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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关于控股股东原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原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和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已不是公司股东,也不是公司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已不再适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承诺内容

(一)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具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1、本公司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未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2、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

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3、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4、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就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上市公司必须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5、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上市公司相应损失。

7、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8、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二)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本公司现郑重声明并承诺,保证本公司以及所有参股、控股公司或者企业,除与上市公司合资或者合作且由上市公司控股的以外,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上市公司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三)公司重组时,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如下: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且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5)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先后将所持公司股票无偿划转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不再是我公司股东,但其作为国信集团下属企业,仍为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因此相关承诺仍继续履行。2023年7月,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有关省属贸易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苏国资[2023]65号),我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将其持有的舜天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苏豪集团,故舜天集团及其子公司舜天机械不再属于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也不再是我公司的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我公司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不再适用。公司如与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其发生交易,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针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等方面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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