地交付团队、区域交付资源中心和总部远程交付中心三位一体的协同交付机制,有效保障项目交付的效率和质量。

公司已建立整体质量运营体系,实现了各项业务流程的IT化。公司自建的统一项目管理平台可对项目的预算费用、动态信息、需求任务、计划进度、投诉反馈、绩效评估等信息进行全程系统监管。

(三)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陆续在苏州、合肥、郑州等地设立了5大区域总部、2大资源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济南、西安、杭州等地成立23大区域运营中心,并设立了建筑企业、数字建设、交易云服务三个业务板块的10大条线分公司,拥有销售人员1,400多人,基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销售与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公司采用“客户经理+方案行销+交付”的铁三角营销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的需求和痛点,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将公司技术能力和客户信息化发展战略进行对标,有效提高了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和粘性。公司还与战略级客

户进行联合创新,不断探索如何将公司的新技术应用在行业新的业务需求中,不断输出新的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给客户持续创造价值,引领行业发展。

(四)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具备以软件平台为核心,软硬件一体,前期咨询、中期集成、后期运维,全方位满足客户信息化需求的能力。公司多年来骨干人员保持稳定,既确保了售后服务的质量,又为提高客户的满意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对客户来说极其重要,同时,一旦业务需求变化,已上线的系统必须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对此,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来确保运维阶段的快速响应及优质服务。公司自主研发的运维管理和服务平台可对运行中的客户软件系统的稳定性、性能、安全等进行自动化实时监控,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依靠“驻场维护+统一呼叫中心+运维支撑中心”的“三合一”立体服务团队,公司得以高效应对售后服务中的各类问题,并通过运维服务平台对软件问题进行受理登记、任务分配、任务处置、监督回访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快速解决系统运行中的各类问题,敏捷应对客户的各类服务需求。

(五)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优势

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方向,对行业有着非常透彻的理解,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大量客户资源。多年的行业积累和全国范围的项目实践帮助公司在满足客户信息化需求的过程中,动态地理解细分行业的特点及需求,提高了公司竞争力。

(六)品牌优势

公司在软件开发、实施方面通过了多个国际标准体系的认证,包括获得CMMIL5认证评估、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定、ISO27001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等证书,并获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等奖项。

公司还多次参加“中国电子政务论坛”、“数字中国”、“数博会”、“住建部工改项目研讨会”等重量级行业会议,并在相应分论坛上作专题发言,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同时,公司在智慧招采领域市占率较高;在政务大数据、政务服务等智慧政务细分领域完成了大量省级项目和标杆项目;在建筑软件市场凭借强大的投标服务功能拥有大量忠实用户。公司的产品服务能力、精准市场营销、知名标杆案例、高市场占有率使新点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51,309.52万元,较2022年减少1,243.55万元,下降

2.37%。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1.02%,与2022年度研发费用率18.61%相比,增加2.41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3年,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2023年,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6项,已授权发明专利11项,新增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73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2021年11月12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385,701.67
减: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164,669.39
减: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置换金额46,220.55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3,340.03
置换发行费金额2,880.52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5,600.00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94.34
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9.7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23,612.75
减:手续费支出1.2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12,257.4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501.21

注:2021年11月12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5,701.67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4.8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101888126892,655.262024/2/6已销户
80101888126923.00
80101888126901,296.74
8010188812688-已销户
8010188812686-已销户
80101888126872.942024/2/6已销户
8010188812682-已销户
80101888126831.132024/2/6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1052580104006915246.89
105258010400690798.29
105258010400690381.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3225019862360000269833.32
32250198623600002700824.602024/2/27已销户
322501986236000027023.462024/2/27已销户
322501986236000026996.222024/2/27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4619551,998.402024/1/30已销户
7512012200046290577.52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751201220004613282.31
751201220004611193.012024/1/30已销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09012400000051121.91
0901200000005114143.44
09012500000051217.4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家港支行89110078801600002006154.48
89110078801400002007228.93
合计7,501.21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的股份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不存在某一股东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且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652,5962022/11/170-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344,7932022/11/170-

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股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静波 李 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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