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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0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除募集资金外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三)投资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产品虽然为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内部财经管理中心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监督;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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