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容百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385.3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910.66万元,税款474.64万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11,40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79.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33.09万元,2023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2.8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4,724.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60.9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936.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36.82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余额为2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10,100.2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83,791.36 |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B2 | 26,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7,898.1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0,933.10 |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现金管理 | C2 | 81,000.00 | |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3 | 85,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4 | 662.8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4,724.46 |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D2=B2+C2-C3 | 22,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4 | 8,560.9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1,936.8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936.82 | |
差异 | G=E-F | -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1,102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11元,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091,205.22元,坐扣承销保荐费7,288,123.26元后的募集资金1,326,803,081.96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2023年
月
日汇入公司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桐江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57176672698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898,799.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24,904,282.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使用92,843.3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0,080.2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11.7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1.79万元,系未支付的税费87.08万元及产生的利息收入24.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A | 132,680.3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2,923.5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54.9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32,923.5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54.9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1.7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11.79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于2021年9月1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保荐机构。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22年4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鉴于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便于募集资金统一管理,公司拟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开设的存放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截至2023年10月23日,该账户募集资金结余2,671,682.16元,其中待支付发行费用870,798.67元将转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开立的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028,001.03元与理财及利息收益773,968.46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已将此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户,公司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 33150199523600000551 | 1.43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405249688886 | 488.39 | 活期存款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 | 61020122000658584 | 1,447.00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936.82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仅剩余
个定增募集资金专户,定增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 33150199523600001952 | 111.79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11.79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和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28,432,997.59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22,000.00万元,本期累计收到理财收益624.2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合计22,00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是否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23-10-12 | 2024-1-10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23-11-10 | 2024-2-21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23-12-25 | 2024-3-27 | 否 |
合计 | 22,000.00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
在节余募集资金。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111.79万元,系未支付的税费87.08万元及产生的利息收入24.71万元,公司将在支付完相关税费后,将利息收入产生的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存在延期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募投项目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于浙江余姚临山镇自行建设场地内实施,目前1-1期3万吨建设已完成,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为优先满足正极材料下游客户需求,阶段性投入解决湖北、贵州、韩国三地正极材料的产能建设,2022年公司建成高镍产能25万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前驱体产能的建设进度;2022年,公司升级转型为全市场覆盖的正极材料综合供应商,产品涵盖高镍材料、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投入相当的资源至新产品的产线建设等事项中,前驱体项目建设受到部分影响。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本项目整体6万吨三元前驱体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到2024年12月31日。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 | 2023年8月 | 2026年12月 |
1.1 | 仙桃一期年产10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2023年8月 | 2026年12月 |
1.2 | 遵义2-2期年产3.4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2023年2月 | 2024年三季度 |
1.3 | 韩国忠州1-2期年产1.5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2023年5月 | 2024年三季度 |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且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仙桃一期项目目前已完成
万吨正极产能建设,剩余
万吨产能预计2026年
月前完成建设。遵义和韩国正极项目已完成建设,因存在产线调试和转固等原因,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三季度。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
月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已按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容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容百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日常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容百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斐冲董瑞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10,100.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933.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724.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 | 否 | 82,600.29 | 82,600.29 | 82,600.29 | 10,933.10 | 67,224.51 | -15,375.78 | 81.39(注1)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396.07万元 | 否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27,500.00 | 27,500.00 | 27,500.00 | 27,499.95 | -0.0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0,100.29 | 110,100.29 | 110,100.29 | 10,933.10 | 94,724.46 | -15,375.8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公司正在加快推进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实施,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资金已累计支付80,421.81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支付67,224.51万元,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81.39%。
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32,490.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923.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923.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 | 否 | 92,843.30 | 92,843.30 | 92,843.30 | 92,843.30 | 92,843.30 | - | 100.00 | 2026年12月 | - | - | 否 |
1.1仙桃一期年产10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否 | 42,605.00 | 42,605.00 | 42,605.00 | 42,605.00 | 42,605.00 | - | 100.00 | 2026年12月 |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523.96万元 | 否 | |
1.2遵义2-2期年产3.4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否 | 39,109.10 | 39,109.10 | 39,109.10 | 39,109.10 | 39,109.10 | - | 100.00 | 2024年三季度 |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388.75万元 | 否 |
1.3韩国忠州1-2期年产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1.3韩国忠州1-2期年产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否 | 11,129.20 | 11,129.20 | 11,129.20 | 11,129.20 | 11,129.20 | - | 100.00 | 2024年三季度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9,647.13 | 39,647.13 | 39,647.13 | 40,080.20 | 40,080.20 | 433.07 | 101.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32,490.43 | 132,490.43 | 132,490.43 | 132,923.50 | 132,923.50 | 433.0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