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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3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

进行转赠,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2,149,625.26元,公司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80,908,514.51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484,223,588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5,788,628股后的股本478,434,9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144,965,792.8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96%。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基于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且受欧盟“2035年禁止销售燃油车”的法规、美国《通胀削减法案》政策等措施颁布的催化,锂电行业跟随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向好的长期发展趋势,展现出稳健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较高的增长态势,且出现结构性调整。国内增速有所放缓,欧美市场表现亮眼,其中,欧洲新能源车市场突破300万辆大关,美国市场增速远超全球增速。根据鑫椤资讯统计,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339.4万辆,同比增长32%;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95万辆,同比增长13.4%;美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40.2万辆,同比增长52.4%,是全球增速最高的区域。

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57 亿元,同比下降24.7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5.81亿元,同比下降57.07%。2024年,随着公司新建成产能的陆续投放和供应链端的管理措施,运营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由于锰铁锂产业化以及欧美、日韩客户加速上量,为推进在亚、欧、美的产能建设、客户开发、技术合作等工作,公司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

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投向研发创新、海外产能基地建设以及研发投入、客户开拓及补充运营资金,预计能够为公司未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障中小股东相关权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坚持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发布股份回购报告书,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予以注销。

2024年4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5亿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6%。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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