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4-021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产品收益受到市场波动、货币政策及金融市场情况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种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和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销售方、受托方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产品收益受到市场波动、货币政策及金融市场情况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根据公司流动资金
情况,充分考虑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同时通过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