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5.00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6.0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7.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年度) | √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8.00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4.00、5.00、6.00、7.00、9.00进行投票表决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5月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剑、李瑾
联系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传 真:025-52762929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邮编2111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0
2、投票简称:金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5.00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
6.0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7.00
7.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年度)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投票数内作出表决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2、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